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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到了ptt去看了一下 真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今年的局面,似乎比去年的我們嚴重許多倍, 然而,可笑的是,去年為自己抗爭得那麼厲害的人,今年,只因為無關乎自己的"權利", 就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我很認真地想了一陣子. 以前我曾在椰林系板上主張"市場開放說"以對抗法西斯主義者的"種族主義說", 今天的我,仍然是這麼想的.因為我覺得,這對"我們的法律"是有正面影響的 但是. 但是,對法律系學生而言,所謂外系學生又到底要求我們要讓步多少呢? 這裡是台大,所有人可以修到他們想修的課,只要你想,這是台大的精神. 可是,這卻不當然代表可以抹煞本系學生的權利, 畢竟,這是"開給法律系的課" "法律系學生需要學得他們必要的知識" 甚至,更現實的,"修不完不能畢業" 你要說是制度的悲哀,我不反對,但畢竟是現實. 雖然,我可以體會教授們的苦心. 也切身了解學弟妹們的痛苦... 看到學弟妹們的文章,不禁感到心痛 今日的法律人,的確像是處於夾縫之中 我可以了解,這種不平,這種惶恐 但是,冷靜地想一想,我們如果只是要求禁止給予外系選修的機會 真的能解決問題嗎? 真正重要的,不是該更加努力地充實自己嗎? 我不是在唱高調,我是很認真的. 即使現實生活中存在著許多"可是", 關鍵還是你自己, 不信,你捫心自問... 讓我驚訝的,(不知是否誤傳)是竟然有人敢當堂指著老師罵不公平 我很難過,因為我尊敬著外系學生,認為他們有上課自由, 是因為覺得有朝一日,在其中,可以產生另一些令人尊敬的法學者 但是,這樣的尊敬,卻換來這般的踐踏... 尤其是讓我們的老師遭到這樣的境遇.... 的確,位子問題已經在法學院風雨很多年, 大一民總時,我們一樣有這樣的困擾 當我第一次連門都進不去的時候,真想破口大罵 但是,最後只剩一股很無奈很無奈的感覺.... 我罵不出來,因為,我寧願相信,這些都是一群"對法律有期望"的人 我也曾暗自怨怪老師 為什麼不站出來為學生說話? 猶記得大一上司法組(當時尚未自由選課)憲法時 林子儀老師劃了數排位子給司法組同學 身為"外班同學",我也覺得很合理 可是在民總,除了外班,更大的是"外系"問題 當時看到A君和KGB君和外系學長已然到了要打架的地步 我卻只是暗自嘆息 畢竟,每位老師的考量不同. 我很驚訝,為什麼會是行政法的人數爆滿? 因為,這不是一般人所謂可以賺錢的科目 何況,許老師一向以低分聞名. 在這種情形之下,我認為法律系學生應該有"優勢" 是因為這是開給本系的課 我們尊重外系學生 前提是他們也尊重我們 否則,大刀就揮落吧! 我們尊敬的老師,豈容他人踐踏! 不是因為"純種"或是"異種" 很多時候,我們之所以不成為"人渣" 是因為那些事情我們不敢做 我們在中學時代努力念書, 有多少人是因為自己的前途是明確的? 又有多少人只是為了"順天應人"? 還是,為了一己虛榮.... 一紙成績單,為何要賦予它這麼多意義? 不,我不是酸葡萄心理, 說實話,我的成績和安卓差不多. 我國文作文英文作文三民主義申論題不寫, 還可以上司法組 我想,要"逼退"只是想來混學分的人 又可充實自己實力的方法 就是拿個90幾分 讓老師就算要加分,也有你擋在前面,根本加不了 該被當的,就會被當.... 第二年,別人就會知難而退了.... 