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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和租屋資訊: http://reg.aca.ntu.edu.tw/newstu/UNDHOU.HTM 學校為了整修宿舍,改善住宿品質,本年度新生床位可能不足,明年BOT宿舍蓋好,即 會增加3500床,請同學、家長體諒。 為能紓解床位不足之困,女生未抽中宿舍,後補序號為1至50號的同學,將可立即候補 台北教育大學之宿舍床位,如願意放棄,可保留序號繼續候補台大之宿舍。 為提供新生租屋資訊與協助租屋事宜,本組成立租屋任務編組,需要相關資訊的同學 請電話查詢聯繫。 TEL:(02)33662267 或 (02)33662268 宿舍進住注意事項: 一 、抽中宿舍者,請自9月10日起至9月18日於上班時間,持學生證(或錄取報到通知書) 、本人戶籍謄本(曾經設籍過台北縣市、基隆市者,因依規定父及母須設籍於台北縣 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請再檢附父及母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之戶籍 謄本)、照片一張、填妥之住宿學生基本紀錄表、住宿契約書(住宿學生基本紀錄表 及住宿契約書請於住宿組網頁線上服務下載http://homepage.ntu.edu.tw/~admdorm/index.html (學生本人未滿二十歲者,法定代理人請於住宿契約書上簽章。)及住宿費繳費收據 (請自行下載學雜費繳費單,並檢查是否含住宿費和押金內收取)至宿舍教官(輔導 員)處辦理進住,逾期視同放棄住宿權。 二、住宿同學請勿於寢室內使用違規電器品(電爐、電鍋、電磁爐、電熱器、電壺及養魚 缸等)以免發生危險,如經發現以住宿法規議處;若必須使用延長線,其插座需附過 載跳脫裝置並經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銷售之商品。 三、為維護宿舍之環境衛生,請勿於舍區及宿舍內飼養動物。 四、依本校住宿之法規規定,住宿同學不得留宿外客、讓異性進出寢室及頂讓床位,違者 依法規議處。 五、依本校住宿之法規規定,住宿同學不得利用宿舍網路從事不法之行為或違反學術網路 之使用規範,違者依法規議處。。 六、自九十三學年度起大學部及研究所新生住宿生應收取押金(學期住宿費之三分之一) ,併同於學雜費統一收繳,若無發生損害賠償公物情形者,於退宿時無息退還(收據請保 存,於申請退宿退費時須提出)。 七、住宿學生於每學年度內應參加學校舉辦之防災演習,若未參加,則予以退宿。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住宿服務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