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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這幾年可以說是在大地震 大小修法不斷 雖然今年出才剛修過一次 但據稱年底又有新條文要出 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在政治面來說 立委諸公們希望把檢察官的權力緊縮 免得動不動就要被搜索 不過就這個層面所造成的修法來說 有的是無關痛養 有的是還算有理由 在法制面來說 其實這才是造成刑訴法修法紛擾不斷的主因 將來你們就會學到 這大致上就是兩股勢力拉扯的歷程:職權主義跟改良式的當事人主義 這兩者的誤解 優劣在此不多說 因為不是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 這對學習上的影響是什麼呢? 坊間的教科書目前好像還沒有一套是按最新法寫成的 (印象中林俊益教授的下冊有按新法 不過上冊好像比較早出的關係所以沒有) 而最近一次的修正其實對整個刑訴法是有不小的影響的 敝校的老師剛好和立法的潮流一樣分成兩派 (應該吧 我對王兆鵬教授的立場定位為當事人主義那邊 有誤請指正) 以下就我瞭解的說說 a.林鈺雄教授 林老師有出一套兩本的刑事訴訟法 最新版是在去年10月 事實上今年初的修正條文有不少是以林老師過去所寫的文章為基礎寫成的 不過感覺上老師對修法並沒有主導性 否則新法也不會被老師說修的不好 我把去年一年上課的大致說一下好了 首先在一開學的時候 老師就指定十題作業題 要我們依學號末碼決定自己要作的題號 然後在幾個禮拜內作成一份千字以上的報告(忘了確切字數範圍) 內容有的跟刑總有關 有的則是跟刑訴法有關 換句話說 題數比較後面的同學就要先看看刑訴才有辦法寫 期末考的範圍大約是上冊的半本 下學期有一個期初考 範圍是上冊的後半部 (這個占學期成績30%) 另外有一個法庭觀察報告 要在開學後兩三周交 (這個加分用) 期末考則是含期初考範圍及下冊前半部 至於下冊的後半部則在另一堂名為"刑事法實例"的課講授 考試 下學期的刑訴期末考只能用唸的唉唉叫來形容.......... 上課的風格 也許是因為有寫書的關係 老師上課感覺起來比較........用隨興形容好了 雖然會按照章節講 不過是講些他覺得重要或是不好懂的部分 其他的部分要自己看 而講的內容 我覺得其實書上也找的到..........(有聽印象比較深刻 我是不否認) 上課的時候 我覺得閒話不少 不過我覺得老師厲害的地方在於 他講的閒話都是些有意義的閒話 有的是實務運作上的所見所聞 有的則是內容會跟等一下要講的正課有所聯結 倒是在今年新修法的部分 因為書上沒有 所以開學幾堂老師講的比較認真....... 考試的話 印象中都是四題吧 其中一題考的是背訟的東西(問答題) 另外三題有碰過實例跟判決評釋 問答題考的是課本上的東西 實例的話 根據兩次期末的經驗 有一題會跟老師在雜誌上發表的實例研習完全一樣 期初考的實例據稱是跟課本上一模一樣 不過我沒仔細確認在哪 不建議用僥倖的心態準備考試 因為人的行為模式是會變的 b.王兆鵬教授 我對王老師的瞭解不多 所以不敢說太多 只知道王老師有三本(還是四本?)論文 沒有教科書 c.何尚先教授 何老師是用自編的講義上課 據我學姐說 要留心他上課有講到的部分 容易出題 -- 人與人之間的相遇,無論長短,總是會在綿長 的未來,埋下輕輕淺淺的伏筆,而人如果有耐 性,並願意敞開一顆心,那麼終有一天能清清 楚楚地看見,完完整整的明白。 from masa<男人和女人的故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