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hy (時間不能彌補你給我的痛)
看板Aviation
標題[新聞] 班機延誤半夜回台 港龍75元港幣打發
時間Tue Aug 12 13:45:06 2008
自由時報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
讀者向本報爆料指出,美國及香港的外籍航空班機延誤,
卻未妥善安排旅客食宿或交通,向業者抱怨卻未獲及時
回應。民航局表示,即使是外籍航空,民航局仍可協調
業者處理補償。
讀者馬小姐指出,七月六日晚上八點多,欲搭乘港龍航空
由香港飛回台北,但該班機延誤,航空公司安排她轉搭晚
上十一點的國泰航班,她希望業者安排接駁車等補償,結果
業者只給了七十五元港幣(約台幣三百元)的餐券,讓翌日
凌晨一點鐘才到桃園機場的她,只好和兩個陌生人共乘回到
台北市;她到港龍、香港旅遊局投訴,都未獲積極迅速回應
,一個月下來沒消沒息。
港龍航空昨天表示,當天航班延誤是因香港機場實施交通
管制,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已盡力安排旅客及表現誠意,
並對服務不週致歉,接到馬小姐投訴後,已在七月廿日及
八月七日以電子郵件回覆,並願意補償桃園到台北市的交
通費用。
另有一名留學生投訴,搭乘美籍航班前往紐約,結果前段班機
因颱風取消,業者安排轉由經首爾轉機,結果該班機延誤,讓
他沒趕上後段班機,相關安排又一再變更,業者不賠償,也未
提供食物及住宿,實在太不負責。美籍業者在台代理旅行社
昨天則表示,班機延誤的食宿提供及賠償,都必須視當時狀況
決定。
民航局指出,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誤,航空業者無須
負擔賠償責任,但必須提供轉機安排等必要協助;航班延誤導致
旅客無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航空公司也應安排交通工具或補償
交通支出。
申訴外籍航空 可求助民航局
民航局強調,旅客對外籍航空的申訴,即使發生在台灣境外,民航局
都可以協助要求其在台分公司或代理業者轉告總公司回應,過去的經驗
顯示,業者若理虧,都會補償旅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12/78/11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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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dPiG:唉 又是香港 08/12 16:24
推 wtpta:唉 又是港龍 08/12 22:16
推 Geordi:上次坐國泰是70港幣餐卷,但當時已經晚上12點,根本不能用~ 08/12 22:48
推 AdPiG:我在CDG搭CX延誤的時候是發50歐餐卷 結果那家餐廳最低消 08/12 22:57
→ AdPiG:一客牛排70歐... 08/12 22:58
推 micwang:走進太高貴的餐廳了XD 08/12 23:02
→ lovehy:之前搭聯合國內線 遇到罷工 後來補償我們US35 08/13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