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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與標準中的矛盾
作者:t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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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什麼?─公義與標準中的矛盾
我們聽音樂,覺得某些音樂好聽,也相信其他人應該都會覺得好聽。因此在
人類世界就產生了一些所謂的「世界名曲」,是大家公認好聽的曲子。繪畫
,似乎也是如此,幾乎大家都認為「蒙娜麗莎的微笑」好看。
這樣的話,我們似乎可以有一個推論:只要我們把大家公認好聽的音樂與好
看的名畫收集起來,歸納出一些共同的特點,我們就能夠找到人們評估音樂
與美術的「絕對標準」。依照這個絕對標準,我們就可以評估任何一幅畫與
一首音樂到底達到怎樣的水準。
然而事情似乎沒有那麼簡單,統計上的多數中還是有少數的例外。每一個所
謂的「絕對標準」還是無法得到所有人的同意與接納。我們的審美觀念到底
有沒有絕對的標準呢?如果沒有,那統計上的大多數是怎麼出來的?如果有
,那怎麼還是有人是例外的?
也許審美觀比較不重要,但是同樣的事情在「道德觀念」上面也有一致的表
現。我們會發現每個人的內心,似乎都有一個大致上統一的道德標準,即使
教育水準不同,社會地位與環境不同,我們還是可以發現一個「統計上的大
多數」。因此我們的法律就可以有一些原則可以依循而訂立。
但是,同樣的,我們還是可以發現許多例外,有許多人殺人不眨眼,完全沒
有大多數人共有的羞恥心與道德觀念。這樣,我們怎麼看待這種變異性呢?
到底所謂的「絕對性道德標準」存不存在?到底是這種統計上的大多數不過
是「統計上的偶然」?還是少數的例外是一種「病態的不正常表現」?
這種「大多數人相似而少數人例外」的現象在許多事情上發生,我想我們不
能一一探討,也許來談談「道德層面上」的現象是我們比較關切的話題。其
實我們潛意識中的確希望人類在道德層面上有個絕對的標準,因此我們希望
被欺壓的可以申冤,被壓迫的可以得釋放,傷害人的可以被繩之以法。然而
事實上我們卻又發現自己和周遭人之間的確是在道德標準上存在著有某些差
異。
如果沒有衝突,那還好,如果有衝突,到底應該怎樣解決呢?法律應該是兩
造的標準嗎?問題是法律上吃虧的一方可以聲稱法律不公平或不完善。雖然
倚賴政府的力量,法律要求還是會強制的執行在衝突的雙方身上,但就宗教
、哲學或我們內在良心的角度來看,我們深知法律不一定等於公義。那到底
公義的標準應該在那裡呢?
有人以「受傷害」為評估的標準,然而「受傷害」的客觀標準又在那裡?是
不是叫的大聲的就傷的比較重?顯然也不是。顯然,我們發現在人間找不到
一個絕對的標準讓所謂的「公義」可以立足,然而,我們似乎也不能否認有
個「接近共識」的標準在人間存在。
我們期盼公義,而絕對公義的判斷倚賴一個不變的絕對標準,絕對的標準不
可得,於是我們對公義的渴望就有如緣木求魚一般。如果我們深知絕對的標
準不可得,那我們怎麼會渴望公義呢?我們又怎麼能責備自己眼中的罪惡呢
?會不會我們努力追求釋放的被壓迫者,其實是罪惡的一群?會不會我們渴
望定罪的目標,其實是可憐的被追獵者?這是電影與小說的情節,卻也說不
定是社會的真相。
如果你我是絕對的懷疑論者,也許我們可以真心相信並接受這世間完全沒有
所謂的標準與公義。然而你我內心似乎都不這麼認為,我們沒有讓公義立足
的絕對標準,卻還是隱約以為我們有一個共同的標準,更阿Q 的追尋公義的
彰顯。這是什麼?唐吉訶德的行為?還是無聊的自以為是?還是我們真有一
共同標準?
