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 不回我實在是不舒服。
: 「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標準」是科學知識、理論、定律的必要條件,
: 不是科學假說、命題的必要條件,你根本搞錯了。
科學知識、理論、定律的必要條件,不是「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標準」,
而是在「同儕評審」制度下,為「科學家」所承認的標準。
: 所謂醫院標準就是在該醫院中,凡是150以上就可下高血鈉症的診斷,
: 和什麼個體因素根本沒關係。
當然有關係啊,就和你下面說的學派說一樣,
針對高血鈉症的診斷或許也分成為不同的學派,
有醫師認為135以上即可,有醫師則認為要150以上才可,
那麼這種差異性何來?醫生的臨床觀察高血鈉症病患也符合實徵主義啊。
不同學派主張不同的篩檢標準,只要經驗證、可複製、符合經驗事實也沒啥不行。
: 實務上不是要研究者先定出大家可接受的標準,
: (廢話,連paper都還沒寫怎麼知道大家接不接受)
: 是研究者先經由主觀心證或一些調查定出一個標準,然後隨著研究的發表,
: 藉由同儕的接受度及沿用程度,才漸漸約定俗成形成標準。
研究者怎麼可能會是主觀心證定出一個標準呢?
當然是透過經驗事實累積起一個「可能的標準」啊,
就醫學來說不就是臨床診斷的長期經驗累積嗎?這還是實徵主義啊。
還記得史模懷斯怎麼推廣出開刀前要清潔雙手的規矩嗎?
一開始他認為醫師手上細菌會造成產婦感染產褥熱致死,不為眾醫師所信,
為什麼?因為沒有具體的標準,而光是較低的死亡率也不一定和洗手相關,
那麼史模懷斯該怎麼做?只能實證了啊。
那麼從何實證起?洗手會影響到多大程度因產褥熱造成的死亡率才會被承認?
這不就是要先行設下一個客觀且公認的標準嗎?
別忘了當我們在寫論文時,去尋求文獻探討支持我們的理據,
也就是為了找一個客觀且公認的標準,才不致喪失立論的有效性與合理性。
: 要求佛學研究者提出客觀標準數據是沒有意義也沒有必要的,
: 事實上他們無論訂在 2m 5m 10m ,都符合「科學」的基本條件。
不符合啊,因為不能被否證。沒有一個確切標準可以被否認,也沒有標準可被評估。
: paper發表後,如果大眾接受這個定義值,就比較能形成主流的科學理論、知識;
: 如果同意度不高,可能形成小眾理論,
: 如果沒人同意,那大概就會停留在假說、命題階段。
: 但不會因此變成非科學。
沒有要「大眾」接受啊,要的是「學有專材的同儕評審制度接受」。
你知道大眾「以為」的主流科學理論,有不少其實是錯的,
例如:現在仍然大眾認為心理學以佛洛依德精神治療法為主流、
「孩子帶給父母快樂」的心理學論點 etc....
: 不要以為科學一定有統一標準,很多學門是一堆學派的。
科學不一定有統一標準,
但在該科學領域內就算針對一個科學問題有諸多門派,
它們確實仍是具有標準上的內部一致性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2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