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報/記者黃彩絹/報導】
2006.10.31 09:15 am
恐怖攻擊陰影持續襲向國際航空業界。德國漢莎航空日前宣布,11月6日起,搭乘該公司
從歐洲起站及在歐洲接轉的班機旅客,帶上客艙的液體將受限制,此限制也包含德國境內
航班。
漢莎航空指出,該公司無權左右此法律限制的規範,只能建議乘客在做旅行計畫時,將上
述情況列入考量,並儘可能精簡隨身行李,同時建議出發前至漢莎網站上查詢最新規定
www.lufthansa.com。漢莎航空指出,所有物件和行李不符以下要求者,將不得被帶上飛
機,類似的規定已於9月29日起,在所有美國境內和在美國接駁的班機上實施,漢莎航空
將於11月6日起跟進,所有液狀和膠質物品如化妝用具和化妝品,必須遵循下述規定:
一、裝有液體或類似物質的容器,不得超過100毫升(以容器上標示的最大容量計)。
二、所有個別的容器必須裝在一個透明且可再封口的塑膠袋中(如拉鍊式封口),且最多
不可超過1公升。
三、每位乘客只可攜帶一袋。
四、此袋於安檢時需各別呈現以供檢查。
五、醫藥和特殊食品(如液狀嬰兒食品)這些於飛行途中會使用的東西,可不需放在塑膠
袋裏,但必須接受安檢。
六、在歐盟境內的機場或在歐盟註冊的飛機上(如德國漢莎航空的班機),旅客購買的免
稅商品,可用有封口的袋子帶上飛機,但前提是需證明為當日購買(此不適用於共享班號
之班機),此袋子必在購買處封口。
【2006/10/31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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