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dog (pigdog)
看板B90A012XX
標題[公告] 共筆爭論的結束
時間Wed Mar 5 04:27:59 2003
我嘗試了台大法律系創系以來第一次的嶄新教學法。
這幾天來,我每天睡眠時間都沒有超過三小時,
實在不是一個半百的人所能承擔。不過我熬過來了。
在最後的幾天我都隱身,這不是刺探,而是體力的
極限。
在論爭中,我最大的失敗是跳下去參與爭論,不過
我不後悔。
在爭論中,我最大的收穫是證實一些假設。雖然
對於成效方面有所不滿(不夠多元化)。
不過,仍然恭喜一些同學,你們的轉變或堅持,
證明你們是這次論爭中最大的贏家。
更謝謝已經畢業或形同畢業的學生們能夠看我的面子,
跳下來躺這趟混水。不論其他的人對你們的印象如何,
對我而言,你們是我最大的驕傲,也是我繼續從事教育
工作的動力來源。
謝謝各位。讓我能夠做這個實驗,也確立了我將來
應該走的方向。希望會有有心人將本版或其他班版的
相關論述集結起來,當成一個歷史事件予以記錄。
不過,
同時我也必須對我利用這個班版進行新式教學法感到不滿的
同學致歉。
雖然我認為教育網路應該是個公共財,縱或如此,我仍應尊重使用者的意見。
不想參與這個論爭,或沒時間、沒意願透過這個機會進行自我學習的同學,
在這段時間應該會有無限的無奈與憤怒,沈迷於驗收成果的我,
真的是太過於自我中心了。
司二的同學在這段時間很少上班版,很少po文,這是一個事實,
這就像是強迫選課一樣。在自由選課、市場淘汰的法律系中,
做出這種行為,也實在是太過於專擅。
所以,還是一句話,對不起。
最後,仍舊要告知各位。
網路上有關共筆的論爭(投票除外)與院方對於共筆制度的決議間,
並無任何直接關係。希望對於院方將來的決議有任何意見的同學,
能夠參加今天的公聽會,並積極發表意見。
我個人反共,並不代表院方反共,更不代表公聽會已經有預設要反共。
希望同學能夠肯認院方在維護自由權利方面的努力,而不要以自己的預測,
或因為我是主持人就認為院方就是採反共態度。
這不是台大法律系的教育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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