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uthe (A.Thinking.reed)
看板studyabroad
標題[情報] 回國住滿4個月 才能再加入健保
時間Sun Jun 25 21:05:59 2006
剛剛看到這篇報導,心想那是不是就不要辦停保了?? 之前看椰林精華區,有網友提到
即便不辦停保,出國超過半年,健保局也是會自動幫你停。是這樣嗎??
記者韋麗文/台北報導
「坐飛機回台看醫生也划算。」為了修正長期移居海外者一遇傷病立刻回台就醫的陋習,
中央健保局從7月1日起修改規定,出國超過一年者,返國後,必須在台住滿四個月,才能
再度加入健保,期間就醫必須自費。
...
健保局修改健保法施行細則第16條,最近一年內參加健保者,回台之後,必須有四個月的
等待期。也就是說,出國逾一年者,回台之後的前四個月,必須自掏腰包就醫。住滿四個
月,才能再度恢復健保身分。
而且這些民眾必須確實有居留的文件,包括台灣地區居留證、居留出入境證、外僑居留證
、外僑永久居留證等文件,證明人確實在國內,才能加入健保。
健保局表示,出國停復保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7月1日之前出國者,返國時,可以
從寬依舊制處理,96年1月1日後出國者,一律適用新制。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
國者,健保局說,民眾必須能具體主張,從何種管道得知健保局舊制,不知道新的制度,
才能適用舊制。
【2006/06/2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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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229.99
推 purfish:請問出國期間仍不停保,若在美國看醫生回國可以申請給付嗎? 06/25 22:17
→ este1a:不行 就是要防你這種人 06/25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