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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JU_ADBA 看板] 作者: LEOYOUNG0101 (大飛) 看板: FJU_ADBA 標題: [心得] 轉錄4 時間: Fri Dec 17 05:34:52 2004 五、國際籃球總會裁判研習重點 國際籃球總會秘書長特別助理Kotleba.柯特萊巴指出,新規則的實施,牽動整個 比賽節奏,因此裁判的執法尺度影響著比賽的勝負,國際籃球總會於是製作的犯 規、違例、、等尺度的錄影帶,裁判與教練、球員們均應詳細觀賞。 國際籃球總會首先針對防守球員手部接觸進攻球員的尺度有明確說明,凡是手部 接觸進攻者約一秒鐘時,立即宣判防守阻擾犯規,不過試探性的手部接觸則得予 寬容。這個尺度與許多裁判或是教練、球員的認知顯然有很大出入,因為許多球 員認為手部接觸進攻球員是合法的,事實上國際籃球總會對此相當嚴格要求務必 宣判犯規。 其次對於進攻的垂直「領空」也有說明,防守者不得「侵入」進攻者的領空,否 則就是犯規,這項條文保障了球員的領空權。相對的球員跳起之後在原地重直落 下,他的地面其他人也是不得侵犯,否則就是犯規。 對於中樞腳的規定相當明確,只要移動中樞腳,如果不是投籃或是傳球,就構成 走步違例。國內有部分女子籃球隊教練或是球員,發明獨特的禁區移動中樞腳投 籃方式,頗具爭議,如果看過國際籃球總會的錄影帶之後,可以確定會被宣判走 步。 這卷宣判尺度的錄影帶例外包含了:籃圈上的球、撞人與阻擋、技術犯規、、對 於各種爭議性的尺度有清楚的說明。 一、時常主持國際裁判考試的Kotleba.針對判例中的一些問題提出下列詮釋: 1.所有國際正式比賽場地一律為28公尺長、15公尺寬。 2.24秒計時器應裝在籃架後上方或是球場四個角落。 3.球場與觀眾的距離為5公尺。 4.5次犯規時,記錄台應該站起來舉牌以示明確。 5.記錄台遇有問題,可以在死球情況下,與裁判共同進行修正。球賽結束,裁判 尚未簽字前,如比數錯誤,可以改判為正確結果,此時有可能勝隊變負隊、負隊 變勝隊。 6.1分鐘暫停時間,在50秒時要通知球隊準備繼續比賽。 7.連體衣褲可以穿著;裁判要注意女球員指甲是否修剪。 8.同隊球員的鞋襪、球鞋要求統一。 9.教練有職責告知裁判在場隊長是何人。 10.最後兩分鐘投中得分的球隊可以請求替補。 11.24秒響起,場上沒有聽到,此時段發生的投中無效,犯規不用登記。但是技 術犯規必須追究,這是裁判員的職責。至於記錄台必須用一切方式通知裁判24秒 時間到。 12.第一、二節共用暫停二次;第三、四節可共用暫停三次;每次延長賽可以暫停 一次。 13.球員不能離開球隊席,不能任意站立,除非是熱身運動。 14.採用兩人制裁判時,當一位裁判受傷時,應由另一位裁判繼續執法,如有合格 裁判可以入替執法,不過需要在場執法裁判的同意,如果球隊拒打,可以宣判拒 打球隊棄權。同樣在開賽時,只有一位裁判到場,大會可以援用此例,讓比賽在 一位裁判執法中進行,待另一位(也許塞車)裁判到場再加入執法行列,這種情況 盡量避免。 15.決勝期雙方直接進攻下半場的籃圈,不需選籃。不論進行多少次延長賽,不需 更換籃圈。 16.男女球員球衣應紮進球褲之內,否則判技術犯規。球衣內不得穿T恤,除非有 醫師證明,得穿與球衣同色T恤。 17.故意投進本籃,得分不算由對方擲邊線球進攻。無意投中,得分有效,登記在 對方隊長得分。 18.投三分球,碰到兩分內的地面彈進籃圈、或是被兩分線內攻守球員碰觸,均算 兩分。但進攻球員在三分球最高點向下落時碰觸,仍算三分。 19.無意的六個球員上場,裁判在死球時讓第六位球員下場,不追究責任;有意的 六個球員在場,應判教練技術「B」犯規。 20.記錄簿如有錯誤,任何時間都可以更正。 21.得二分記成得三分,得三分記成得二分,這種情況發生在拉鋸戰時。國際籃球 總會建議:上半時結束時先檢查記錄表,有錯誤時,請雙方隊長當面一同更正。 如果沒有技術委員在場,球賽進行到最後2至3分鐘有暫停時,裁判最好到記錄台 核對記錄簿是否正確。 22.比賽結束後(裁判已經簽字),如有違反運動道德行為,由於無法宣判技術犯規 ,裁判只能笑笑,並以填寫報告書呈交大會。