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ithking (K)》之銘言:
: 算了 不回我實在是不舒服。
: : 「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標準」是科學知識、理論、定律的必要條件,
: : 不是科學假說、命題的必要條件,你根本搞錯了。
: 科學知識、理論、定律的必要條件,不是「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標準」,
: 而是在「同儕評審」制度下,為「科學家」所承認的標準。
管它是大多數人或科學家都沒差,
你都同意這是科學知識、理論、定律的必要條件,
不是科學假說、命題的必要條件。
佛學理論不是前者,但是符合後者的要件。
你說的這些,都不能證成「佛學描述的現象不可檢證」、「不科學」。
而如果這些被研究描述是科學假說、命題,研究者當然就是科學家了。
只要未來夠多佛學研究者逐漸去建立體系,同儕評審也不是什麼問題。
: : 實務上不是要研究者先定出大家可接受的標準,
: : (廢話,連paper都還沒寫怎麼知道大家接不接受)
: : 是研究者先經由主觀心證或一些調查定出一個標準,然後隨著研究的發表,
: : 藉由同儕的接受度及沿用程度,才漸漸約定俗成形成標準。
: 研究者怎麼可能會是主觀心證定出一個標準呢?
: 當然是透過經驗事實累積起一個「可能的標準」啊,
: 就醫學來說不就是臨床診斷的長期經驗累積嗎?這還是實徵主義啊。
: 還記得史模懷斯怎麼推廣出開刀前要清潔雙手的規矩嗎?
: 一開始他認為醫師手上細菌會造成產婦感染產褥熱致死,不為眾醫師所信,
: 為什麼?因為沒有具體的標準,而光是較低的死亡率也不一定和洗手相關,
: 那麼史模懷斯該怎麼做?只能實證了啊。
: 那麼從何實證起?洗手會影響到多大程度因產褥熱造成的死亡率才會被承認?
: 這不就是要先行設下一個客觀且公認的標準嗎?
: 別忘了當我們在寫論文時,去尋求文獻探討支持我們的理據,
: 也就是為了找一個客觀且公認的標準,才不致喪失立論的有效性與合理性。
當你是研究的開創者時,標準還沒確立,
這時就是研究者想怎麼訂就怎麼訂(當然他們會選擇預期能被比較多人接受的)。
是先有人用 2m 牆壁去做「天眼通」的研究,
其他研究者讀了都覺得這個合理恰當,
未來才漸漸形成這個 2m 的約定俗成標準;
或者其他研究者覺得這不恰當,之後有人改用 5m 去做,而形成標準。
當然也有可能後來形成太多種用法,
大家覺得統一比較好,一起投票決定標準指導日後研究。
不是大家先投票決定一個 2m 標準,才讓大家照著去做。
不管怎樣,這是雙向的,不必然要有「先行設定標準」這回事。
: : 要求佛學研究者提出客觀標準數據是沒有意義也沒有必要的,
: : 事實上他們無論訂在 2m 5m 10m ,都符合「科學」的基本條件。
: 不符合啊,因為不能被否證。沒有一個確切標準可以被否認,也沒有標準可被評估。
不管實驗結果是:
「存在能透視 2m 水泥牆的人類」,
「存在能透視 5m 鉛壁的人類」,
「存在能透視 10m 泥牆的人類」,
任何一個都可以否證。
: : paper發表後,如果大眾接受這個定義值,就比較能形成主流的科學理論、知識;
: : 如果同意度不高,可能形成小眾理論,
: : 如果沒人同意,那大概就會停留在假說、命題階段。
: : 但不會因此變成非科學。
: 沒有要「大眾」接受啊,要的是「學有專材的同儕評審制度接受」。
: 你知道大眾「以為」的主流科學理論,有不少其實是錯的,
: 例如:現在仍然大眾認為心理學以佛洛依德精神治療法為主流、
: 「孩子帶給父母快樂」的心理學論點 etc....
: : 不要以為科學一定有統一標準,很多學門是一堆學派的。
: 科學不一定有統一標準,
: 但在該科學領域內就算針對一個科學問題有諸多門派,
: 它們確實仍是具有標準上的內部一致性的。
見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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