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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心得報告 由於這次我寫的時間不足 加上問題也太大 所以分析層次不夠完整 尤其是後面.......來不及.....簡直是亂寫 請大家見諒! p.s.我只不過是野人獻曝 希望大家也把自己的心得拿出來吧! ---------------------------------------------------------------------- 讀書會心得報告(5/1) 政治公行一 B89302304 林一君 知識經濟與知識壟斷 "知識經濟"顧名思義,知識和經濟必然有關.然而,無形的知識,是怎麼樣進入經濟 體系的? 它必然要透過兩種途徑:一種是由人類直接行使知識,所造成的勞務輸出.如會計 師,醫生,律師,教師等職業,將知識直接轉化為商品;另一種是財貨輸出,由人類用工 具將知識轉化為商品,.例如:程式設計團隊(知識)+工廠(工具)=遊戲光碟 (財貨).不論是勞務或財貨,最後知識終將經過市場的交易,轉變成消費者的滿 足感.而事實上,就連交易本身,都存在著知識的影子:消費者和生產者必然是憑 藉著某種知識去判斷價格是否合理. 從以上的敘述,我們可以發現,知識和經濟的關係,其實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我 們可以說:只要有交易,就有知識經濟的存在;人類以物易物的開始,就是知識經 濟的開始.知識,本來就是經濟裡必然的構成要件. 而近年來"知識經濟"這個詞彙的突然風行,又是怎麼回事呢?我認為:是電腦通 訊網路科技的發達,把知識在經濟裡的重要性給激化了.有人把這次的激化叫做" 第三次工業革命",把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叫做"知識經濟時代".這些名詞的內涵 我想大家也都感受到了,在此我無須贅述.我所要論述的是:和知識經濟一起齊頭 並進而日趨嚴重的現象--知識壟斷. 談到知識壟斷,我們不得不想到知識壟斷的鼻祖-泰勒.他鑑於當時技術工人仗著 自己的專業優勢自行控制生產進度,不受經理節制,造成生產效率不佳的缺點,設 計了一套科學管理的辦法:先搜集工人所有的一切專業知識,集中在計畫或設計 部門;然後將其分解成一個個機械化的動作,再交由工人完成.這樣一來,生產所需 的知識,就從每一個工人的腦裡,移轉到資本家的手裡.而資本家由於壟斷了知識, 便得以做大量而有效率的生產.這是工業革命的一項重要進展. 照理說,一個公司的產量提高,利潤增加,應該對整個組織的所有成員都有利才對. 然而,資產階級在掌握了知識這項生產利器之後,即不顧一切的擴張其階級利益, 剝削勞動工人.生產所得的絕大部分都被資本家拿走,勞動工人成為既無知識又無 資產,僅靠微薄薪水度日的無產階級.由於這樣的情況完全不正義,遂有後來社會 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出現.而現在世界各國所採用的社會福利政策和累進稅制,其基 本精神也是在力矯資本主義的這項弊病.不過它至今仍然存在,成為貧富差距嚴重 的起源. (插播:簡單講,資本主義就是:花錢的整碗捧走,動腦的少一點,出力的什麼都 沒有.平平工作八小時,花錢和動腦的工作,真的就比出力的工作辛苦嗎?就算有, 有差到數百倍,數千倍嗎?這就是對大家私有財產的保障??) 以上不公平的情況,仍然侷限在組織內部.然而,資本家巧用智慧財產權所做出的 知識壟斷,可就不是這麼簡單了. 先從智慧財產的應然面開始談起:世界各國保障智慧產權的目的,應該是鼓勵發明 促進創新.然而,要立法,就必須先確定是否能合乎公平正義的執法;在實務上,要保 護這種權利是很困難的:由於找不到積極鼓勵人們創作的誘因,便消極的禁止人們 進行未經授權的複製,傳播與使用?這是相當恐怖的想法!因為它限制了太多人 民本來可以行使的權利!引一段網友的文章: 在2001年3月8日以前有打開過電視的民眾,自首吧,你已經侵害了著作權法了 當時電視頻道播放的音樂多半都沒有經過授權,你竟然敢在家裡觀看, 有的人還把他錄在錄影帶裡, 還不趕快把家裡的電視機砸掉錄影機丟掉錄影帶燒掉假裝家裡沒有過這些東西 有開過電腦上過網的人,自首吧,你已經侵害了著作權法了 或者趕緊把電腦format掉,modem丟掉,從此不再上網, 不然你每次只要一上網, 就一定會把別人有版權的圖案、音樂、動畫、文字等下載回自己的電腦 哪天有人檢舉你上網就會有人來搜查你了 手機可以鈴聲編曲的人,自首吧,你已經侵害了著作權法了 或者趕快把你編的悠揚鈴聲殺掉 不然哪天走在街上正好電話響起,附近又有IFPI的人或是檢察官, 就等著上法院挨告吧……(以上節錄自"自首吧") 由以上的敘述我們可以發現,如果我們要徹底執行這樣的法律的話,其結果會有多 可怕.國家制訂這樣的政策,完全違反制訂公共政策時所需注重的可行性原則. 接下來我們開始看智慧財產權的實然面:其實智財權這種概念本來就不是政府 為了保護作者所創造出來的產物,它是資產階級為了保護階級利益所設想出來的 大發明!絕非所謂"天賦人權":在西元十二世紀前,西方世界由基督教掌控的時 候,認為唯有神能夠創造,個別人物的創意只是神意的具体表現,根本談不上保護. 一直到後來由於文藝復興,資本主義興起,智財權才由於商人的聲請,開始由政府 立法管制.