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SimonLiu (宅╳法♀8露℃)
看板B97A013XX
標題[轉錄]Re: [尋人]找尋 腳踏車車禍的目擊證人
時間Fri Nov 20 10:47:12 2009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作者: b96a (b96a) 看板: NTU
標題: Re: [尋人]找尋 腳踏車車禍的目擊證人
時間: Thu Nov 19 21:19:09 2009
※ 引述《shelling (shelling)》之銘言:
: 與我發生車禍的那位吳同學
同學:你這樣公佈我的資料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 昨天晚上你宿舍的輔導員與我約定
: 今天按照你的意思
: 兩造到教官室討論後續
很抱歉 可是我並沒有與你約定今天到教官室討論
因為我今天從早上第2節一直到晚上八點都有課
所以昨天我也請輔導員告知教官室
如果對方要找我談的話 可能要先請輔導員幫忙到場了解
然後我上課的時候會將手機關震動 下課後才會回電話
而且 我昨天留資料給你的時候也跟你說過
如果在上課就不會接電話(但不會關機)然後事後會再打給你
今天我的手機根本沒有關機也沒有停話
然後看到你po這篇文之後 我請輔導員立刻打電話給你
你說我停話 輔導員跟你說 她打電話給你的前一刻 她正在跟我通話
所以根本沒有停話這件事
可是她剛跟你講完電話 你又立刻回文說我都停機
今天我的電話一切正常
手機裡的未接來電獨獨沒有你的號碼
: 不曉得今天為何一直聯絡不上你與輔導員?
: 如果你認為你沒有錯
: 為什麼要將上網不實扭曲事實,將手機停話,又拒絕溝通呢?
: (我播出電話後:您所播的電話已暫停使用)
: 躲躲藏藏不是正確處理問題的方式
: 如果你仍然認為你沒有錯
: 希望你儘快和我聯絡
: 我也已經和教官室聯絡,希望他們儘快聯絡你,讓事情落幕
輔導員有跟我說今天法律系教官有主動聯絡你
但一直沒有辦法聯絡上你
而且我剛剛打電話去教官室確認過
他說今天完全沒有你所謂的主動聯絡他們
然後教官請你主動舉證證明何時與教官有連絡 與何教官連絡 然後說過什麼話
因為他們那邊完全沒有接到
所以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說是我躲躲藏藏
: 雖然我有物品破損
: 修復的費用至多也數千元而已
: 如果你真的沒錯,也無須賠償不是嗎
: 希望你儘快出面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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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5.144
※ 編輯: b96a 來自: 140.112.225.144 (11/19 21:21)
※ 編輯: b96a 來自: 140.112.225.144 (11/19 21:21)
→ trohlens:可能他電話抄錯或記錯 一直在那邊哀哀哀 11/19 21:24
推 spacedunce5:真的變羅生門了@@ 11/19 21:25
推 enoeht20181:故意按錯電話號碼!?XDDDDD 11/19 21:26
→ trohlens:麻煩你們快點把這件事解決 看的很煩 11/19 21:26
噓 appleEX:整件事情發展到這邊我看你也不一定是對的吧 11/19 21:29
推 shelling:ok 我檢查一下我撥的號碼 如果真的是我撥錯 那我道歉 11/19 21:29
→ shelling:但法律系教官今天不曾聯絡我,我今天是聯絡教官室 11/19 21:31
噓 NTUOnline:私下解決好嗎? NTU不是兩位的個板 Orz 11/19 21:31
→ NTUOnline:(兩篇我都很公平的各噓一次了...) 11/19 21:32
推 Killua7877:沒辦法有人一直在放話啊= = 11/19 21:32
→ Killua7877:一開始只是徵求事件目擊者 某人不自己跳出來放話也沒人 11/19 21:34
→ appolloford:又有情緒化回文了.... 11/19 21:34
→ Killua7877:知道他是當事人之一 嘴巴上說不要鬧大又忙著跳出來 11/19 21:34
→ NTUOnline:那你們可以放過鄉民一馬嗎? 對方怎麼說是他自己要負責 11/19 21:36
→ NTUOnline:我相信NTU板的大家眼睛是雪亮的 Orz 11/19 21:36
→ cdjimmy2005:公告都出來了。 11/19 21:37
噓 appleEX:Killua7877妳自己都回文了有資格說有人一直放話嗎 11/19 21:43
→ appleEX:吃飽撐著還去戰系卡 11/19 21:43
推 Killua7877:對方可以澄清他所謂的"抹黑" 女生這邊當然也可以 11/19 21:47
※ 編輯: b96a 來自: 140.112.225.162 (11/19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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