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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cmic (你管別人怎麼想) 看板: B883012XX
標題: Re: [轉錄]蘇建和案說明會
時間: Sat May 27 20:59:29 2000
※ 引述《bill1927 (愛你愛到皮皮挫)》之銘言:
: 很遺憾的,我並不完全茍同台灣人權代表協會的做法,對於蘇案三人,我並沒有很大的興趣,
: 反倒是蘇案背後的問題,包括整個司法體系及程序的弊病,警察檢察官辦案的態度,還有法
: 官的判案方式,在在顯示出台灣的法治教育出了問題,司法需要改革,從現實層面來講,這樣
: 的議題是否更重要(至少對一個法律系的學生來說..)??
: 當我在座談會提出這樣的看法時,即刻遭到學姊及不明人士強烈的韃伐,或許在他們心目中
: ,我將步上那些可笑法官的後塵,一點也不尊重生命,這是他們側面給我的批評,但我主要
: 論點卻是在於--治標不如治本,整個體系的改革有助於避免同樣的事情發生,畢竟這個世界
: 上是有許多無奈的,不必把力氣浪費在為蘇建和三人嘆氣,TAKE IT!!反過來將此案當作司
: 法改革的契機不是更實在嗎??
沒有冒犯的意思..
但請設身處地的想想,如果是你的家人無辜地被關了九年,
你是要不費盡心力去救他們,而致力於司法改革嗎?
我想,事有輕重緩急,並不是說司法改革不重要,但這是要循序漸進.
耗力費時的一件事情..比起來,拯救眼前正受害的人不是更急迫嗎
座談會裡也有談到,司法是為了人而創造出來的,而我們卻本末倒置,
反而忽略了最重要的 人.
藉由此案的翻案,不正是司法改革的一大進步嗎.怎可說是浪費心力呢
即使是為了人而發動號召,卻也只有這麼少的人關心此事.想要民眾為抽象
的司法發動行動.豈不是更難上加難了.而比起人權會這樣費心費力的去營救這3個
冤枉者,我們這些口口聲聲喊著要司改的人又哪裡作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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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wayfish.m4.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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