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EMU108.bbs@EMU486.twbbs.org (PP...的確很爛!!!),
看板Aviation
標 題Re: [新聞] 新航空難 正副駕駛逃掉制裁
發信站內灣新小月台 (Fri Feb 17 13:35:5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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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cker.bbs@ptt.cc (會飛的獨行俠)》之銘言:
: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 造成八十三人死亡、七十一人輕重傷的新加坡航空空難事件,被緩起訴的正駕駛方志剛和
: 副駕駛拉帝夫希諾,返回新加坡後如同斷了線的風箏,未履行緩起訴的社區服務。桃園地
: 檢署已簽結全案,二名機師成為逃過我國司法緩起訴制裁的罕見案例。
: 桃園地檢署指出,兩名機師緩起訴難執行的盲點是在國外履行社區服務,我方無從監督和
: 伸展公權力,即使重新起訴,因兩人都在境外,最後也無法制裁,這是緩起訴制度的漏洞
: ,將報請上級通盤檢討。
: 【2006/02/16 聯合報】
Sorry,這只是個人觀點,
憑什麼起訴正副機師?
很明顯地,這根本就是"爛"中正機場方面的疏失導致這場空難,為什麼從來沒有看到"爛"
中正機場人員及當時跑道施工單位被起訴???
我不是幫外國人說話,實在是這裡的調查單位及司法真的是爛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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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內灣新小月台 ◆ From: 58.154.65.61-savecom
推 grantliao:那次不是中正機場的疏失 02/17 15:43
→ grantliao:台灣的法院還沒爛到起訴受害者的地步 02/17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