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演化不是科學,因為它無法測驗,也無法否證。演化所說的事沒有人觀察過,也永遠
無法重新創造。
這個對演化的全面否定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分別,這個分別將演化至少分成兩個廣闊的範
圍─微演化與巨演化。微演化指物種內的變化,也許就是物種形成的前奏。在19世紀,
「物種原始」這個詞的意思就是「物種形成」--新物種的誕生。巨演化研究物種以上層
次的生物群變化。科學家重建不同生物間可能的關係,證據往往來自化時記錄與DNA比對
。
現在甚至大多數創造者都承認,微演化經得起實驗室研究的考驗(例如以細胞、植物、
果蠅完成的實驗),以及田野測試(像是葛蘭特在加拉巴哥群島上研究雀鳥喙嘴形狀的
演化)。天擇與其他機制(如染色體變化、共生、雜交),可以驅使族群發生重大的變
化。
由於巨演化涉及非常長的實踐時間,所以必須依賴化石與DNA來推論,而不是直接觀察。
但是在歷史科學中(包括天文學、地質學、考古學、以及演化生物學),科學家仍然可
以測驗假說--它們與經驗證據吻合嗎?能夠演繹出讓未來的發現來驗證的預測嗎?舉例
來說,要是真有演化這回事,從最早的人類(大約500萬年前)到現代型態的人類(約
10萬年前),中間一定會有一系列人科動物,型態從類似猿的模樣,逐漸變成人的模樣
。這正是化石記錄中的實況。但是我們不該(也不會)在侏羅紀的地層中找到現代人的
化石,演化生物學家往往要做出比這個更確切又精準的預測,並不斷驗證這些預測。
演化也可以用別的方法駁倒。要是複雜生物可以從沒有生命的物質自然發聲,我們只要
提出證據,那怕只是一件,那麼我們就可以推論,化石記錄上至少有一些生物也許就是
以同樣的方式形成的。要是智慧超人的外星人現身地球,宣稱地球上的生命(或某個生
物)是湯創造的,那麼想以演化做為地球生命史的唯一解釋,就行不通了。但還沒有人
拿得出這類證據。
我們必須提醒讀者的是,以「可否證性」為科學的特徵,是哲學家波柏在1930年代提出
的主張。最近對否證論的詮釋,已經不再堅持以狹隘的方式運用否證原則,否則科學事
業中有許多分枝都會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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