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日記中刻畫的過往,學會如何遺忘。
而遙遠的半球流浪飄盪,似掌中把把抓起的流沙。
長大了就練習按著照片左至右上至下的順序寫出每個模糊臉龐下所代表的回憶,
而我總是記不得前排右那個老是跳繩比我快的女生的名字。
用食指點著斑駁的影像,
我沒有很刻意的去編造對你的想像,也沒試圖記住每一個耽溺的念頭。
然而總是在夜深人靜時想起你。
想起你總是在樓下對面的班級管秩序踱步插腰的可愛模樣,
卻忘記你究竟是怎麼遇見我的?說了什麼話?穿著?語氣?打扮?
只留下頭髮惱濕,水珠附著在鏡片上,隨你靦腆的微笑。
不曾刻意去想這世界究竟給我多少與你相同的集體記憶,
倒是一路跌跌撞撞,抖落了不少包袱,
依舊以腳尖為軸心旋轉揮舞著雙臂,一切刻意與不刻意的默唸背誦—
我仍舊想不起某年某月某日淋著大雨在三角公園裡你看著路燈的憤恨。
一回頭想撿起落在記憶裡的石子,但以磨蝕成細沙隨流水逝去。
四年級轉學的第一天,早自習流淚的你,還好嗎?
是不是還那麼愛逞強?
如果我們早些相遇,你是否會學著用微笑與包容來取代對我的遺忘?
我閤上眼。默想曾經和你的對話。
可別再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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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文紀念可愛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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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nst Zitelmann:
我們需要的人是,能夠寬廣的,不拘泥文義的,合乎人道的,
秉持充分的社會認識,去適用法律,並在適用之際知道如何去補
充法律,促進法律的發展。教育此輩法律人,實在是國家大部分
希望之所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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