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dnightstar:由於大鳥身價非凡 認領時請詳述特徵及名字 謝謝 ^^ 09/27 00:04
→ neoma:上面的懸賞5000元 09/27 12:51
→ neoma:那邊的賞格被改不見 最後有沒有照承諾給賞格 請出面告示一下 09/27 13:00
推 neoma:那邊的原PO過河拆橋了 建議樓主交去警察局 要求履行契約 09/27 13:55
推 neoma:恭喜原PO 失主說您可以留下來耶 看來好像沒有愛了 09/27 14:31
→ lyc:原PO沒回應推文推很high 09/27 14:48
→ sunrainemily:總覺得這樣鳥寶好可憐...可有可無似的~"~ 09/27 14:55
→ lyc:原PO 沒回應阿 怎麼一堆人就好像已經知道結果了??? 09/27 16:48
→ lyc:補一下 麻煩 neoma 修改你的話語 09/27 17:06
→ lyc:我現在代表失主在等原PO回應 不瞭解狀況請勿亂下評論 09/27 17:07
→ neoma:要修改什麼? 失主原本賞格5000 有人告知PTT撿到鳥馬上修掉 09/27 17:16
→ neoma:後來改說要包一千元紅包 你覺得這不是過河拆橋是什麼? 09/27 17:17
→ neoma:原PO沒義務回應你 你不是失主 失主也說撿到的可以留下來養 09/27 17:18
→ neoma:失主違反的是民法上的契約 也已經聲明出讓所有權 你代表啥? 09/27 17:21
→ neoma:你的推文正好證明失主是看了ptt才知道鳥的下落 什麼鄰居告知 09/27 17:31
→ neoma:云云 根本只是想逃避責任的說詞 09/27 17:32
推 tmr0218:通篇看下來 只覺得鳥寶好可憐...... 09/27 17:32
→ tmr0218:如果是我家嗶嗶還是球球走失有人撿到 五千我一定馬上付 09/27 17:33
→ lyc:整篇到現在 原PO 都還沒回應 原失主的千元紅包是幾千也沒寫 09/27 17:35
→ lyc:neoma 你是在興奮什麼? 所有人事都還沒聯絡好就忙著定罪 09/27 17:36
→ neoma:所以?馬上把賞格修掉是假的? 五千改千元紅包是假的? 09/27 17:36
→ neoma:我只是看不慣言而無信的行為...反正失主說撿到的可以留下 09/27 17:37
→ neoma:我要是原PO才懶得理你 09/27 17:38
→ lyc:neoma 如果不願修改你的言論兼向失主道歉 失主是有權告你毀謗 09/27 17:38
→ lyc:我是在提醒你 聽不聽在你 看到影子就開槍 小心傷到自己 09/27 17:39
→ neoma:我也提醒你 在法律上我也是有請求權的 另外告訴你是誹謗 09/27 17:40
→ neoma:我再告訴你 我討厭別人違法的時候還要用法律當打手 09/27 17:42
→ neoma:刑法311條講的是可受公評之事沒有誹謗的問題 你自己去好好想 09/27 17:43
→ lyc:請求權?所以你是拾獲人? 違法? 當事實不成立的時候違法的是誰? 09/27 17:45
→ neoma:失主願意履行的他契約 我就向他道歉 09/27 17:45
→ neoma:我提供資訊當然有請求權 民法好好去讀吧 09/27 17:45
→ lyc:搞不清楚狀況就在罵人的是誰? 09/27 17:47
→ neoma:哪一句話在罵人? 09/27 17:47
→ neoma:自己去看看soe那串 失主是不是把賞格降低了? 我有備份別再凹 09/27 17:48
→ lyc: 推 neoma:那邊的原PO過河拆橋了(後刪) 09/27 17:52
→ lyc:過河拆橋??? 兩造雙方都還沒聯絡上 實際狀況你就清楚了? 09/27 17:52
→ neoma:失主已經在文中說家屬降了賞格 有冤枉他嗎? 09/27 17:56
→ neoma:他說是鄰居告訴他的 怎不說來看ptt的訊息 有冤枉他嗎? 09/27 17:58
