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宛如老師說到
不久後的將來
可能會開放美國律師在台執業
到時候
遠渡重洋而來與我們競爭的
其實不是金髮碧眼白皮膚講英語的阿度仔
而是和我們一樣
黑頭髮黑眼珠黃皮膚
擁有國台英語多聲帶的優勢
雖然他們的法律不見得學的多好
而且通過的只是美國XX州的法律科目考試
當然換個角度看啦
我一點也不覺得受過台灣填鴨教育通過台灣僵化考試的律師會比較值得信賴
但就現實面來說
我們(正在苦讀準備參加接下來幾年國家考試的大學生)的利益
想當然爾的是受到了危害
除非
咱們也趁早丟下這些東西不念了
現在開始把英文講好
去去去、去美國取經
隨便矇過某一州的Bar Exam
沒幾年後也是個可以掛牌執業的律師啦
到時看看同窗們淪落何方
該不會有人還在苦背法條吧?
就因為(如林群弼師所言)哪個神經病老師出了神經病題目
黃茂榮老師一席話也很撼人
他說
民主是什麼呢(就實際運作而言)---
一個團體假如不為自己發聲
就不會有人關心他的利益是否受到保障
國家考試為什麼不能看六法全書?
有哪個法官律師辦案子不必翻六法全書的?
如果考試可以帶六法全書
出題的方式就可以發生革命性的變化
總之
事關我們切身的權益
我們有沒有意願和能力去研究問題
然後據理力爭呢?
聽的我心有戚戚焉
可是又不知這一番感動
該如何放在適當的地方以發揮出力量...
(真喜歡聽黃茂榮老師講的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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