記住球賽結束後,不要與球隊人員 一起,更不要站在原地聽球隊人員的牢騷,甚至會發生不禮貌行為。 23.接球後倒地合法,但滾動、滑動、站起來應判走步違例。 24.球員想從禁區出去,但被擋到而不能立即從禁區出來,不應判三秒。 25.投籃時當球接觸籃板剎那時,雙方不得觸及籃板,防守者觸板算得分;進攻隊 友觸板得分不算。(含跳球) 26.防守者手部觸及進攻球員是合法的,但是不能持續 (約一秒鐘以上) 放在對手 身上,甚至暗中用力堵住,當然更不能用彎曲小手臂擋住對手、或是伸直手臂擋 住對手去路。 27.雙方犯規處理後,仍以原控球隊發界外球,不能有新的24秒進攻時間。 28.甲方投籃,乙方抓籃圈、打籃板、扯籃網等行為,屬於干涉得分,應判得分。 29.宣判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之裁判,應該主持罰球;另一位裁判則在中場邊線準 備擲界外球。 30.五次犯滿球員仍在場上比賽,這是紀錄台或裁判疏失,不宜宣判技術犯規,但 是可以立即停止比賽,進行換人,這期間五犯者的投中得分要算。 31.球衣、球褲可以不同顏色,但是深色、淺色一定要分清楚,所謂淺色就是白色 。 32.記住,只容許教練或是助理教練在球隊席走動,但是不得越過球隊區,尤其奔 向記錄台言行不禮貌時,可以宣判技術犯規。 33.當發生攻錯籃圈時,在死球後進行更正,所有得分有效。 (1)甲方投中自己本籃,算乙方得分;此時發現錯誤,立即更正,應判乙方得 分,然後由甲方在底線發球。 (2)如未得分,由甲方控制球,裁判發現立即宣判甲方發邊線球,改變方向進 攻。 (3)請注意這個攻錯籃圈的時段,沒有回場的問題,因為雙方已經發生錯誤。 34.甲投三分球,乙在二分線內跳起觸球後犯規? (1)球進!算兩分,由甲罰球一次。 (2)球不進!由甲罰球三次。 35.前場隊友站在禁區超過3秒,位於後場控球隊友傳不到前場沒有看到禁區隊友 ,此時3秒鐘的限制可以容忍,但只要球向禁區傳出,應立即判3秒。 36.A4走步違例的同時,A5與B6被吹雙方犯規,除登記各犯規一次外,仍由B隊 獲得控球權。 37.追蹤裁判在罰球時負責執行3次或是兩次罰球的第一次罰球,其他由前導裁判 執行。 38.站在禁區兩秒鐘,接球後運球上籃(約2至3秒內)得予寬容;或是接球後向禁區 外運球亦可寬容。但是站在禁區快3秒,接球後準備投籃,此時應判3秒違例。 39.甲站在禁區內,隊友發界外球,此時甲已經超過3秒鐘,隊友才發球入內,甲 不算3秒鐘;應由隊友發球入內之後才計時3秒。 40.裁判有權減少球隊席人數。球隊席除教練或助理教練站立外,球隊相關人員不 得站立。除非球員在球隊席後方熱身。注意!球員站立為隊友叫喊,這是不容許 的! 41.甲投籃未碰觸籃圈、籃板、籃網再由甲自己獲球,合法。 42.球運太高,甚至超過頭部,只要未停留在手中,合法 43.兩人制裁判,球在第三區,追蹤裁判得前往該區附近。 44.四節10分鐘的比賽,第一、二節及第三、四節中間休息兩分鐘。第二節結束 可以休息15分鐘。每次延長賽之前可以休息兩分鐘。每節全隊犯規第5次時,由 對方罰球兩次。 二、國際籃球裁判主考官Kotleba.對裁判臨場時的建議: 1.裁判宣判吹哨之際,一定要知道球在哪裡,視線要廣,例如:甲隊已經出手投 籃,球在空中;另一位裁判卻宣判3秒,這是違反規則的,因為球離手就沒有3秒 。他幽默的建議『槍斃』或是『殺了』這名裁判。 2.裁判是協助人家打球的,因此裁判的態度要和藹可親,態度適中,不要橫著走 路,要謙虛!多與人握手! 3.球賽結束後,請遠離球隊教練、球員,因為很多人在看,說不定教練或球員會 有意外不得體的舉動。 4.裁判宣判犯規後,向記錄台報犯規球員號碼時,請不要接近球隊席,避免聽教 練的牢騷!尤其不要在這種情況,宣判教練技術犯規,因為是你找上人家的! 5.宣判技術犯規是裁判最後的武器,你用多了,會失去球隊對你的尊重,K otleba.認為這場球賽你自認為吹的很好,他則不認為如此。 6.比賽一路進行平穩,突然有球員無意或有意將球擲打到你的臉或是身體,請你 不要輕易的宣判技術犯規,可以冷靜處理! 7.針對場內球員的技術犯規,如何宣判? (1)故意踢球。 (2)越線防守。 (3)場上球員對裁判言行不遜。 8.