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panese (我回來了)》之銘言:
: ※ 引述《TMWSTW (Unseen)》之銘言:
: : 對了,我們剛才的討論出了一個嚴重的盲點
: : 因為題目問的是:請問其聲請是否有理由?
蓋今天陳某主張其言論自由...應該可以要求大法官釋憲以保障其基本權
故我認為應該是合理ㄉ
: : 所以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層面是程序上的
: : 就是要提到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中第五條第二項
: : (自己去查吧!)
: : 另外,題目中所說的判處確定,如果不是最高法院判決確定
: : 那當然沒有理由申請解釋(相信大家都知道吧!)
: : 不過我看題意應該是有了吧!
: : 只是還是提一下,以示慎重
: : (日本人轉告我許老師的名言:題目沒有講清楚的,就是你要講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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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ㄡ.....原來如此
: : 如果在正式解題時注意到這類地方,而且又多說幾句
: : :「因為訴訟經濟的考量,不宜使人在最高法院終局判決之前放棄上訴
: ~~~~~~~~~~~~~~
: 這一句忘了是不是這樣說,你說呢?羊志文?
: 不過這樣講好像是邱博士...... 我錯了?
: : 而直接向大法官申請解釋。」
: : 聽日本人說,這樣可以多出五分(不是我說的喔!)
: 因為老師在導生會中受到的傷未全治,故定輸得更慘......
: 我剛剛在植根六法裡面僅看到以下很孫的判例......
: 最高法院二十五年上字第八二五號判例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下冊72.5版) 190頁
: 被告某甲係屬白俄,與蘇聯政府在政治上立於反對地位,
: 某日行經蘇聯大使館門前,觸及舊恨,順手在附近地上拾
: 取石頭,向使館門上裝置斧頭鎌刀之國徽猛烈擲擊,結果
: 並未擊中國徽,僅將門上之鐵框花邊損壞少許,原審以被
: 告雖有損壞蘇聯國徽之意思及行為,而犯罪結果不獨國徽
: 絲毫無損,且環繞國徽之圓圈亦未損毫末,所損壞者僅門
: 上花邊之一小部,認其損壞國徽之犯罪行為尚屬未遂,而
: 現行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並無處罰該罪未遂之明文,祇應
: 成立普通毀損罪,於法尚屬無違。
喂........應該不能使用這個判例吧
題意中焚燒ㄉ國旗應該是陳某帶去...屬於他自己ㄉ物品
與上述判例中毀損ㄉ國徽屬於大使館所有又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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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天地,不相信鬼神,
不相信群眾,也不相信自己。
不要被歷史騙了,不要被希望騙了。
不要被大家騙了,更不要被自己騙了!
我是徘徊在寒冷荒原的孤獨之狼,
我是飄蕩在生死賭注裡的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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