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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公關亂爆泡美眉 楊宗緯怒告誹謗 求償1元勝訴 楊宗緯去年3月被夜店男公關阿龐(本名龐清遠),在利菁主持的《麻辣天后宮》節目中 ,影射他上夜店泡美眉,還請人叫計程車找旅館後帶美眉離開,因阿龐無法舉證證明,台 北地院昨判決楊宗緯勝訴,阿龐需賠償1元並在壹蘋果網絡、《自由時報》藝文版頭版以 及聯合追星網刊登道歉聲明各1天,人在大陸的楊宗緯昨沒接手機,無法回應。 這起官司源自於夜店公關阿龐在去年3月間,《麻辣天后宮》找他等夜店公關上節目,阿 龐爆料說他目睹1位邁入第3季的選秀節目,在第1屆很紅、現在是藝人的楊姓參賽者,和 朋友到「LAVA」夜店辦慶生會,還與身材火辣,酒醉的正妹依偎。 阿龐說:「楊姓藝人給正妹小費,並問正妹:『你是公關嗎?這附近有沒有旅館,可不可 以幫我叫計程車喬一下。』」他還說楊問他旅館位置後,和美眉坐計程車離開,事後《自 由時報》引用阿龐的爆料刊登報導,《蘋果日報》、《聯合報》也將相關新聞登載在網路 新聞上。 楊宗緯因此怒告阿龐等人,涉嫌誹謗並要求登報道歉,由於阿龐始終無法舉證自己的爆料 內容屬實,因此台北地院已在去年11月,依誹謗罪判處阿龐(22歲)3月徒刑,得易科罰 金9萬元。楊宗緯前日在武漢出席慈善演出,今天則參加浙江衛視錄影,但他昨與助理都 未接手機,未對此判決做出回應。 報導:賴心瑩、劉昌松、朱健弘 2009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609/art_id/31693949 =================================================================== 楊宗緯 被影射夜店把妹案勝訴 2009-06-09 郭良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去年3月24日晚上7點,夜店公關龐清遠參加衛視中文台《麻辣天后宮》節目錄影時, 影射楊宗緯到夜店把妹,並目睹他疑似送女醉客上旅館,被楊宗緯控告妨害名譽附帶民事 求償。台北地院8日判處龐清遠應賠償楊宗緯新台幣1元,並應在1家報紙及2家網路新 聞首頁刊登道歉啟事。  龐清遠在節目上影射楊宗緯曾於96年底到夜店玩樂,一名火辣「正妹」酒醉後,依偎在 他身邊。一段時間後,楊宗緯給他小費請他叫計程車,疑似送該名女醉客上旅館。當時媒 體向龐清遠求證,是否為楊宗緯,他還說:「那麼好猜喔!」、「我和陳某某都看到了, 難道我們眼睛都瞎了嗎?」  楊宗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刑事部分,龐清遠敗訴,被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而在民事求償部分,法官審理後認為龐清遠辯詞不足採信,判他敗訴http://0rz.tw/a5ZxV =========================== 影射楊宗緯偕女上旅館 男子被判登報道歉 【16:05】 〔中央社〕龐姓男子去年在電視節目指稱「楊姓藝人」上夜店帶女醉客去旅館,被媒體報 導指的就是藝人楊宗緯。楊宗緯提告後,法院今天判決楊宗緯勝訴,龐男應賠償新台幣1 元並登報道歉。 龐姓男子去年3月間以夜店公關「阿PONG」的名義,到衛視中文台「麻辣天后宮」節目錄 影,在錄影過程中說,曾經目睹某選秀節目第一屆很紅的楊姓藝人,在夜店中帶著女醉客 上計程車,龐男還說自己幫楊姓藝人叫車,並吩咐司機載到某旅館。 節目錄影時,自由時報記者張詠淇在場,經她多次與龐男確認「楊姓藝人」即為楊宗緯後 ,將全部內容報導出來,並經過聯合追星網、壹蘋果網絡刊載。楊宗緯提出告訴,要求龐 男1元賠償,並在四大報影視藝文版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並在聯合追星網、壹蘋果網絡 首頁刊登7日道歉聲明。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當時楊宗緯參與的選秀節目家喻戶曉,且當時第一季參賽者,現在已 經成為藝人又姓楊的只有楊宗緯一人,龐姓男子辯稱不是指楊宗緯的說法,並不足採。 且龐姓男子已經因同案被控妨害名譽,遭北院刑事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因 此台北地院判決,龐姓男子應在自由時報刊登1/16版面的道歉啟事一日,並應於聯合追星 網與壹蘋果網路首頁,刊登道歉啟事一日。全案可再上訴。 來源:自由6/8即時電子新聞 -- (^_^)★☆面對他,接受他,處理他,放下他。★☆(^_^) .......Peace & Lo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5.196.130
Zedoary:1元? 06/09 10:12
mercywang2:還要登報道歉~ 遲來的正義不嫌晚^^ 06/09 13:34
suiye1999:耶耶,判得好! 06/09 14:50
ildild:至少要賠個一塊兩毛五吧.... 06/09 15:36
hanijun:樓上巨星果然價碼不同 06/09 16:57
kanes:其實一元看似便宜,但貴的是登報道歉啊~ 06/09 17:32
rurukao:耶~ 遲來的正義! 06/09 17:36
kingtou:雖然是象徵式賠償,但遲來的正義卻是無價的~ 06/09 19:01
littlefay:正義必勝!!!希望不要再有人亂說話了!!! 06/09 21:05
rhino3:還有判有期徒刑3個月,聽說易科罰金90000,不知龐有沒有交, 06/09 21:47
rhino3:最重要是給一些愛亂放話以為不用負責任的人一個警惕~~~ 06/09 21:48
kingtou:那些不實爆料節目該收歛一下吧~不要以為亂說話不用負責任! 06/09 22:27
Bluetrees:沒交就要進去執行刑啊 06/09 22:30
chingyao:其實,最重的判決是"前科",他永遠有記錄了..... 06/09 22:45
lovesammy:幹的好! 唷耶 06/10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