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MWSTW (萬人之下)》之銘言:
: ※ 引述《evilmaker (Crucify My Love)》之銘言:
: 正因為理論不是常識,是要特別去學習和練習的,所以我是
: 覺得沒有必要老是去強調理論的無效性,然後去否定掉許多
: 想操作理論的嘗試,說實在的,就社會現狀來說,依常識行
: 事幾乎永遠比依理論有用,因為常識就是現狀的產物,理論
: 只是有時能提出超越現狀的東西而己。
^^^^
妙了。什麼時候開始,理論必須與常識對立,而且為了對立
還要有那麼多的名詞形容詞。
如果理論真是為了建立預測與解決的規律,那我實在不曉得
為什麼每年這個問題都還要吵一次。我也看不到上述什麼理論(除
了解釋問題以外)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 話說回來,法律系整天在學的不都是理論,必須脫離「欠債
: 還錢」、「殺人者死」之流的不少人認為理所當然的東西,
: 不可否認的,個案的判斷上常常依常識就可以解決了嘛(欠
: 債還錢,管什麼請求權基礎?),但是法學教育很某程度上
: ,就是要我們脫離方便的常識來解決問題。
是嗎。我以為學法律是建立另外一套理所當然的東西來取代
"不少人認為理所當然的東西"呢。 ^^^^
我說取代,就顯示了關係的本質。
而這一切跟問題的解決一點關係都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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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usend Menschen ziehn vorueber...Ich erkenne dich nicht.
上千個人經過...但我認不得你。
---Marrie Pappenheim《Erwart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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