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麗君/報導
針對國人赴大陸,航空業者須申報的問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邱太三昨天說,
民眾赴中國大陸,航空公司或旅行業者必須提出申報,此一規定於法有據。至於申報流程
與電腦聯結系統,由交通部與航空業者討論。
邱太三昨天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中表示,立法院於民國92年討論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時
,陸委會曾主張民眾進入中國應自行申報,但後來立法院朝野協商決定,基於便民考量,
將申報程序改由航空公司或旅行相關業者執行。
邱太三指出,申報有其必要性,因為中國經常發生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禽流感
、腦膜炎等疫病,如果無法瞭解民眾赴中國情況,疾病防禦系統會產生漏洞。
【2005/03/19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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