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Wayne (跨丟貴,落切切)》之銘言:
: 就像黃榮堅常說的,通說所做的區分標準根本是自相矛盾,東牆補西牆
: 我的見解:只要是「人」就不應該施予體罰。
: 不是透過是不是孩子的父母來認定,
: 如果你從一個尊重「人」的角度來出發,便會發現,
: 沒有任何一個人是有資格體罰另一個人的。
這是你理解了體罰作為一個『過度的不理性的侵害方法』時 得到的結論
我之前已經說過了體罰是另一種尊重人的方法
再度重申 是由前提和後備的體罰
不體罰有時候卻不見得比體罰更是對人的尊重
教育的東西因人而異 內容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所以 假設一個人可以完完全全不必經過體罰
就可以完成這社會對他的基本要求 我完全同意
但是 如果說所有的人都有著不被體罰的絕對權力
我不贊成 因為這忽略了人的個別差異性與社會成本
不同的情形有著不同的作法 換句話說 這是因材施教
孩子的教育 沒有通說少數說 沒有意見不同支持人數多寡而驕傲
我們都希望給孩子最好最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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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A片時.
前十分鐘會讓我興奮得想回家大幹一場
但看完廿分鐘後
它讓我一輩子都不想去碰這檔子事
不過..........只維持約一小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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