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9 中國時報
黃如萍、蔡慧貞、王銘義/台北報導
台灣地區航空公司代表協會(BOAR)昨日緊急召開會議決定,台灣政府若強制航空公
司必須提報赴大陸旅客的資料,那麼台灣政府必須發出正式公文及法源依據,外籍航空公
司才能向其所屬政府報告是否配合辦理,而且登錄資料成本必須由台灣政府編列預算支付
。
內政部政務次長林永堅表示,依規定航空或旅行業者應辦理民眾赴中國出境申報,民眾不
用自行申報,這是基於善意與便民。內政部正與業者協調申報程序,內政部會朝簡化申報
研議,二月一日已完成網路程式設計,請旅行社試辦,並告知業者,在申報程序未發布之
前,如不申報,不處罰,一旦公布實施後,未申報者將處一萬元以下罰鍰。
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則強調,申報規定有其必要性,因為中國經常發生嚴重急性呼吸道症
候群(SARS)、禽流感、腦膜炎等疫病,如果政府主管部門無法具體瞭解民眾赴中國
的情況,疾病防禦系統可能會產生漏洞。
邱太三並說,目前兩岸交流人數相關數據都是由中國提供,政府有必要瞭解確實數據,做
為政策改進參考。同時,領取退休金的軍公教人員赴中國也有相關限制,如不掌握人數,
政策無法有效執行。
政府透過交通部民航局要求飛航台灣的各國航空公司,修改網路程式,對於搭機前往大陸
的台灣旅客資料必須登錄及回報,引發各國航空公司的不滿,認為台灣政府在開民主的倒
車,並違反個人隱私。
「我們的政府不會同意我們航空公司配合台灣政府的做法,違反個人隱私權揭露旅客身分
及相關資料」,一位外籍航空公司主管強調,如果台灣政府堅持要求各國籍航空業者都要
提報並登錄航空旅客資料,未來可能演變各國政府控告台灣違反人權,嚴重時,甚至不排
除停飛台灣航線。
這位外籍航空公司主管憂心地說,如果外籍航空公司被迫撤離台灣航線,台灣航空公司也
將被迫停止飛航某些國家的航線,如此一來,對於台灣航空及旅遊市場將是一大衝擊,台
灣政府的國際形象必受重創。
BOAR指出,台灣政府不要只是透過民航單位下指令,如果真的強制要求航空公司登錄
赴大陸旅客資料,那麼就請白紙黑字發正式公文指出法源依據,好讓航空公司向所屬政府
報告,未來消費者團體、法院或旅客對私人資料被揭露若有質疑時,航空公司也好有個交
代。
BOAR表示,登錄並提報資料是政府的要求,台灣政府就必須支付必要的花費,這就猶
如政府花錢買資料一樣,航空公司無法為配合台灣政府的做法花錢修改電腦程式,以及增
派人手處理資料登錄作業。
業者預估,航空公司一年的資料登錄及提報成本約新台幣數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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