共勉之 -- 我死了的時候,親愛的 別為我唱悲傷的歌 我墳上不必安插薔薇 也無須濃蔭的柏樹 讓蓋著我的青青的草 零著雨 也沾著露珠 假如你願意 請記著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我再不見地面的青蔭 覺不到雨露的甜蜜 再聽不見夜鶯的歌喉 在黑夜俚傾吐悲啼 在悠久的昏暮中迷惘 陽光不升起 也不消翳 我也許 我也許記得你 我也許 我也許忘記.. ~~ 歌.徐志摩 > -------------------------------------------------------------------------- < 作者: NERUDA (給你吐槽好嗎? ) 站內: B853011XX 標題: Re: 關於行政法... 時間: Fri Oct 3 16:52:10 1997 : 我很驚訝,為什麼會是行政法的人數爆滿? : 因為,這不是一般人所謂可以賺錢的科目 : 何況,許老師一向以低分聞名. 可以看看葛克昌及蔡茂寅老師的行政法有多少人去上 我想資訊最充分的是本系學生 完完全全歸責於外系導致上課人數過多的想法不盡然妥當 而且外系的要選課也是要看自己的時間恰不恰當 毋寧說是多數身為學長姊的成了共犯 為學弟妹建議一些黃金組合 親屬要郭振恭老師 債總詹森林老師 行政法許宗力老師 國公黃昭元老師 刑分黃榮堅老師、、、、 我自己就是這樣修課 我的直屬學弟妹也差不多 還有一些學弟妹我也做類似建議 我相信不少人也是如此口語相傳 當然 或許我會說 因為某某老師怎樣怎樣 所以有時候選擇題的選項只有一個 沒辦法 不過 因此造成的踴躍情況 我只想表明 代罪羔羊就丟給外系去扛的直覺並不公平 教學評鑑的落實或者同學自己反映給系方 及 追求黃金組合的求知欲 都是大家自身可以去想想的 當然 就我個人而言 我會想去抱怨為什麼一些專於研究的老師 如果上課講的不引人興趣 系方為什麼不換換老師 給個機會呢﹖ 英美契約法在我們這屆換羅昌發老師 新人新作風 我覺得很高興 畢竟 還因為英美導 差點對英美法的教學產生懷疑 不過這又牽扯到老師們的必交科目問題 或許這幾年正在改變吧 新老師增加速度加快 選課制度的變革<當我大二時還是限制哪個組的學生只能上該組開的課, 跳班人數限三分之一> 、、、、 如果因此變動帶來的不適應 使得日後的司法界仍一片黑暗 如同過去台大法律系要檢討為何如此 警惕現在的我們要如何如何 未來 或者各位的小孩進入本系也會聽到同樣的叮嚀 當然 我相信人心反映社會 一些心態不會專屬我們所有 但好歹今天、未來我們都可能是為人主持所謂的公平的人 如果只會用所學的公平、正義、權利壓迫別人 那我會覺得很心虛 希望各位老師不要直呼法律系學生為 法律人 叫我們 學法律的人 就可以了 <不過,有沒有人順便回答、教教我何謂法律人﹖> 當然這不表示前面的敘述是要我們「退讓」、「吃虧」 <用引號表示我並不一定認為這件事我們有資格 必修表示不修無法畢業,但可以推論下去什麼﹖> 我只是想 可以假想一下你是個法官啊﹗ 如果你不是那個在喊「我吃虧了」、「冤枉啊﹗包大人」的當事人 你會如何平心靜氣的面對 說到這不禁了解「迴避」制度的真義 真好 想到學長姊忘了在大二、大三排斥外系、旁聽生 留給現在的人去抱怨 實在是對不起後代 人老了、、、、、 : 我國文作文英文作文三民主義申論題不寫, : 還可以上司法組 : 我想,要"逼退"只是想來混學分的人 把外系等同於混學分的人 難怪很多人認為聯考無法反映實力、、、 : 又可充實自己實力的方法 : 就是拿個90幾分 : 讓老師就算要加分,也有你擋在前面,根本加不了 : 該被當的,就會被當.... : 第二年,別人就會知難而退了.... : 共勉之 被當的只怕還是本系居多---「給我報報」提供 你好厲害 不過 那又怎樣﹖優秀份子的驕傲嗎﹖ 也難怪福利國要在台灣推動是那麼的困難 也難怪會有人感嘆某種教育失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