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等了。本系列的續作再度推出。
導因:昨晚和人聊天時不知怎麼地又聊到這方面的問題,那今早就來寫寫好了。
我想,本篇就以釋疑為主吧!
首先,有人質疑,既然要寫,幹嘛不寫在版上?
藏在精華區裡,要給人家看又不給人家看,心態真是可議。
我想,大家不妨這樣看待,就當作玫瑰我是召開一場不准記者發問的記者會吧!
我只想單方面陳述,並不希望有人reply。
有興趣的同學歡迎私下直接問我。如此而已。
有時候,應然面並不等於實然面。我喜歡的人,不見得我就有確切的行動。
至少,作了初步的試探,碰了幾次軟釘子,我的選擇是識趣地退場觀望。
死纏爛打並不符合我做事的原則。謀定而後動,是土象星座的人特有的龜毛。
原文中,我有提到「實際行動」一詞,指的是較嚴格的定義。
至少,只有寫過卡片、通過電話,還不構成我個人認定的標準。
起碼也該有單獨吃過幾次飯、看場電影、逛個街什麼的。
這本來就應該由我主觀地解釋吧!別人所謂「客觀」地看起來怎樣那與我的認定無關。
這裡產生一個問題:難道曾經有所行動的人,我不喜歡?
話不能這麼說。人,本來就有所謂的「理想」。
當理想一時無法達成時,退而求其次,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換言之,是某程度向現實面妥協。
別說我心態差勁,捫心自問,你身邊的那一位,真的是你的第一選擇、理想圖騰?
再說,隨著時序的推演而對於自己的標準有所修訂,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而且再怎麼樣,我也不可能不喜歡人家還有所表示吧?
頂多是「最好是」和「雖然不是,但也不錯」之間的差異罷了。
另外,讓某些自詡為「道德重整協會」會員的人最看不下去的,
是我和一些女同學間互動的關係。
沒錯,現階段我的女性友人是多於男性友人,so what?我們系上本來就是女同學多啊!
對於一個念了六年純男校的人而言,
充其量不過是平衡一下生命中那段突然欠缺另一種性別的世界。
況且,一些在肢體上和我會有比較close動作的女同學,絕對是已經熟稔到一種程度。
我敢說「親疏有別」的尺度我並沒有逾越。
熟的朋友間這樣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吧?也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如此。
請大家以平常心看待吧!
因為性別不同就被賦予異樣眼光,我也沒辦法。
畢竟,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本來就不一樣,特別這類的事很容易觸動某些人的敏感神經。
我想,要是有所謂的「法學院壹週刊」的話,我大概會三不五時上封面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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