→ lyc:放心 你所有的貼文我都轉過去了 他怎麼處理我不管 09/27 18:01
→ lyc:我只等原PO 剩下 你愛罵是你的事 09/27 18:02
推 neoma:不是每個人都稀罕賞金 但不要耍心機 09/27 18:12
→ lyc:還沒發生的事就急於給人定罪 這是你的風格嗎? 09/27 18:15
推 neoma:誠心誠意請求尋鳥類 好人比你想像得多 09/27 18:15
→ neoma:你要一直跳針忽視證據? 09/27 18:16
推 vul3aup3:看尋鳥連結....感覺主人找到就反悔,如果原PO沒這篇文 09/27 18:19
→ vul3aup3:直接把鳥送還,可能還有後續....尤其最後一句最機車 09/27 18:19
→ lyc:我只問你 拾獲人跟失主兩人還沒聯絡上 後續事情發生了沒? 09/27 18:19
→ vul3aup3:會辨識區域與地盤,若放回原處,時間到了也會主動回家 09/27 18:20
→ vul3aup3:↑是鴿子? 09/27 18:20
→ lyc:在後續事情還沒發生前就急著安罪名 是事情是合理的? 09/27 18:21
→ vul3aup3:沒給他安罪名呀 只是心得推文 09/27 18:21
→ lyc:現在不管失主怎麼寫 事情還沒發生 有發生再罵 我不反對 09/27 18:22
→ vul3aup3:也是~ 09/27 18:22
→ lyc:還沒發生事情的狀況就罵成這樣 事後如果照實給賞金 09/27 18:23
→ lyc:你說你道歉 人家失主不願原諒你 那你道歉有個屁用 09/27 18:24
→ lyc:別把人好心提醒你的事情你在那邊說別人跳針 09/27 18:25
→ lyc:想表現正義感你就私底下提醒拾獲人 不是在網路上公開大罵 09/27 18:27
→ neoma:好啦 好啦 失主願意贈與5000 這樣沒有過河拆橋 我說得不對 09/27 18:34
→ neoma:但是我保有請求權 請失主證明給付 另外拾獲者也擁有不還的 09/27 18:35
→ neoma:權利 這是失主公開聲明的 這樣是lyc你想要的結果嗎? 09/27 18:36
推 vul3aup3:拾獲者不還的話...它幹麻PO文 09/27 18:39
→ lyc:你自己等拾獲者跟失主協商完自己問他們協商結果 09/27 18:39
→ lyc:他們協商結果我不管 你的話 失主會怎麼處理 也跟我無關 09/27 18:41
推 vul3aup3:PTT很多好人 上次我朋友的豆豆被抓回來 包紅包也不收! 09/27 18:41
→ neoma:我有協尋的共同請求權 不要想跳過我 最好去告知你朋友這一點 09/27 19:25
→ neoma:不然到時候誰告誰就等著瞧 09/27 19:25
→ lyc:你自己去跟拾獲人說 想鬧笑話就去 09/27 19:41
→ neoma:笑話是吧? 民法164條 不是讀法律的也看得懂喔! 09/27 19:42
→ neoma:要搞大的話 我會請求履行契約 律師費 你還要付法院裁判費 09/27 19:44
→ neoma:對不起 說錯了 不是你付 是失主要付 09/27 19:44
→ lyc:你可以玩看看 你想告我 我奉陪 不過失主要怎麼對你是他的事 09/27 19:46
→ lyc:所以意思是鳥在你手上中間聯絡人是你? @@ 你要不要先問問律師 09/27 19:47
推 neoma:我沒有要告你 我只是可以告失主契約不履行 干你何事? 09/27 19:50
→ neoma:要法官檢察官家裡就有了 09/27 19:51
→ neoma:要找律師的話等我找一下手機 也很方便啊 09/27 19:53
→ neoma:對啊 去好好研究吧 你和我無關 不想再理你了 09/27 19:55
→ lyc:哦...看起來我是最先通知人阿 那你是什麼? 09/27 19:58
→ DashwoodShin:不就是主人反悔5千變1千嗎? 09/27 20:19
→ tellmewhy77:我只覺得阿鳥好可憐.原主人很消極,若拾獲者不想養... 09/27 22:03
→ tellmewhy77:那阿鳥最後會流浪到哪裡去? 這"物品"似乎沒被珍惜. 09/27 22:04
