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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工商時報 張佩芬、李尚華/台北報導 針對國際線航空公司,必須向政府申報赴大陸旅客名單一事,國籍航空公司都表示願意配 合,部份外籍航空公司則要求政府提出法律依據,以便向該國政府說明。 民航局根據陸委會的政策,要求各航空公司在本月廿五日前就申報赴大陸旅客名單一案的 執行面問題提出意見,產生國籍、非國籍航空公司不同調的情況。 華航、復興、遠東等國籍航空公司指出,如果政府確定要實施赴大陸旅客申報制,各公司 自然要配合辦理,不過因為申報資料需要研發與修改電腦系統,以及添購護照掃描器等額 外開支,應該由政府來負擔。業者初估光是設施部份每家公司就需要花費新台幣數百萬元 。 港龍航空與國泰航空則指出,香港保安局對於旅客資料訂有明確的保密規定,因此要求我 政府如果真要實施旅客名單申報制,必須正式發文並提出法律依據,以便向香港政府提出 說明。 業者分析,要申報赴大陸旅客名單,最理想的方式是添置護照掃描器,掃描器掃描護照上 條碼後,旅客資料就可以完整顯現,否則要用人工處理,必定嚴重影響機場櫃檯作業速度 ,而目前僅有華航在各航站配備有齊全的護照掃描器,其他業者多數僅在中正機場配備有 掃描器,且僅有一台,沒有備分。 另外赴香港與澳門旅客,購買轉赴大陸連程機票的旅客不到五成,其他旅客另行購買後段 機票,或是改以海運或陸運運輸進入大陸,航空公司無法掌握其資訊,也將使得申報制的 實質效益大打折扣。 港龍與國泰則指出,香港保安局對於旅客資料的保密是有明文規定的,台灣政府如果真要 實施,必須提出法律依據,並且正式發文給業者,業者還須向香港政府報備,香港政府是 否有其他意見目前還無法得知。有部分外籍航空公司則表示他們全權交由航空公司聯合會 (BOAR)來答覆民航局有關問題。 不過業者也質疑目前兩岸關係條例對於有關資料的提供,條文上用的是「得」字,並非強 制命令,是否能讓他國政府接受還是未知數,另有多位立法委員已經表示將提案刪除兩岸 關係條例中有關條文,後續發展值得觀察。 內政部及陸委會為管制國人赴大陸旅遊人次,要求長榮及華航等國籍航空業者將赴大陸旅 遊名單直接提報出入境管理局,業者認為成本大增,計畫隨機票收取燃油附加費轉嫁消費 者。交通部民航局表示,業者提報燃油附加費仍要經過民航局備查,不過,燃油附加費只 是暫時性費用,國籍航空公司將增加的成本改成燃油附加費,顯然名不副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20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