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SimonLiu (宅╳法♀8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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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Re: [尋人]找尋 腳踏車車禍的目擊證人
時間Fri Nov 20 10:46:54 2009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作者: leftbank (守之以靜) 看板: NTU
標題: Re: [尋人]找尋 腳踏車車禍的目擊證人
時間: Thu Nov 19 01:52:10 2009
沒有看到現場情況,也完全不知道雙方是誰
,但就雙方的文字陳述,怎麼都覺得逆向行
駛的同學(以下簡稱shelling)態度有待改
善。
※ 引述《shelling (shelling)》之銘言:
: 我就是當事人之一
: 第一篇還算不帶情緒的發文我可以接受
: 但看到這麼不實的發文內容
: 我認為有必要澄清
: 希望念這位台大法律的同學
: 不要認為法律上用辯論得辯論到站得住腳就可以心安理得
: 這不是台大學生應有的學養
: 國小老師應該就告訴過我們勇於認錯
話是沒錯,但此話成立的前提是的確錯在對方,ptt的鄉民
除了閱讀雙方的文字陳述,並無其他證據可判斷誰比較有理,
誰比較沒學養,故「這不是台大學生應有的學養,國小老師
應該就告訴過我們勇於認錯」這句肯定句除了發洩情緒,實在
沒有任何正面意義。同樣的話別人也可以原封不動套用在
shelling同學自身。
: 還有這位代 PO 的同學
: 請問你是否在現場?
: 何以如此理直氣壯呢?
: 這件事又與你何干呢?
: 她歇斯底里就可以讓你們這樣為他兩肋插刀嗎?
: 發脾氣就可以解決事情嗎?
: 我也希望目擊證人能出現協助說明狀況
: 並不是說話大聲就確保自己的正確性
如上所述,該女士在現場有沒有歇斯底里,有沒有發脾氣
,非現場人士無從判斷,故對這段不做評論。不過若用
shelling同學其後自己所用的「科學方式」為原則,那「
歇斯底里」、「發脾氣」本身都是情緒性的形容詞,只屬
主觀感受,非客觀「科學方式」可證明。
另外,如果shelling文中「發脾氣」、「說話大聲」這兩
個詞語是指上一篇po文的同學,那上一篇文章實在沒有讓
讀者(至少是我)有此感覺。反而shelling自己的文章讓
人有此感覺。
: ※ 引述《lt22448 (?)》之銘言:
: : 替原po和事發者我朋友解釋一下需要目擊證人的原因:
: : 今天上午我朋友與一位男同學於椰林大道上發生腳踏車車禍
: : 兩人車頭擦撞後摔倒 皆受到輕微皮肉傷
: 撞擊後,她沒有被撞下車,我因為書包過重,直接後跌
: 脊椎撞到椰林大道上的水泥高凸,右腳有輕微麻痺,
: 目前都還有酸痛現象,這可以說是皮肉傷嗎?
: : 對方當時即表示 自己的腳踏車可能有"整台都要換"的必要
: 直到剛才我都跟對方表示,腳踏車還可以騎
: 也許可以考慮不用賠,但對方這樣不願認錯的態度
: 讓我有點想考慮要求賠償了,因為腳踏車現在很不好騎
: : 我朋友當即表示 願意替他牽往小福旁修車
: : 該同學則前往健康中心檢查傷勢
: : 該同學認為
: : "車禍導因為我朋友車速過快"
: : 並當場以"科學方式"計算:
: : 表示 我朋友當時於雨天下撐傘騎車的車速 約為時速二、三十公里
: 車速的確超過二十公里,事實上可能的範圍是,十八公里到三十六公里
: 至於怎麼推算的,你自己拿把傘騎車,看看你的視線範圍,約是十公尺以內,
: 她在我可以閃避的時間內,行經這段距離。
: 一秒內行經十公尺正是三十六公里。
: 至於為什麼要算這個,因為該位女同學車禍後拒絕承認她車速過快,
: 我在這裡還是呼籲,身為一個台大人,連一點誠實都辦不到,
: 去工作誰敢用?
