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863013XX 看板]
作者: adein (邊緣,邊境) 看板: B863013XX
標題: [轉錄] <轉錄>假髮,法袍與法庭的語言
時間: Sun Sep 19 00:12:49 1999
※ [本文轉錄自 NTUcontinent 看板]
作者: shark (淡出軍火市場) 看板: NTUcontinent
標題: <轉錄>假髮,法袍與法庭的語言
時間: Mon Sep 6 09:53:44 1999
假髮,法袍與法庭的語言
【邰小朱】01/03/1999/
挽黑傘、拄著拐杖、頭帶高禮帽且閒緩踱步的英國紳士已不復存在於今日的不
列顛,但是作為一種英格蘭男人的刻板形象,它仍常存在媒體中,特別是漫畫,成
為英國人自我嘲諷的圖騰。不過,這種嘲諷總帶有點自我褒揚的意味,鮮少真正會
刺傷英國人的「民族自尊心」。原因是,這種圖像多少象徵了大英帝國光榮繁盛的
歷史。試想,如果中文媒體用薙髮留辮子的圖像作為中國人自我的象徵,全世界華
人不反彈才怪。無論如何,頭戴高帽拿黑傘的形象在現實上是過去式,與現代英國
人已隔了一段時空,或許也是現今英人可以用隔岸觀火的心態來看待這種嘲諷的原
因之一。
高帽黑傘之外,英國人還有幾種形象一直也是媒體上自我戲謔的卡通圖案,好
玩的是,它們不像高帽與黑傘之成為歷史,媒體嘲諷挖苦之際,它們依然活生生地
存在現今社會。這些形象都與政治有關,且還受法律制度規定的保障。
之一是上議院議員的穿著。女王的年度演講時,上議院議員依例要穿著古裝出
席:假髮、紅袍、領巾以及黑鞋,是那種像極了西門町鞋店賣的低跟女用皮鞋,鞋
面有鑲金的蝴蝶結。這是四百年前留下的規定,四百年前的人們揣想七百年前貴族
的服飾式樣,將之規定為制服。也就是說,上議院美其名尊重傳統而留存下來的這
套行頭,其實不曾真正在歷史上出現,他們只是虛擬了一種圖像,穿戴在身上,然
後珍重地將之保存了幾百年。所以女王開議時,坐在議員觸目盡是不倫不類的古裝
,真正握有政治實權的首相及下院議員們,則時裝筆挺地站在上院柵門之外,擠著
看上院的開議式或女王的演說。
另一種圖像則是律師袍和律師的假髮,它們存在的唯一功能,就是讓好萊塢導
演拍片時,可以清楚地讓觀眾知道:劇中法庭是英國還是美國。奇怪的是,英人自
我戲謔之餘,法界還是堅強地想捍衛這種古裝傳統:曾經,女律師被規定不能像男
律師一樣戴假髮,在女權的呼聲下,結果是女律師可戴假髮,而不是把所有的假髮
扯下來。「巴律師」與「斯律師」之間的爭執也是。英國有「巴」「斯」兩種律師
,前者可上法庭,後者不上法庭只處理文書工作或出席裁判所,兩者所受的養成訓
練其實大同小異,分工截然分明,美其名是對顧客提供更專業的服務,其實是遂行
對訴訟人的雙重收費。現在,制度略有調整,斯律師也有可出庭的,不過,他們不
能帶假髮,這種歧視當然引致斯律師們的不滿,抗戰正在醞釀,訴求當然不是把巴
律師的假髮脫下,而是斯律師也想帶假髮。兩種律師在法庭上的差別待遇不只一端
。斯律師在法庭上要稱呼巴律師為「我值得學習的朋友」(註),這絕不是英國人
矯柔造作的客氣話而已,而是法庭的規定。而巴律師稱呼斯律師只能是「我的朋友
」,若是說成「我值得學習的朋友」,會遭法官的糾正。男女律師之間也曾存在類
似差異,差異慢慢正在消弭,不過繁文縟節依舊。律師們,不管是斯律師或女律師
,要的是「向上看齊」,要求享有作為一個社會菁英、一個法律人「應」有的符號
上的殊榮,不管是服裝或語言。法律作為一種技職,這種社會分工早已使得法律自
成一個封閉的世界,目前英國法律人的幾個動作,並不是要拉近他們與日常社會的
距離,這種在象徵層次上的反其道而行,或證明法律人的正義要的是社會菁英間的
平等,而非眾生平等。
法律、法律的儀式、法律的服裝自成一種荒謬的封建系統,自古皆然。搞語言
學的都知道,在英語中,例如國會、立法、立法委員等字眼,根本不是英語,這些
與政治法律制度相關的字眼都來自拉丁語系,完全與不列顛人民生活無關的語言。
更進一步地說,英美法源流,根本就是一套鞏固菁英,只為白人服務的法律系統。
英國法稱為習慣法,較適當地說法應是「共通法」,因為所謂英國法是被御皇陛下
宣示為「……共通適用於國王所屬的英格蘭王國及其他王國的法律」,所以稱之為
「共通法」,名為共通,其實是把英格蘭貴族領土的生活習慣,強迫推銷要所有不
列顛領土的人共同遵守,所以英國法者,排外法也;法律裡鮮有印度人的習慣,當
然也沒有英屬哥倫比亞上的原住民的語言,法官當然不會允許律師在印弟安人的官
司中插根蘇族酋長的羽毛徽飾,即使他的祖先正是酋長,羽飾是他在公開場合必要
的打扮。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時代的巨輪不停轉動,人類的文明未必與時俱進,現代社
會裡法庭上的語言常常是向落伍看齊。英國如此,臺灣也是。現在臺灣司法院把判
決文上網了,民眾才赫然發現,怎麼法官和律師的作文能力十個中九個半都不及格
:大量的虛字充斥在判決書中或律師的狀子裡,文字通篇文不文、白不白的,法律
文書念起來像是大舌頭的人含混不清的講話。可能,這些寫狀子的人當年是大學聯
考的國文科狀元或校園情書高手,但是法律專業訓練之後,作文能力全都倒退了。
天才變白痴了?未必是。臺灣的法律已逐漸發展出了一套書寫語言,狀子愈來愈讓
當事人不容易閱讀,行文語氣愈來愈怪異,或許法律人們只是摹仿他們前輩的作文
習慣,可惜的是,他們糟蹋了文字與語言,可惜的是,律師的訓練把一個個唐伯虎
變成了馬文才,更可惜的是,無辜的臺灣民眾還以為狀子本來就應該這麼寫。
註:一般翻譯為:有教養的朋友或有學問的朋友
--
最不能失去的 是心愛人的溫暖和愛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7.1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m62095.m6.ntu.e
--
少年時,你發現你想做什麼事,想變成什麼人
青年時,你學會你想與什麼人在一起
到成人時,你學會你要照顧什麼和照顧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214.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