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1 中國時報
張謙俊/基隆報導
兩岸中翻英譯法不同,導致一名大陸新娘購買機票起爭議,旅行社將機票英文名字繕寫錯
誤,消費者要求退費,旅行社反而要求消費者更改台居留證名字,引發消費者不滿,向市
府消保官投訴,經斡旋旅行社「同意」換票解決爭議。
一名郭姓市民娶大陸新娘,四年前開始為太太回娘家,一直向台北市同一家旅行社購買飛
往大陸機票,過去曾因旅行社搞錯太太英文名字,因當時尚未交錢,旅行社自行吸收損失
。
這次又再次搞錯名字,消費者當下沒有細看機票,事後向旅行社要求退費,結果旅行社反
而要求消費者的太太修改在台居留證名字,以符合機票英文名字,這種建議引起消費者不
滿,遂向市府消保官投訴。
經過消保官出面斡旋,旅行社初步是同意換票,消費者原則是可以接受換票,但對旅行社
自己的過失,反而要求消費承擔,更離譜的是要求改在台居留證的英文名字,連消保官都
搖頭,簡直是「削足適履」,消保官將為消費者爭取應有權益。
據指出,這名消費者的太太姓「姜」,通常在我國英文拚音為「ch」,但大陸為「j」,
因兩岸譯法不同,旅行社未詳查,才會一而再發生錯誤。
雖然旅行社提出變更在台居留證英文名字的變通辦法,但大陸新娘擔心大陸護照與在台居
留證名字不同,衍生後遺症,因此,不願意在英文名字上讓步。
消保官黃美瓏昨特別呼籲向旅行社購買機票,務必要看清楚機票上的英文名字,是否與自
己護照相同,否則到了機場,卻無法登機事件,事後求償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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