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ight (專心做個台北人)》之銘言:
: ※ 引述《Sriver (明天會更好)》之銘言:
: : 今天好不容易拗了半天,說破了嘴,終於把我老爸的車給騙下來,所以我就
: : 勇敢的開上了高速公路(反正阿秀沒上高速公路,我就安全多了), 不知道
: : 為什麼十八標上通通沒人,我就不知不覺的越開越快,正在高興之際,突然看
: : 到前面有警察伯伯的蹤跡,趕緊低頭一看,哇!竟然已經超過110了,為了省
: : 下1800的紅單 ,只好來個緊急剎車。
: 呵呵,我開過140!感覺過癮喔!
我開過180KM/Hr但我開的是警用BMW525.在沒有犯法的情況下顯得快感少了
一大半.....但開快車事很危險的 ...
"欲速則不達"與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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