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873013X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財法一的同學,聽說黃老師要大家交一篇關於張增標的報告 寫這樣的刑法報告,基本可以參考如下的架構,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地方, 或想知道這個架構的來龍去脈 周六早上10點在法學院門口,我們可以在討論一下,有興趣的同學,請e-mail 與我聯絡 1.確定當時的事實:張妻於整件案件中扮演的腳色,在警方搜索時的所作所為 2.探討張增標是否符合刑347之擄人勒贖罪(關於此部分引用判決記載即可) 3.解釋刑法28條共同正犯之定義-主觀要件與客觀要件 4.將1.中的事實放入2.中的要件看有無符合 1.符合,則張妻構成刑法347條之共同正犯,繼續探討7. 2.不符合,則探討5. 5.解釋刑法30條幫助犯定義-主觀與客觀要件 6.將事實放入5.探討 1.符合,構成刑347之幫助犯,繼續探討7. 2.不符合,也要繼續探討7. 7.解釋刑法167之構成要件 8.將1.事實放入7中,看是否符合 1.符合,構成刑法167 2.不符合, 9.結論:張妻構成何罪(如果4.6.8皆不符合時,張妻無罪) 注意,當事實不明確時,記得要引用罪疑為輕原則 帶組研究生:黃士洲 Stefan Huang. -- Du bist im Ausland: Wenn Du bei mir bleiben wirst, koennen wir alle Traueme zusammen haben. 妳在他鄉: 願與妳分享所有的夢, 只要妳能陪在我身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