我引馮建三的文章為證: ……事實上,近世第一個版權法,也就是英國制定於一七一0年的安女皇版權 法 ( the 1710 Copyright Act, Statute of Queen Anne ),縱觀其全文,根 本找不到任何觸及創作者個人之智慧權的文字,該法標示的是一種(出版商擁有 獨斷出書的)「財產權」而已。充其量,個人創作得到的保障,只能說是出版業 界建立商業利益的過程,順勢附帶的產物…… 由於智財權當初的設立目標只是在保護資產階級的階級利益,資本家當然不會管 它實際上的可行性如何,他只負責賺錢就對了.然而,由於本質上的不合理,對智財 權的管制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問題也越滾越多.除了對日常生活造成不便之外, 更成為阻礙社會進步的絆腳石.我引例為證: 現行的、由世貿強加到全球人民頭上的知識產權法,保障了跨國公司的利潤, 卻危害了全球環境。 鑑於地球日益暖化,近年各國政府訂立了蒙得利爾協議,謀求盡快停止生產一 種名為CFC的製冷劑(多用於冷氣機及冰箱)。協議規定發達國的期限為2000 年,發展中國家為2010年,並規定發達國將在財政上幫助發展中國家開發代用 品。印度有幾間公司聯合開發,且有相當進展,可是仍須外國跨國公司容許其 使用名為HFC134A的技術專利。然而有關公司卻拒絕,即令印度公司願以市價 付出專利費用。跨國公司開出更高條件:要印度公司讓出多數股權。如是,則 印度難免進一步喪失經濟主權,而有關代用品的價格也大抵由外國跨國公司控 制。如果印度人因此用不起代用品而無法落實停產CFC的協議,結果使全球繼 續暖化,對不起,跨國公司是不關心的。(香港先驅社) 看到了吧,這就是知識壟斷的最終效果.當然,除了我上述引證的例子之外,知識壟 斷還造成一大堆數不清的問題.像是侵害消費者權益,以及商業上的惡性競爭,都 是在我們這個時代裡隨處可見的例子.總之,智慧財產權對於全人類的進步有阻礙 的作用,應該改進啦! 但是要怎麼改呢?這可能是一個學者窮其一生都解決不了的問題. 上次教授在政論讀書會的時候,提醒了我一點很重要,那就是:知識產業是不是天 然獨佔性產業? 在我看來,如果要分析這個問題,首先必須把知識產業粗略區分為科技產業和文化 產業.因為在知識產業之中,只有科技產業(電子,機械,,通訊,生化……)有可能有 天然獨佔的性質.因為它們有規格化的問題,而文化產業(出版,音樂……)則無. 但是無天然獨佔性並不表示它就可以適用現行的保護制度,因為文化產業也要面 對"網路無國界"的問題.容我以下再述. 在科技產業中,規格化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而規格化的前提,就是這個產業的技 術必須是成熟而規格不易變動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要判斷科技產業是否具有天然 壟斷性是很困難的.舉個例子:微軟目前佔有個人電腦系統的絕大部分市場,造成 大部分的檔案都必須要是視窗所支援的格式才能傳(規格化):可是絕大多數用 過視窗的消費者都說爛(未成熟).像這樣子的情況,我們怎麼能讓它獨佔呢?除 非市場有競爭者,我們才能刺激該公司進步.但麻煩的是:一旦競爭,規格搞不好 又變了,而且每家都不一樣. 太麻煩了.讓我們換個方式想:假設科技產業真的是天然獨佔性產業,那麼,我們 應該怎麼管理? 首先,我們必須要瞭解到,科技產業如果獨佔,也絕對和其他的天然獨佔性產業不 一樣.因為科技產業所擁有的市場是全球性的!不再像以往的天然獨佔性產業 (鐵路,自來水……)一樣是區域性的.在此狀況之下,我們絕對不能設想該產業 從屬於任何一個國家,因為這等於是其他的國家自殺.所以,如果真有這樣一個企 業的話,它必然是全球性的.既然是全球性的,那麼,為保障全世界消費者的權益,我 們必須成立一個國際組織,對該公司作量和價的控管.此外,由於某些有軍民兩用 性質的高科技不能被恐怖份子知悉,該國際組織還必須做資訊保密的工作…… 理論上好像沒什麼缺點,不過……這個組織建立之時,世界政府也大概快建立了吧 .要所有的國家放棄它們對高科技的控制權……除非人類社會已經因為某種理由 而建立起了高度的互信,否則根本不可能.我並不是說這樣的天然獨佔遙不可及, 相反的,我強烈支持這樣的追求.知識本來就是屬於全人類的產物.建立國際組織, 使知識共產化,只不過是還其原貌而已. 接下來是網路無國界的問題:由於網路具有隨意傳播,下載的能力,很多創作者近 年來都面臨到侵權的危機.我個人的看法是:侵權算什麼?把版權沒收吧!只有 讓創作脫離市場經濟,這樣的創作才有創作的尊嚴.不覺得我們的社會已經越來越 商業化了嗎?這都是美帝國資本主義下商業文化的惡質影響!我們應該趕快脫 離其控制,讓創作回歸創作的本質. 最後,我要做一個結論:身為人類的一份子,我強烈反對智慧財產權的存在.它是 目前人類社會的,最大的不平等的起源.雖然我的論證可能有欠細密,但我相信,人 類未來的大方向應該還是朝知識共產的方向走才對.讓我們廢除智慧財產權,讓知 識共產吧!!! p.s. SORRY……寫了這麼多和文章無直接關連的東西……唉……沒 辦法,一想到知識經濟,mp3……就讓我熱血沸騰啦!……教授你的文 章我有看啦,不要當我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pc7-143.cc.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