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alyouth (No Inferi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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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有關各組之夜和法律之夜
時間Fri Oct 1 18:09:33 2004
各位老朋友 大朋友 同學 小朋友大家好:)
由於老朋友跟大朋友時間上的急迫性或著是他們的溝通方式不容易讓小朋友了解。
所以由我來就我所知道的部分代勞。
這個六萬元的經費是由系學會在上學期跟諸位學生事務委員會的教授們
商量之下的結果。
其實,在台大裡,除了電資學院的之夜可以衝到十萬元以上,
一般系所的之夜如果有四五萬,通常都會躲在棉(涼)被裡偷笑,
而且這些經費通常是由系學會自籌出來的。
如果說分三個組就要辦三個之夜,那麼為什麼政治系國關組不辦個國關之夜?
政論之夜? 公行之夜? 所有的活動都有個起源,至於要不要順從辦這個活動的習慣,
就要看各位"新鮮人"囉
其實在八or九年前,並沒有所謂的三組之夜,整個法律系就只辦一個法律之夜,
但是在七or八年前,財法組裡因為有些學長姐天賦異秉,擅管絃樂樂器者不少,
於是在視小也辦了個類似"財法之夜"的起源活動,法學組跟司法組的學長姐也
接著在接下來幾年創舉了"法學之夜"跟"司法之夜",但是舉辦目的或為聯絡班上情誼
或為互別苗頭已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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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皆為老古董,不看無妨,看了也無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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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組分開辦之夜是個不知原因的活動,但是各組仍然延續舉辦各組之夜,甚為傳統。
到了現在,辦三組之夜的原因就是為了要聯絡班上的情誼。
這是目的,但是目的能不能達成呢?
我來述說一下三組之夜確實籌辦時的狀況,辦三組之夜時,班上分為三種人,
第一種人拋頭顱撒熱血,身上節目攬了四五個,跑完幕前跑幕後,永遠跑不完。
第二種人呼之則來,捨之則去,就是平常不管事,但是有邀請就會幫忙一兩個節目。
第三種人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就算請了,也只是拉拉幕打打燈,
沒事在台下鼓鼓掌,給同學們一些勇氣。
第一種人才能真正從團體合作中,得到真正的友情。
然而,第一種人確實很少,諸位不妨從你週遭的同學看看,有多少人可以跟你一起辦
各組之夜?看似很多吧~但是大學是個五彩繽紛樂的世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社團活動,
有自己的家教打工,陪自己的男女朋友,有時候還要回中南部老家探望一下爸媽。
真正肯挪出時間來全力舉辦這個活動以搏得友誼的人如果有班上的一半。
那麼就可以算是破紀錄的可喜可賀了。
真正有心的想辦各組之夜,真的會很操很操很操。
相較之下,辦法律之夜,人力不會被過度使用,每個人可以很認真用心的準備自己有天分
才能的節目,就節目的品質而言會提升,就情誼而言,在有充分的時間不斷的排演之下,
甚至排演結束大家去吃個飯,即使不熟的他組同學,也可以因為互相交換心得,而產生工
作情感。這點,不是不可能的。相較之下,身兼數節目的各組之夜熱血小朋友,
在排演時間的排擠之下,到處趕場。大家可以想想。
大家會怕辦 法律之夜而堅持辦各組之夜的最大原因,是因為擔心不熟。
這是個值得擔心的問題,各組的溝通,我把這個溝通的平台交給系學會去作。
由於我是前屆系學會的幹部成員,所以我會如此看重系學會的角色。
這屆會長王廷的幹部群囊括各組活躍的大二小朋友,是系上少有的盛況,
之前的系學會也許可能不一定能作好溝通的平台,但是我深信這屆的系學會很ok。
但是有潛質可以作好,也要用心才能真正的作好哦。(王廷看到喊一聲。)
最後來個不知所云的總結好了。
其實啊,三組之夜只是個歷史上偶然的產物,當然,要割捨這個"悠久的傳統"
真的很令人難以抉擇,但是它的必要性確實很值得深思。
當然,如果大家要硬辦下去,讓自己的負擔變得異常的沉重又不見得收效,也是無妨,
因為說不定從中可以獲得什麼人生的啟發或之類的。
但是,如果真的想要把一個之夜弄得有聲有色,或著是能從中交到幾個還不差的朋友,
我個人是推"法律之夜"啦
(p.s.迎新宿營合辦不是沒討論過。)
最後,祝各位老大中小朋友在自己的領域,一帆風順,官愈作愈大,學問也愈作愈大。
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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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純粹給有心想辦好一個晚會的小朋友們看的,如果你只是個看戲的,
縱然你很想看多一點的之夜,但是請顧及小朋友們的負荷量好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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