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6 中國時報
高興宇/中正機場報導
本月十二日元宵節晚上因天燈肇事,造成中正機場跑道草坪發生啟用廿七年來最大的火災
,經航空警察局刑警隊調查,其中兩個天燈已查出分別來自台北縣八里鄉及桃園縣的蘆竹
鄉,這兩地均超出機場五公里範圍之外。肇事者已分別約談到案。
元宵節天燈導致機場跑道草皮火災,經中正航空站航務組統計,目前中正機場內共發現有
七盞,其中兩盞寫有放天燈者的姓名及公司行號等資料。經航警調查,昨天已經分別尋獲
禍首,分別是住在桃園縣蘆竹鄉的蔡姓男子及住在台北縣板橋市的黃姓女子。
昨天中午,蔡姓男子經航警局刑警隊約談到案,他坦承,落在中正機場的天燈,其中一盞
是他在蘆竹鄉山鼻村自家住宅頂樓所施放,但並不知道天燈會吹到中正機場,也不知道民
用航空法的規定,航警偵訊後將其先行飭回。
而另一盞寫有姓名的天燈,經航警調查發現,為一對住在板橋市的黃姓老夫妻,但該對老
夫妻向警方供稱,他們的女兒曾經在元宵節晚上,在台北縣的八里鄉左岸,施放一盞天燈
為老夫妻祈福,航警局將於今天下午約談該名在八里施放天燈的黃姓女子。
中正航空站指出,根據民用航空法第卅四條規定,機場五公里範圍內,不得養鴿或施放任
何可能影響飛航安全的飛行物,如經查獲,可處卅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八里及蘆竹
雖超出機場五公里範圍之外,並不在禁止之列,但民眾施放天燈等足以影響飛安的飛行物
,仍須自行評估,若風向讓天燈飄到機場上空造成損害,施放者仍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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