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同學
好久沒在班版上寫文章了
還有些不習慣呢:)
前幾天查完成績之後
對於我的民總只有拿64分而已覺得十分訝異
因為民總期末考的範圍不大
而且我也讀了好幾遍.寫起題目來也還算得心應手
我想了很久 最後拿起電話向我的民總老師陳忠五求證
是否我論述的過程或答案有缺陷
和陳老師討論了約30分鐘
得到一些結論 在此和各位同學報告
1.法律人應有的答題方式和邏輯觀:
在面對一個實例題時 首先要站在""出題者""的立場來看這一道題目
而非馬上把自己已知的東西套進去
之後 應該用""剝筍法""來解題 也就是把題目的條件和自己的知識做
嚴謹的結合 再把結果很""自然""的呈現出來
2.時間不夠的問題:
我問陳老師:每題都這樣做時間似乎不夠
老師說:所以一個法律人要學會""尖銳""的答題技巧
關於這點陳老師是建議我們平時多做有關""文章摘要""的練習
3.最後我問老師:要怎樣才能真正的認定自己的答案是""嚴謹""的呢?
老師:設想你是一個律師 在法庭上和另外一個律師做抗辯時
對於他方律師可能對這個問題所可能提出的問題做一完整的論述
寫的越多自然越嚴密 當然 這需要""尖銳""的答題和""縝密""的邏輯
因為宥於篇幅所以無法詳述陳老師的話
所以各位同學如果想更進一步知道的話
小弟必定會再找一個時間對各位做更進一步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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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真心珍惜一個人的時候
朋友,也許會是最好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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