精華區beta Asian-ML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Epsilon (我是EPS)》之銘言: : 這讓我想到自由引退這件事我還是搞不懂, 趁機提出來問問大家的看法. : 日職板那邊很多人都說現在已經不能以自由引退的方式到美國了. : CCLu那邊有人說, 這是因為美日職棒在野茂之後簽有協定. : 我的疑問是, 這種美職承諾不錄用日職自由引退球員的協定, : 其法律基礎為何? : 自由引退可以解釋為上頭說的違約嗎? : 如果不屬於違約的一種, 為什麼美日可以聯手封殺自由引退球員? 個人推測: 美職聯盟------各球團--------眾球員 ↑ 章程 契約 協議∣ ↓ 日職聯盟------各球團--------眾球員 章程 契約 為了避免事後有人跑出來亂,聯盟的法律顧問自然會想辦法把協議的內容(例如 互不挖角)給塞進球團跟球員簽的契約裡頭。形式上要有個樣子嘛。(笑) 當然,美職如果還想拓展海外市場,還想跟日職保持一點交情(畢竟看棒球的國 家有限,放棄日本市場不要,未免太傻),多少也會尊重既有的協議吧。 至於會不會有哪個球團見好選手眼開、或是哪個經紀人想辦法挖出漏洞來鑽,那 就不得而知囉。:D 互不挖角協議全文在日職選手會網站有。請參閱: http://jpbpa.net/convention/2001.pdf http://jpbpa.net/convention/2001_e.pdf 另外,拜請估狗的結果,有篇 "The Global Reach of America's Pastime: Antitrust Implications of the US-Japanese Player Contract Agreement", 從 http://iblsjournal.typepad.com/illinois_business_law_soc/sports/index.html 連過去,滾輪滾兩下就看到啦。 -- 本季正妹 -- Rina Matsuki http://homepage.mac.com/y_aoto/PhotoAlbum29.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164.90 ※ 編輯: dufflin 來自: 61.70.164.90 (11/14 20:47)
Epsilon:感謝! 11/15 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