→ tellmewhy77:為了錢,倒楣的是阿鳥... 09/27 22:05
→ nawussica:笑死人 代表失主 Zzzzzzz 小錢都捨不得 鬼島不意外 09/27 23:25
推 neoma:這件事到此為止吧 希望有好的結局 09/28 00:01
→ mirrorlee:lyc你到底代不代表鳥的原主人啊 09/28 07:50
→ lyc:我在等拾獲人阿 他到現在還沒上線 他們怎麼橋關你們什麼事阿 09/28 12:19
→ sunrainemily:我怎麼不知道ptt連推感想還要認識當事人才能發表...? 09/28 14:44
→ midnightstar:原PO來了 待我了解一下狀況 XD 09/28 14:44
→ midnightstar:大家好囉 已經確認我們拾獲的粟額 不是大家口中說的 09/28 14:59
→ midnightstar:煩請大家持續注意是否有其他失主資訊 謝謝大家的熱心 09/28 14:59
→ stevieliu:大家好,小弟代失主po文,鳥號是否為ABR-XXX-019,如是 09/28 18:43
→ stevieliu:請聯絡李先生:0918-508-509 09/28 18:56
→ stevieliu:詳情請看SOE 09/28 18:57
→ lyc:哦 有另一位 不過現在結果出來了 不是該失主的鳥 09/29 02:17
→ mirrorlee:如果不想別人關心 連私訊都不會嗎 09/2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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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yc ( ) 看板: Aves
標題: Re: [拾獲] 新北 三重 拾獲粟額鸚鵡一隻
時間: Sat Sep 28 12:41:49 2013
既然大家那麼關心
我直接貼出來
midnightstar 您好
因為您到現在還沒出現 然後大家又特別關心這件事
所以只好公開一下
失主不上soe 也不上 ptt
soe 那應該是失主的鄰居(我朋友)幫忙貼 聯絡電話是鄰居的
我朋友不上ptt 所以請我在這代為向拾獲人確認
所以ptt這邊失主部份是我代表向拾獲人聯絡
另外 連鳥是不是失主的都沒確認 我是不知道大家在興奮什麼?
沒聯絡上拾獲者 什麼都不知道 就一堆人在罵 我是不知道在罵什麼意思啦
非相關當事人 麻煩靜靜的看就好
真的想展現你們的正義感 也請真的鳥是這位失主的
然後拾獲人跟失主協商破局 你們再去關心他們的問題
剩下 要是真的正義感滿到爆表 麻煩去關心社會上更多的問題
這邊是鳥版 我可以提供一下 臺灣的鳥類生態危機請各位多多關心
另外 最後
我要再強調一下
失主跟拾獲人到現在還沒聯絡上
他們要怎麼橋是他們的事 我不管
你們愛管的自己挑拾獲人去追問 別找我 我只代表傳遞聯絡訊息
重點是鳥要確認是失主的(雖然栗額應該好好認)
阿如果有更有興趣要知道詳情的 自己去找徵信社花錢請他們查
剩下 麻煩 網路上再怎樣都會留記錄 不瞭解的事 不要亂罵
罵錯了 道個歉 被罵人願意原諒 是小事 不願意 就是麻煩事
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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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你什麼時候要上線阿~_~ 我可不能24小時盯著ptt看阿
我失主電話直接留給你咧 剩下我不管咧
※ 引述《midnightstar (午夜星辰)》之銘言:
: 如題
: 就在今天9/26晚間在三重拾獲一隻粟額鸚鵡
: 目前大鳥已經被帶去新店代為照顧
: 由於大鳥叫聲比較大 所以不方便收養太多天
: 但希望可以還給原主 這麼漂亮的鳥不見一定很傷心
: 如有遺失 請站內信!
