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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站可民營 資本額要7億 2010/10/21 12:55:00 根據民航局研擬「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草案,民間申請設置航空站,資本額 最少需新台幣7億元。(圖為桃園機場,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1日電)民用航空法3年前已修訂開放民間申請設置航空站,交 通部民航局最近完成相關管理辦法,航空站依旅客人次容量有不同資本額,最少需要新台 幣7億元。 交通部部務會報今天下午將討論「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草案。 根據民航局研擬的草案,民營航空站實收資本額依規劃年旅客容量而有不同,旅客達1000 萬人次以上者,資本額不得低於460億元;400萬人次到1000萬人次者,不得低於180億元 ;150萬到400萬人次者,不得低於70億元;未滿75萬人次者,不得低於7億元。 民航局說,航空站涉及民眾權益,要建航空站不是有錢就可以,必須已營運5年以上的公 司,最近3年未發生財務糾紛,每年營業收入在60億元以上,且單一外國人持有股份總數 不超過25%的公司,才有資格申請。 民航法在民國96年修正後,航空站不再是政府獨門生意,縣市政府及民間都可經營。 991021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 =201010210025 -- 航空/鐵道/都市資料找不到? Well, the opinion may be on the w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6
maxis7141:不是說金門縣政府有興趣?這樣的標準還是繼續打退堂鼓吧! 10/21 17:39
tachikoma:金門縣政府有財力 但是應該不會笨到真的去做 10/21 18:45
causewaytw:到時濃霧關場~尚義上演革命時,就沒有民航局當擋箭牌了 10/25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