深究標準與公義的問題讓人覺得沈重,一直追問下去總會讓你我啞口無言,
因為我們自以為擁有的「標準」在理性的探討下原來是有如信仰般的主觀。
這是一種深刻的痛苦,也是人類的悲哀。我們需要明確的標準,而實際上卻
缺乏任何穩固的標準。我們要求別人接受我們的標準,和中世紀的人們要求
異端信徒接受天主教信仰一樣的沒有根據和道理。即使我們有千百個正確,
卻苦於沒有任何出口可以表達,無法探觸到「絕對」是相對的人類永遠的悲
哀。
討論的有點混亂了,我想要舉聖經來探討「公義和標準」的問題,不幸的是
我再努力也不過是唐吉訶德的努力,對於問題的本質,沒有太多幫助,因為
我也是人。不管如何,還是學學唐吉柯德吧,讓我來試試看:
─────────────────────────────────
傳 7: 29 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
巧計。
傳 8: 17 我就看明神一切的作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作的事;任
憑他費多少力尋查,都查不出來,就是智慧人雖想知道,也是
查不出來。
羅 1: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
們顯明。
羅 1: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
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羅 1: 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
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羅 2: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
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羅 2: 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
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舊約傳道書的作者認為他費盡一生努力的尋找人的答案,結果只有一個看起來
不清不楚的結論:造物者創造人時,原來人是單純正直的,後來人自己弄得複
雜了。而他又發現上帝的作為是人所無法瞭解的,費盡心力也難以檢驗出來。
很粗淺,也很無奈的答案,似乎什麼都沒說。只說了人的無能與人的墮落。
而新約中,保羅似乎說的多了一點,透露出更多的蛛絲馬跡,雖然不能完全解
答問題,卻比傳道書給我們更多的「聖經版答案」了。新約保羅寫給羅馬人的
信中寫著,上帝不是沒有給人絕對的標準,絕對的上帝就是標準的源頭。當人
故意不願意把上帝當上帝時,就失去了絕對的標準,思想也就混亂了。雖然如
此,人的思想中隱約還是知道上帝的標準,上帝也把他的標準安置在人的內心
中,於是人的良心裡原則上會有上帝的準則,人的本性與思想雖然昏暗了,卻
不是與上帝的準則完全無關的(當然也不可能完全準確的吻合啦!)。於是人
內在似乎有一套共通的準則,卻又無法完全的彼此吻合也無法完全與上帝的標
準吻合,雖然上帝審判人時,還是以人內心多少被扭曲的標準為準。
問題是提出了,但是解決方案並沒有明確的在聖經中出現,只有隱約的說到了
末日,新天新地的時候,基督徒要與「標準的源頭」─上帝直接面對面,到時
候應該就沒有缺乏標準的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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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rmer (信仰始終來自人性!) 看板: Atheism
標題: Re: [轉載]公義與標準中的矛盾
時間: Sun Jan 5 20:02:40 2003
※ 引述《antishit (purity)》之銘言:
: 公義與標準中的矛盾
: 作者:tjm
: ----------------------------------------------------------------
: 羅 1: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
: 們顯明。
: 雖然如此,人的思想中隱約還是知道上帝的標準,上帝也把他的標準安置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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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內心中,於是人的良心裡原則上會有上帝的準則,人的本性與思想雖然昏暗了,
: 卻不是與上帝的準則完全無關的(當然也不可能完全準確的吻合啦!)。
我覺得這篇文章講的還不錯,"我讀到的" 重點有兩個︰
1. 人的心中普遍還是存在著某種價值判斷的標準,雖不清晰但確實存在
2. 這種普世價值判斷應該是接近上帝的標準
這兩點我沒有太大的意見,不過運用這兩個觀念我們會發現一件事︰
"舊約中記載的上帝,有許多作為其實是跟一般人心中的價值判斷相違背的"
(請注意,這一般人心中的價值判斷據說是上帝安置的)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埃及十大災與焚毀那一堆亂七八糟的城...
已經有點不分青紅皂白、血腥又殘酷...
連基督徒都說過 "上帝的公義是我們凡人所不能理解的"...
這說明了什麼呢?可能解釋有二︰
1. 可能是大多數人心中的那套價值判斷都是錯的,每個人都是 "偏差"...
2. 舊約記載的上帝其實不是真正的上帝,因此價值判斷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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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ishit (purity) 看板: Atheism
標題: Re: [轉載]公義與標準中的矛盾
時間: Mon Jan 6 11:49:55 2003
※ 引述《farmer (信仰始終來自人性!)》之銘言:
: 我覺得這篇文章講的還不錯,"我讀到的" 重點有兩個︰
: 1. 人的心中普遍還是存在著某種價值判斷的標準,雖不清晰但確實存在
: 2. 這種普世價值判斷應該是接近上帝的標準
: 這兩點我沒有太大的意見,不過運用這兩個觀念我們會發現一件事︰
: "舊約中記載的上帝,有許多作為其實是跟一般人心中的價值判斷相違背的"
: (請注意,這一般人心中的價值判斷據說是上帝安置的)
: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埃及十大災與焚毀那一堆亂七八糟的城...
: 已經有點不分青紅皂白、血腥又殘酷...
: 連基督徒都說過 "上帝的公義是我們凡人所不能理解的"...
: 這說明了什麼呢?可能解釋有二︰
: 1. 可能是大多數人心中的那套價值判斷都是錯的,每個人都是 "偏差"...
: 2. 舊約記載的上帝其實不是真正的上帝,因此價值判斷相違背...
