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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安可受公評 前機師不起訴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0.10.12 03:14 pm 前華航甘姓機師遭解雇後,在媒體、網路上批評華航飛安有問題,華航對甘姓前機師提出 誹謗、妨害信用等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飛安屬於可受公評事項,機師批評飛機 管理、維修與公共利益息息相關,處分甘姓前機師不起訴。 華航表示,飛安非常重要,不容許任何質疑,但檢察官上網搜尋「華航飛安」四個字,查 到將近14萬筆資料,可見華航說「飛安不容質疑」不見得正確,檢方指出,飛安的問題可 受公評,甘姓前機師所提出的質疑,皆與公共利益有關,即便影響華航名譽,但仍屬於言 論自由的範圍。 46歲甘姓機師在華航服務近20年,在將滿20年的前三個月遭到解雇,被解雇的第三天,就 對報紙、電視台等新聞媒體發表意見,指「華航無視飛安體制、刻意掩蓋」,並在網路上 建立部落格,陸續刊登「他被解雇,是華航包庇飛安隱憂的犧牲品」等等。 華航認為甘言論不實,涉嫌誹謗、妨害信用等罪,以法人代表董事長魏幸雄名義具狀向台 北地檢署對甘提出刑事告訴。 【2010/10/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905466.shtml -- 航空/鐵道/都市資料找不到? Well, the opinion may be on the w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4.236
KCETinTW:X航本來就有問題啊...(不要有人對號入座喔) 10/13 00:45
hicker:X=AA (空中浩劫做他的作一堆) 10/13 00:51
gorhow:推樓上 AA 出的事也不少 :p 只是規模差很多就是 10/13 11:47
blaha:"檢察官上網搜尋「華航飛安」四個字"...這可以拿來判斷? Orz 10/13 12:23
tkucwlin:就像有人覺得綠地球很差一樣,各擁其主吧..... 10/13 12:43
frankliang:總之巴士大淑贏了 10/13 13:29
hsinlunboy:4樓 檢方只是反駁華航的說法而已吧 @@ 10/13 14:02
Epsilon:我同意飛安是應受公評的事項,但這不應由上網搜到很多結果 10/13 14:25
Epsilon:來論證。不然,網路上也搜得到超級多的A圖,那就表示上網 10/13 14:25
Epsilon:貼A圖是合法的囉?顯然不是...... 10/13 14:26
hansi:推樓上 10/13 15:36
StormyMing:應該說網路上可以搜尋到許多關於飛航安全的文章表示 10/13 16:02
StormyMing:許多人關注,網路上找的到許多A圖代表的是有這需求 10/13 16:03
StormyMing:今天法律的規範是認意散播A圖違法 10/13 16:07
StormyMing:並沒有法律規範發表飛安的文章是違法行為 10/13 16:07
StormyMing:不是每個東西都能用網路上很多 所以合法來解釋 10/13 16:08
StormyMing:今天法官判決甘機師無罪也不會只憑網路有14萬筆華航飛 10/13 16:10
StormyMing:安的相關文章就判無罪,這篇文章是記者寫的 10/13 16:11
StormyMing:記者也不會把全部的判決書內容都打出來 10/13 16:11
StormyMing:頂多就是挑幾個比較有點的出來寫 10/13 16:11
JacksonBomb:不是法官判決無罪,是檢察官不起訴 10/13 19:56
StormyMing:沒看清楚XDDDDD 10/13 22:39
Epsilon:我認為拿網路搜尋來論證飛安可受公評是完全無效的論述,就 10/13 23:40
Epsilon:算檢查官在不起訴書中列了很多其它的有效論述,也不會改變 10/13 23:40
Epsilon:他做了這個無效論述的事實。而司法體系的人員竟然會列舉這 10/13 23:41
Epsilon:種一點效力都沒有的理由,就是一種很值得讓人擔憂的狀況了 10/13 23:41
Epsilon:,因為這表示這位檢查官的判斷力相當有問題。 10/13 23:41
hsinlunboy:為啥網路搜尋沒有效力阿@@? 10/14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