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名詞
1.自然法 2.普及選舉
3.副署 4.緊急命令
5.司法審核 6.追懲制
7.糾正權 8.溯及法
9.提審 10.普及選舉與自由投票
11.預防制與追懲制 12.政治社會與民間社會人權
13.受益權 14.軍令權
15.政治責任
說明題
1.試說明實體法上對人身自由的之保障
(a.何謂憲法直接保障主義??其立論基礎與作用為何??
b.何謂罪刑法定主義??其立論基礎與作用為何??
c.和謂提審??其立論基礎與作用為何??)
2.憲法對選舉參與之規定,不出普及選舉與自由投票之範圍,
此兩者之意義內涵及功用各為何??
3.我國憲法原文與增修條文對國民大會之有關規定頗有差異,
試就其產生之方法,所具有之職權及對政府體制所發生之作
用,比較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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