每個人的價值判斷還是會變動的,會由於對事實條件的更多認識、對於自己
判斷上易出現的情感誤差而有所保留。反對血腥的屠城,其實我們也反對殺
子祭神的習俗、淫亂荒誕的政教關係、嚴酷的奴役制度吧?
我個人過去的確也很難接受舊約裡的許多內容,但隨著時間與信仰的成熟,
會漸漸明瞭到這些事件對於今日人類的真正意義為何。如果這些猶太民族歷
史傳奇只是為了提供我們展現現代人高尚的道德判斷素材之用,我根本可以
不用理會這本寄生在西方一神教文化脈絡下的聖經,如果我從小受儒家道統
培育的道德水準真的夠高而且也一直適用無虞的話;但問題是「上帝信仰」
作為一生存論上的個人決斷選擇,我無法逃避由基督事件明指的人類罪惡問
題的終極詰難、「上帝造人」所引發的生命意義詢問,因此如何回應舊約中
的上帝形象,等同於如何回應這位代表人間公義與真理盼望的至高存在,在
我們的歷史所留下的足跡。
這條探詢的路不見得是清楚的,除了謹慎地考究判斷,更需要信心與勇氣。
最大的挑戰,也許在於不斷認清自己變動中的價值觀,及在這過程中,所體
認的何謂永恆不變的價值吧!這裡蘊含了太多預設與潛藏的價值判斷,其中
信仰立場——對公義上帝的先驗肯認——即佔了一個重要的影響地位。中世
紀經院哲學家安瑟倫繼承奧古斯丁傳統提出的「信仰尋求理解」(或譯:「
以信求知」)在信仰問題的釐清功效上,做出了屬於信仰者一方的推進貢獻
。認識上帝,其實可以在「相信上帝」的前提下進行:這種一反日常邏輯的
原則所以能夠成立,僅僅因為上帝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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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omie (迷亂) 看板: Atheism
標題: Re: [轉載]公義與標準中的矛盾
時間: Mon Jan 6 21:03:41 2003
※ 引述《antishit (purity)》之銘言:
: 我個人過去的確也很難接受舊約裡的許多內容,但隨著時間與信仰的成熟,
: 會漸漸明瞭到這些事件對於今日人類的真正意義為何。如果這些猶太民族歷
: 史傳奇只是為了提供我們展現現代人高尚的道德判斷素材之用,我根本可以
: 不用理會這本寄生在西方一神教文化脈絡下的聖經,如果我從小受儒家道統
: 培育的道德水準真的夠高而且也一直適用無虞的話;但問題是「上帝信仰」
: 作為一生存論上的個人決斷選擇,我無法逃避由基督事件明指的人類罪惡問
: 題的終極詰難、「上帝造人」所引發的生命意義詢問,因此如何回應舊約中
: 的上帝形象,等同於如何回應這位代表人間公義與真理盼望的至高存在,在
: 我們的歷史所留下的足跡。
: 這條探詢的路不見得是清楚的,除了謹慎地考究判斷,更需要信心與勇氣。
: 最大的挑戰,也許在於不斷認清自己變動中的價值觀,及在這過程中,所體
: 認的何謂永恆不變的價值吧!這裡蘊含了太多預設與潛藏的價值判斷,其中
: 信仰立場——對公義上帝的先驗肯認——即佔了一個重要的影響地位。中世
: 紀經院哲學家安瑟倫繼承奧古斯丁傳統提出的「信仰尋求理解」(或譯:「
: 以信求知」)在信仰問題的釐清功效上,做出了屬於信仰者一方的推進貢獻
: 。認識上帝,其實可以在「相信上帝」的前提下進行:這種一反日常邏輯的
: 原則所以能夠成立,僅僅因為上帝是上帝。
難得引用這麼一大段。
但針對這些話,我想說的是,即使同樣是對聖經做思考,即使不去迴避
舊約的故事,事實上也照樣可以得到多種不同的結果。意義的分裂無法
避免。
當神殺人的時候,神也就降格了,到最後不得不以人的形象重現世界,
這永恆自在的至高神,落得要以自己兒子的鮮血,喚醒人們身上殘存的
神性,勉強讓少數人承認自己的罪,恐嚇著人們以最終的審判。降格的
是上帝自己,是祂永久傷害了人對神的尊敬與熱愛。
也就是說,是神遠離人而不是人遠離神,神的作為才是罪的來源。於是
研讀聖經可以認清人的罪,但也可以判定神的罪。而聖經既可以是神的
見證也可以是神的審判書,上帝不做出上帝應該有的行為,上帝殺人的
公義永遠比不過上帝插手人間事的失格,上帝變亂了語言我們也就無需
以上帝的話語為真理,而離開了無聊的花園,有苦有樂才是人的世界。
若真正信仰至高的公義,為什麼不是連上帝的作為都可批判呢?那一個
焦慮的神靈,正如同出手打人的暴躁父親,再怎麼說著無限的關愛,都