這邊我不得不驚嘆shelling同學的科學推算能力,實在讓人
嘆為觀止。如果一個女生,在下雨天,騎著一輛普通的代步
車(非十萬八萬的高級車),在台大校園這樣的路況中,車
速可達36公里,那可以直接去參加女子世界自行車賽輕鬆拿
冠軍了。若該女士的確是世界冠軍,那以上的話當我沒說。
另外,shelling同學的推算步驟似乎並不科學,這方面在下
也無此專業,建議去請教物理學教授。
另外,「我在這裡還是呼籲,身為一個台大人,連一點誠實
都辦不到,去工作誰敢用?」這句話跟我上一段說的一樣,
除了發洩情緒,沒有任何正面意義。同樣的話別人也可以原
封不動套用在shelling同學自身。
: : 當我朋友提及對方逆向
: : 他則表示
: : "法律上又沒規定腳踏車不可以逆向"
: : "腳踏車本來就可以逆向"
: 為什麼當時會逆向,是為了閃避汽車提前左轉。
: 為何會這樣說,因為該位女同學下車後拒絕承認車速過快,
: 不斷說:你覺得我過快是你的觀感,這要在法律上公平的判決
: 並反駁我說我逆向更站不住腳,如果一定要用法律,那我是否應該說明
: 校內並無規定腳踏車不可逆向,也沒有畫中央線說明,哪裡是逆向?
: 這很合理吧?
如上段所述,車速有無過快,現階段無法客觀判斷,但逆向是
什麼意思,公道自在鄉民心中,不必說什麼「沒有畫中央線」
之類的,逆向就是逆向。
另外不知shelling同學是否真的有說過「法律上又沒規定腳踏
車不可以逆向」、「腳踏車本來就可以逆向」。若有,建議shelling
可以去請教交通警察或相關法律專家,因為此一敘述明顯與一
般小民的日常認知不同。若無,那就是上一篇文章的作者敘述不當了。
: : 並認為我朋友若於當時閃避 則不會發生對撞
: : 當被問及 為何不閃避 則表示他"沒看到我朋友"
: : 後來我朋友牽腳踏車去修時
: : 修車處的先生認為該腳踏車只有籃子凹曲
: 車子並方只有籃子凹陷,飛輪的擋板有彎曲
: 龍頭也偏折 45 度角左右
: 這樣也可以說車子沒怎樣
: 是不是需要我再一次稱讚你台大法律的確教了你一副好口才?
這一點我沒意見,不過若用shelling推算車速的「科學方式」,
就目前證據看來,「科學方式」上,無法證明該車損傷是由今次
碰撞所造成。建議shelling訴諸法律行動,請相關科學專家來判
斷。
: : 經我朋友提醒後發現車前叉有歪斜
: : 但皆非時速二、三十公里所能造成的損壞
: : 另一方面
: : 經過健康中心的檢查
: : 該同學僅有破皮等皮肉外傷
: 再一次強調,我撞到脊椎!
: : 不過對方認為有急診的需要
: : 故轉往台大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 : 稍晚獲悉無任何大礙
: : 而我朋友的傷勢為嘴唇和腳部流血外傷及肋骨挫傷
: 我在醫護中心也有請她儘快檢查傷勢
: 且我的傷勢絕不比她輕
: 不曉得你強調這點做什麼?
這一點我倒是站在shelling一方,撞到脊椎可大可小,應
做詳細醫療檢查確保健康。
: : 於健康中心等待檢查結果時
: : 該同學表明他帶在身上的筆記型電腦有損傷情形
: : 我朋友請求當下開機檢查 發現開機正常
: : 對方認為該筆電外觀於特定角度可見有受損(兩處)
: : 我朋友要求拍照 並於拍照時詢問對方所取角度是否接受
: : 對方一開始無表示意見 於拍攝第二處時則認為無拍照必要
: : 並主張由我朋友拍攝並不客觀
: 由當事人作拍攝當然不恰當
: 我當時告訴她
: 我不懂鑑識,但我覺得應該由第三者拍攝照片
: 他自己也同意
第三者拍攝固然好,但當時雙方為何不兩個人都拍一些,
而且盡量多拍幾張?總比不拍要好吧。一般若發生車禍(
汽車),雙方車主不是應該在警察到達之前就先拍照存證
嗎?
