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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電) 交通部民航局今天公佈新修正的「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辦法」, 將於5日生效,包括綠島、蘭嶼、南竿、北竿、七美、望安等偏遠離島 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提高1至2成。 民航局表示,根據今年1月25日新修正生效的民航法,離島地區航空 票價補貼有新的標準,民航局也修訂相關子法,獲行政院核定並在 今天公佈,5日生效。 目前各離島機場條件不同,可飛航機型亦有差異,考量當地居民可享受 的空運服務有別,民航局修正民用航空法,按不同離島機場分別訂定不同的 居民票價補貼標準,並可追溯到今年1月25日起適用。 民航局說,原有離島居民航空票價補貼標準一律20%,依照新的補貼辦法, 馬公與金門航線補貼標準仍維持以往補貼全額票價的20%,南竿與北竿航線 補貼標準提高為30%,七美、望安、蘭嶼與綠島航線補貼標準提高為40%, 至於搭乘離島與其他離島間航線(如馬公-七美)者,依其航線補貼標準較高者 給予補貼。 至於新票價補貼辦法還未生效前(即98年1月25日至98年4月4日期間), 有搭乘南竿、北竿、七美、望安、蘭嶼及綠島等國內定期航線班機往返 戶籍地,並依規定領有20%票價補貼者,可在4月5日至98年12月31日期間, 由本人持國民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或委託他人檢附相關證件,向所搭 乘班機的航空公司申請票價補貼差額,航空公司售票紀錄都有存檔。 民航局估計,新航空票價補貼辦法將嘉惠6個偏遠島地區每年約51萬5000人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03/5/1h77r.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5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