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關於作不作李師刑分共筆的這個爭議
不僅是學長姐,甚至連老師也表示關切
其實當初個組文書討論那個老師要做或不做時
皆是以有上過課為原則
在那一次的討論中,跟據有修李師刑分的文書表示
他認為還是有作共筆的必要
所以我們就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來作作看
因為之前就有聽老師自己說過上他的客跟比不用抄筆記
更遑論作共筆
如果說,做這節共筆真的有實際上難以克服的困難
而使這堂課的共筆製造滯礙難行,
其實做不做真的無所謂,
因為共筆真的只是下下策吧!!!
法律知識及法律思維的養成絕對不是只靠共筆就可以達成的
學長姐們沒共比還不是安然的存活了下來:P
如果做這堂客共筆真的沒啥實益,只會造成大家金錢的浪費
還有紙資源的浪費.....四節課的共筆...用想像就覺得共筆的紙張數相當客觀
衡量一下吧!!!比例原則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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