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覺得同樣的衝突可能在一個高中以下的環境發生。甚至就貴國的大學
現狀來講,除了台大法律系之外,還有多少地方可以容忍這種衝突這樣子持續
一段時間,看起來有教師與學生的對立,不同屆次間的對立,同學間的對立,
甚至沒有發展太多的性別對立。
貴國的文化中常常因為某種畏首畏尾或者說敷衍苟且的態度,而把所謂維
持和諧當作重要的價值。我只要引用兩個老師上課講過的話就夠了。黃茂榮老
師曾經說過,學法律有趣味的地方,在於我們可以從人性最醜惡的地方開始去
了解人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動物;換句話說,從「人為了什麼而爭鬥」這件事
情出發,可以讓我們比較實際且深刻地體會人性是什麼。王泰升老師也說過,
如果我們從淡新檔案一類的資料來看,會發現所謂華人社會以和為貴的說法是
很難成立的。華人社會不僅也會常常興訟,甚至也有武裝對抗。王老師曾經舉
過大清律例中關於渡海至台灣者禁止攜帶鳥槍等等各種武器的規定,和台灣歷
史上發生過的N次族群械鬥中、連大砲都曾經搬出來的現象對照。從這些共筆
上面應該也看得到的東西,我不曉得上過課的人是否體會到了文字之外還有什
麼東西。是不是曾經拿對待學科、對待所謂當事人以及對待世界的態度來對待
自己。
這種首先想要維持和諧的態度也常常出現在人對自己的要求上。可是說穿
了和諧本身並沒有實質的意義。所謂和諧如果只是爭鬥、吵雜或者煩擾的反面
意義,這種和諧永遠只是逃避,是所謂奴隸的道德。這種奴隸的意義並不是現
實上真的遭到暴力壓迫、法律上沒有人格的那種奴隸,而是透過扭曲自己所可
以看到、聽到與感受到的一切,虛構出一套「我不知道為什麼這樣好,但總之
這樣就是很好」的環境聊以自慰。懷抱著這種態度的人,是流俗的奴隸,也是
環境的奴隸。光是跟自己戰爭的這一關就已經一敗塗地,更不要說面對萬人對
萬人的戰爭與豺狼一樣的其他獵食者。
所謂強者不強者的問題,其實也就是在與自己戰爭這裡就開始虛弱無力、
臉色蒼白與否的問題。之所以跟自己戰爭會成為關鍵,理由就在於人不可能精
神分裂地活著,出去外面人五人六,關起門來男盜女娼,把個人對自己、個人
對個人以及個人對世界的價值判斷拆開成三個不同的領域,然後說我對自己的
態度與我對其他事情的態度無關,或者反過來說我對其他事情的態度,與我對
自己的態度無關。這不是什麼高道德標準,只是很簡單的一件事情:做人要一
貫,說理要一貫。
就是在這麼簡單的基礎上,光用腳趾頭的最後一片指甲都可以想到:人如
何可以一邊迷信著權威、西瓜倚大邊地靠共筆來「做學問」,另一邊卻說自己
如何愛好自由、獨立自主、能獨立思考和判斷、能做自己的主人?人又如何能
夠一邊說自己從以前到現在都有一種學習的方法或習慣,另一邊又拼死拼活想
脫離初等與中等教育階段而上大學?
之前有人說「聽說德國學生也有在做共筆」。我實在很不願意講,早在開
始討論所謂共筆問題之前,我本來就想寫關於法國學生唸法律的文章。法國學
生在唸法律,就我所看到的來講,大多數最擅長的事情就是照抄教師上課的內
容。他們深怕漏了那一字那一句,考試的時候會寫不出來。這種東西有個文化
背景,人家中世紀就開始抄聖經、抄民法大全,還有各種略語符號。我是全班
唯一不抄也不去借筆記的人。一方面我抄不了那麼快,二方面我看不懂他們的
字跡。但結果我還是第一名畢業。
我第一名畢業並不是因為我厲害,只是說明了照抄老師上課的內容並不保
證書可以唸好。真正有意義的筆記不是教師口中說出的一字一句,而是這些字
句進入了自己的腦袋,經過了加工而記錄下來的心得。不懂的人去看中譯本的
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看看人家是怎麼做筆記。
更深一層地講,豬狗會說身體去碰撞出來的知識,才是自己的知識。我則
會說要置之死地而後生,發現自己蠢到一文不值,才可能讓自己的腦袋徹底磨
合。沒有去體會到為什麼教師這樣教的話,等於白白浪費幾個小時的生命,行
屍走肉。同樣的,無論豬狗說這是怎麼樣的新式教學法,任何溫情主義的安慰
鼓勵或者勸戒都沒用,不懂的人沒有狠狠遭到棒喝之前,就是不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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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monde me comprend
mais je le comprends.
Pas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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