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mm (玩視訊~)》之銘言:
: 如果神無法定義
: 我們為什麼要覺得他偉大?
: 因為根本無法去理解他到底是偉大還是不偉大啊!
: 那又為何要信仰他?
: 信仰一個我們根本不了解的東西?
: 信仰的到底是什麼?
「對上帝作定義並且試著證明祂存在」這件事是沒有意義的。
這就像我們「定義」了自然數及加法的概念,
然後推導出二加二等於四。
事實上在這個過程中並沒有什麼新東西,
我們只是說出一個建立在這個定義之下的必然結果,
因為「二加二等於四」這件事早就隱含在之前對自然數及加法的定義中。
簡而言之,這是套套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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