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聖經裡面上帝對自己的定義來看:"I am ultima,I am omega"
這表示上帝是一種最原始也是最終極的存在,我想世界上只有兩種東西
符合這種條件,一個是"因"、一個則是"果"。
照這個邏輯來解釋,上帝確實是可以全知全能;卻又同時不干涉萬物的
運作,因為因果本來就是一種必然性,若上帝即為因果律,那麼上帝確
實不會出錯,因為任何事件的發生都只是因果準確運作下的過程,世上
只有被人類判斷為"錯誤"和"罪惡"的事件,而不會有讓因果產生偏差的
事件,或許可以說這就是一種至善的境界。
然而這只是我自己所假設的一種上帝可能的型態,事實上在宗教方面,
上帝必須對人類宣揚正確的理念和普世的價值觀,因此我上面所假定的
"無為而無不為" 的上帝就不成立了,但是基本上就如同一般的無神論
所質疑的: "世間有罪惡;因此上帝不可能是至善全能的"、"上帝已死"
這類的論點,如果要以人類的價值觀念來揣摩上帝,就只會得到一個死
掉的或不存在的上帝。
因此我一直認為,一個至善而全能的存在,是不能用人格化的方式出現
的,世界上唯一可以稱的上至善而全能的,應該只有主宰這個宇宙的法
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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