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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六日電) 交通部民航局長張國政今天對遠東航空下最後通牒,若遠航 積欠薪資和營運資金等四項問題在六月二日前無法改善, 民航局將依「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收回遠航 部分或全部航權。 民航局要求遠航改善事項包括:積欠員工薪資、租機款未付的 租機合約糾紛、現金流量不足影響公司營運、前總經理陳尚群 四月十一日請辭後未立即補派經理人,其後指派蔡佳儒擔任 總經理的程序又不合法。 張國政表示,民航局給遠航十天改善期,昨天期限屆滿,遠航 並未改善,因此依民航法處以遠航新台幣三百萬元、董事長 白旭屏一百萬元罰鍰。張國政指出,白旭屏雖於上週請辭, 但遠航未行文民航局,民航局仍認定白旭屏是遠航董事長。 張國政表示,對於上述處分,遠航可以陳述意見,但民航局已 再次要求遠航改善,期限為六月二日,如果屆期還是未改善, 民航局將依法處以「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也就是收回 部分或全部航權。 法院駁回遠航重整聲請的理由之一是遠航至今未提出九十六年度 和九十七年度第一季的財務報告。張國政表示,民航局明天會再次 要求遠航提供財報,如果遠航又拒絕,民航局將引用民航法再度開 罰單。 張國政表示,最近有四組國內外投資人與遠航接觸,但還沒有答案。 他指出,遠航有二十億元資金就可以馬上恢復營運,但只要民航局 收回一半航權,就不會有投資人願意投資遠航。 他表示,民航局有最好的準備,但也有最壞的打算。一旦遠航結束 營業,消費者向旅行社購買、尚未使用的機票,可依照旅遊定型化 契約書規定,要求旅行社退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26/5/zzx6.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2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