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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n0219kimo (大嘴魚傻又又) 看板: B93310XXX
標題: [公告] 僑生同學相關公告
時間: Thu May 29 15:54:51 2008
本校96學年度暑假返僑居地入出境證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自97年6月2日起。
二、申請地點:
(一)請於申請期間內自行備齊各項證件向僑生輔導組申請。
(二)法、醫、社科學院僑生可於辦理期間就近至法、醫、社
科學院學務分數洽辦。
三、申請手續;至僑生輔導組填妥申請書後蓋核定章,再持核
定之公文暨下列文件至權責單位辦理登記:
(一)外僑居留證僑生:護照、學生證及外僑居留證向「內政
部入出國移民署」辦理登記。
(二)台灣居留證僑生:二吋照片一張、學生證、台灣居留證
及證照費400元向「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登記。
(三)中華民國身分證僑生:中華民國護照、僑生身分證明向
「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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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校享有公費待遇僑生,擬於本學年度暑假返僑居地者皆須
辦理申請保留公費待遇,可於97年6月2日起至校總區學生輔導
組辦理。凡未申請保留手續即擅自出境者,一經查獲,即依規
定註銷其公費待遇。
寒假返僑居地探親之公費生,返校後請於97年9月21日以前,將
護照或入出境證正本送僑外組審核,以便申請恢復公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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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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