這裡我就先不提無法以科學方式客觀證明該電腦若有任何
損傷是因該次碰撞造成的了。
: : 後該同學前往台大醫院 離開前表示事後損賠問題會主動聯絡我朋友
: : (對方於車禍發生後即要求我朋友留下聯絡資料)
: : 我朋友事後有向校警隊備案
: : 因對方認定車禍原因為我朋友車速過快 且看見他時未自動閃避
: : 但我朋友認為事發當時自己並未行駛過快
: : 所以希望能找到當時在事發現場附近的目擊證人
: : 以協助還原事發情形
: : (注) 在事發當時 我朋友有提議要拍照存證
: : 但對方認為沒有存證必要 予以拒絕
: : 由於事故發生損害賠償問題 應按雙方過失比例分擔
: 我不曉得我應該承擔什麼?
你的承擔就是「逆向」阿!
: 我的車速極慢,不到五公里
: 她完全可以避免撞上我
: 但她卻完全沒有煞車
: 就算依照比例,我也不曉得我應該承擔什麼?
你的承擔就是「逆向」阿!!!
: 我在這裡再一次的重複
: 你處理事情的態度有待加強
: 一昧歇斯底里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
: 我希望你的父母可以幫助你處理這件事
: 因為你的導師和宿舍輔導員都不能代表你的意見
: 你的家屬陪同過來才是最好的
: 尤其你沒有經濟能力
: 要賠償花的是父母血汗錢
: 不曉得你為什麼不讓父母參加?
關於這一點,shelling提到「宿舍輔導員」,在下
猜測該女士家應該不是在台北縣市,要人家父母山
長水遠趕來台北國、大安國,似乎有點強人所難。
另外,若該女士已經成年,她自己就可以代表自己
的意見了吧?對吧?不曉得shelling為什麼一定要
對方父母參加呢?若已成年,投票選總統也不需要
父母在場同意才可以投阿。
另外,校方不是有宣導,學生遇到事情可請導師、宿
舍管理員、教官(現在好像沒教官了)協助處理,shelling
沒聽說過嗎?
: 更何況你也有受傷
: 你自己中午說你免疫系統有問題
: 更應該讓父母詳細了解這件事情
: 更希望你了解你念台大應該有的學養和責任
: 一昧逃避應付的責任,我認為你沒有資格念台大
如我前面所述,「更希望你了解你念台大應該有的
學養和責任 一昧逃避應付的責任,我認為你沒有資
格念台大」這句話,除了發洩情緒,沒有任何正面意
義。同樣的話別人也可以原封不動套用在shelling同
學自身。
: 我原本認為如果你家中經濟情況不好,我也並不堅持要求賠償
: 但你這種態度,我想我會重新思考處理這件事的態度
雖然我對馬騜總統頗有不滿,不過他的名言「一切依法辦理,謝
謝指教」還是有幾分道理的。建議雙方若認為自己有理,可採取
法律行動保障自身權益。另外,遇到糾紛應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保障自己權益(提醒一下,校警不是警察,找真正的警察比較好)
。謝謝看完。
: : 我朋友想提醒該名男同學
: : 在要求任何損害賠償前 若自己也有過失ex.逆向 亦必須負擔部分賠償額
: : 在此請求今天有看到事故發生的同學能以站內信跟我們聯絡
: :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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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41.26
推 kamikiaya:要冷靜處理 不要泛情緒化 11/19 01:53
推 tp61i6e04:我記得幾個月前有腳踏車逆向撞機車被告敗訴的喔 11/19 01:55
→ tp61i6e04:所以腳踏車可以逆向這觀點...... 11/19 01:56
推 sammythekid:講到這個,依法辦理的意思是不經過立法院一意孤行?zz 11/19 02:12
※ 編輯: leftbank 來自: 140.112.141.26 (11/19 02:19)
推 evomichael:自以為物理學得很好阿!= =" 11/19 02:39
推 toxicangel:推 11/19 03:06
→ brains200011:也不過是假中立爾 11/19 04:22
噓 nerv3890:唉 這種狀況就別再跳出來評論了 = = 11/19 07:40
噓 greg2977:嘖... 11/19 07:43
噓 greg2977:這樣的實力幫職業車手提鞋都不配~ 11/19 07:48
→ eiji5909:警察來也是叫你合解而已 堅持要提告他還會靠妖勒 11/19 09:07
噓 Monsoon:噓greg2977推的文 11/19 20:39
推 csnow:噓greg2977推的文 11/19 21:44
噓 greg2977:上面兩樓我說錯了嗎?? 11/20 00:26
推 alonesky1314:推 11/20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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