挽不回子女的心而垂垂老去,而小時候或許我們會認為父親無所不知、
無所不能,但那也僅僅是小時候的錯覺,長大後一切都不一樣了,我們
會知道其實父親根本就不懂自己在想什麼,也絕對不是無所不能的。
或許有些人後來會覺得父親打人是很有道理的,也有很多人會硬逼自己
相信那是有道理的,這樣想可以被理解,但畢竟是親情過剩的想法了,
真正做錯事情、不懂教育、不懂得如何愛孩子的,正是那個父親。
即使同樣是閱讀著聖經,即使是一樣承認著耶和華的存在與慈愛,就像
是用著「相信父親」的前提下思考,我們一樣可以得到這樣似乎更符合
現實的不同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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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ishit (purity) 看板: Atheism
標題: Re: [轉載]公義與標準中的矛盾
時間: Mon Jan 6 21:42:30 2003
※ 引述《anomie (迷亂)》之銘言:
: 難得引用這麼一大段。
: 但針對這些話,我想說的是,即使同樣是對聖經做思考,即使不去迴避
: 舊約的故事,事實上也照樣可以得到多種不同的結果。意義的分裂無法
: 避免。
我同意,但是詮釋者本身的詮釋架構和先驗理解、或所謂「實效歷史」仍
然是可變動甚至可任意更換的,不是嗎?我個人的經歷就可以見證信仰在
詮釋聖經上所起的認識效力:從懷疑到暫時擱置、從未知到已知,有的時
候信心的跨越對於不那麼有能力堅持抽象的形式邏輯行事的人而言,是一
項最人性的選擇。
: 當神殺人的時候,神也就降格了,到最後不得不以人的形象重現世界,
: 這永恆自在的至高神,落得要以自己兒子的鮮血,喚醒人們身上殘存的
: 神性,勉強讓少數人承認自己的罪,恐嚇著人們以最終的審判。降格的
: 是上帝自己,是祂永久傷害了人對神的尊敬與熱愛。
如果一位不與人親近的神才是值得人尊敬與熱愛的,祂只能是形上學家的
上帝。從永恆的時間觀來看,肉身的死既不代表萬劫不復,惡人因所犯的
惡而死就不具有那值得將神兒子的犧牲拿來相提並論的嚴重性;但惡與罪
的問題確實反映了人間對於正義與真理的索求,耶穌的出現,一則擊碎了
形上學家的冷血上帝偶像,一則具體地回應了人間對於超越界殘存的生存
盼望。
: 也就是說,是神遠離人而不是人遠離神,神的作為才是罪的來源。於是
: 研讀聖經可以認清人的罪,但也可以判定神的罪。而聖經既可以是神的
: 見證也可以是神的審判書,上帝不做出上帝應該有的行為,上帝殺人的
: 公義永遠比不過上帝插手人間事的失格,上帝變亂了語言我們也就無需
: 以上帝的話語為真理,而離開了無聊的花園,有苦有樂才是人的世界。
誰來決定上帝應有的行為呢?人也許有權利指指點點,如果他能保證自己
有苦有樂的世界過得豐盛而有意義也就罷了;但問題正是我們不知道真理
是什麼,我們到底要依據什麼權威標準來檢視上帝、批判聖經?所以信仰
實在是一件冒險的事,建議一心只求享受人間可見苦樂的務實俊傑才士還
是少碰為妙。
: 若真正信仰至高的公義,為什麼不是連上帝的作為都可批判呢?那一個
: 焦慮的神靈,正如同出手打人的暴躁父親,再怎麼說著無限的關愛,都
: 挽不回子女的心而垂垂老去,而小時候或許我們會認為父親無所不知、
: 無所不能,但那也僅僅是小時候的錯覺,長大後一切都不一樣了,我們
: 會知道其實父親根本就不懂自己在想什麼,也絕對不是無所不能的。
: 或許有些人後來會覺得父親打人是很有道理的,也有很多人會硬逼自己
: 相信那是有道理的,這樣想可以被理解,但畢竟是親情過剩的想法了,
: 真正做錯事情、不懂教育、不懂得如何愛孩子的,正是那個父親。
: 即使同樣是閱讀著聖經,即使是一樣承認著耶和華的存在與慈愛,就像
: 是用著「相信父親」的前提下思考,我們一樣可以得到這樣似乎更符合
: 現實的不同結論。
這是自由意志的選擇。但我建議,如果我們自認不是非常了解我們的父親
,且被打的經歷也並非是毫無背景原因、甚至打得還不算太痛時,那麼稍
微給兩方都留下一些可溝通的詮釋空間,對於增進雙方的後續認識關係會
有助益。如果真的相信父親愛著自己,就給未來多一點空間,讓他的愛更
多地彰顯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