: 不會發圖片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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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33.94
→ lyc:嗯 這樣我賺一篇文章數跟 283 p幣 @@" 09/28 12:49
→ neoma:留給社會公評吧 法律除了處罰不實言論 別忘了也保障言論自由 09/28 13:20
→ midnightstar:你好啊 我是原PO 我今天才又上了PTT 等我一下! 09/28 14:47
→ midnightstar:你好 已經寄站內信給你囉!! 09/28 15:01
→ stevieliu:大家好,小弟代失主po文,鳥號是否為ABR-XXX-019,如是 09/28 18:42
→ gloom2691:有人罵錯了也不道歉,原po跟代po好可憐 09/28 19:21
→ lyc:感謝原PO 雖然不是我這邊失主的鳥 希望能趕快找到主人回家 09/29 02:06
→ mirrorlee:如果不想別人關心 連私訊都不會嗎 09/29 09:25
→ mirrorlee:PTT是你家開的嗎 真是好大的官威 09/29 09:26
→ mirrorlee:你這種作法討罵剛好而已 09/29 09:28
→ lyc:mirrorlee 你先搞清楚是誰在開罵 不要沒臉還在這罵人 09/29 20:24
→ lyc:mirrorlee 你算什麼東西 連文都不看就在那邊罵 ptt你開的? 09/29 20:27
→ mirrorlee:好笑 那你又是什麼南北 我就是從頭到尾把文看過了才想發 09/29 23:49
→ mirrorlee:言 有人罵你朋友 叫你朋友提告啊 警告一堆做什麼 被罵後 09/29 23:50
→ mirrorlee:有權提告的是你朋友 又不是你 講一堆大道理有什麼用 09/29 23:50
→ mirrorlee:從頭到尾沒看到你朋友針對被質疑一事發言 甚至委託你警 09/29 23:52
→ mirrorlee:告版友的授權 就你一個人不知道在憤慨什麼 連其他版友的 09/29 23:53
→ mirrorlee:發問都有意見 我才想問 ptt你開的? 09/29 23:54
→ mirrorlee:另外請你說明我這則發言之前 罵了你或你朋友什麼 如果你 09/29 23:55
→ mirrorlee:或你朋友認為我的所有評論有罵人的部份 歡迎提告 不要不 09/29 23:56
→ mirrorlee:敢告還安給別人 一個"連文都不看就在那邊罵"的罪名 09/29 23:56
→ mirrorlee:我等你提告 09/29 23:57
→ mirrorlee:道理很會講 有本事做再說啦 09/29 23:59
→ lyc:看起來 mirrorlee 你的閱讀能力有待加強 PTT 不是給你討戰的 09/30 01:40
→ lyc:不再回應 麻煩板主幫忙處理一下 感謝 09/30 01:41
→ mirrorlee:認為我罵了你就請提告 不用顧左右而言他 這只是顯露你 09/30 02:12
→ mirrorlee:用嘴很厲害 實際什麼都不敢說不敢做的特點而已 想嚇唬誰 09/30 02:13
→ mirrorlee:拜託 我有罵你就提告 不要亂扣罪名 快 我等你提告 09/30 02:14
→ mirrorlee:大家上法院 認證一下我罵了你什麼 我再來向版友報告 09/30 02:16
→ mirrorlee:對了 想來依你的個性一定寄了對我的檢舉信 罪名不外乎 09/30 02:21
→ mirrorlee:違反版規意圖挑釁這條 我這人沒那麼閒到多寄站內信給版 09/30 02:22
→ mirrorlee:主 就請版主要處理時一併處理 09/30 02:22
→ mirrorlee:18041的 "→ lyc:你可以玩看看 你想告我 我奉陪"挑釁部 09/30 02:23
→ mirrorlee:份 因為我也只是有樣學樣而已XD 09/30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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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ieliu (修~~) 看板: Aves
標題: Re: [拾獲] 新北 三重 拾獲粟額鸚鵡一隻
時間: Sat Sep 28 18:39:09 2013
※ 引述《midnightstar (午夜星辰)》之銘言:
: 如題
: 就在今天9/26晚間在三重拾獲一隻粟額鸚鵡
: 目前大鳥已經被帶去新店代為照顧
: 由於大鳥叫聲比較大 所以不方便收養太多天
: 但希望可以還給原主 這麼漂亮的鳥不見一定很傷心
: 如有遺失 請站內信!
: 不會發圖片請見諒
大家好,小弟代失主po文,鳥號是否為ABR-XXX-019,如是請聯絡李先生,手機0918-508-509,禮金會差成紅包跟尋獲獎金,二份,總和還是一樣5000之前會說改為紅包是因為有請親戚說尋獲,但親戚不收獎金,因此改為紅包,細節祥看SOE失蹤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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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0.33.238
→ stevieliu:補充:親戚一事後來發現為誤會一場,也造成鄉民們的誤會 09/28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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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ieliu (修~~)
標題: Re: [拾獲] 新北 三重 拾獲粟額鸚鵡一隻
時間: Sat Sep 28 18:50:31 2013
請聯絡失主0918508509李先生 腳環為ABR----019照片 詳見SOE失蹤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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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4.105
→ midnightstar:可否解釋一下為何腳環號碼先後說法不一?目前保管人 09/28 21:16
→ midnightstar:不在家 稍晚會回家確認腳環號 09/28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