裁判應盡量讓球賽進行,不要在報號碼時無精打睬,要小跑步,有精神,才不 會讓人看想睡覺! 9.裁判程度越低,越會研究鑽牛角尖的問題。應多研究常發生的問題,不要花時 間鑽牛角尖。多理解球員及教練的想法,畢竟大家都有家庭、工作,無法天天研 究規則。他說有一次主持講習有裁判鑽牛角尖竟然提出如此問題,『跳球時,甲 向後方自己本籃撥球,甲方隊友發現苗頭不對,可能進籃,於是立即拍掉該球, 是否合法?』請大家不要想一些天方夜譚的故事,或是十年才可能發生一次的事 !裁判們應該多研究類似打群架或是打架,如何處理的規則! 10.對於許多球隊在最後一、兩分鐘採取犯規戰術,以犯規讓對手罰球之後,換取 進攻時間的做法,要特別注意犯規時是否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行為。   伍、個人經驗 一、擔任國際籃球賽裁判經驗談 從民國61年起個人就對籃球裁判工作產生興趣,當時在苗栗鎮(尚未改制苗栗市 )鎮長杯籃球賽中擔任起裁判工作,隨後在就讀省立體專以及擔任苗栗市籃球委 員會總幹事及任職苗栗高商之後,對於裁判工作投入不少心力,至今已有30多年 裁判經歷,從民國68年4月在台北考取省及裁判、民國71年1月在高雄市考取國家 級裁判、民國76年3月在菲律賓馬尼拉考取國際裁判,這一路走來我認為熱誠服 務是最大的原動力,當然民國70年代時任全國籃球協會裁判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劉世珍的提攜之恩也是永難忘懷,遺憾的是劉世珍總幹事卻在民國91年3月8日因 高血壓住進國泰醫院,3月月19日離開人間。   一、裁判心路歷程 民國68年考取省級籃球裁判之後,當時正逢苗栗縣立體育館落成啟用,於是美國 歸主籃球隊與六福村籃球隊在臺灣省籃球協會總幹事劉世珍安排下,前來苗栗作 訪問比賽,這是個人首次擔任國際比賽的裁判。 那場比賽呈現拉鋸戰,雖然是個人首次擔任國際比賽,但是面臨觀眾爆滿而未膽 怯的表現,受劉世珍總幹事的肯定,終於有機會在日後前往台北市公賣局體育館 擔任全省籃球聯賽、全省工商杯籃球賽、全國銀行盃籃球賽的裁判。經過台北那 些仗陣的洗禮,民國71年於高雄考取國家裁判,隨即投入中華體育館舉行的全國 甲組中正盃籃球賽及自由杯甲組籃球賽。 在中華體育館擔任裁判的歲月是裁判工作進步最多的時刻,因為觀眾席上有一批 熱情觀眾為球隊加油,對裁判不論執法對錯都有一番「叫陣」的震撼教育,有時 寶特瓶也從空而降,甚至硬幣也是表達不滿時的投擲武器!這種壓力直到民國77 年中華體育館遭到祝融燒毀,才告解除! 民國70年至78年間,是國外籃球隊前來苗栗訪問最密集的時段,其中包括:美國 AIA女籃隊、美國青年男女隊、韓國高麗大學男籃隊、馬來西亞國家代表隊、韓 國冠軍啟亞男籃隊、菲律賓隊、日本隊、、等這些球賽讓我有更多機會磨練。 民國76年3月個人在菲律賓馬尼拉考取國際籃球裁判之後,歷經威廉瓊斯盃國際 籃球賽以及長年在全國甲組籃球賽的裁判執法,增加許多執法技巧及知識。隨後 在1991年及1995年有幸擔任了次亞洲盃男籃賽裁判。 二、第16屆亞洲盃男籃賽裁判經驗 個人擔任過兩屆亞洲盃男子籃球賽裁判,第一次是1991年8月17日至9月1日於日 本神戶舉行的第16屆亞洲盃男子籃球賽;第二次是1995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在韓 國漢城舉行的第18屆亞洲盃男子籃球賽。 在擔任亞洲盃男籃賽之前,已經有數十場以上的國際籃球賽執法經驗,從1987年 開始就擔任威廉瓊斯盃國際籃球賽裁判至今,裁判工作從台北公賣局體育館、中 華體育館、台北市立體育學院體育館、台北體育館、、都留下裁判的汗水,其間 受到劉世珍、湯銘新、林承謀教授、等籃壇前輩的提攜甚多,並獲得好友王人生 副秘書長許多支持。 第16屆亞洲盃男子籃球賽,於1991年8月12日至9月1日在日本神戶進行角逐。本 人蒙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指派為隨隊裁判,在11天賽中,共擔任5場裁判。 日本在這屆亞洲盃籃賽,對裁判的禮遇相當週到,18個國家的隨隊裁判及4位中 立裁判和日本10位裁判,均進駐大會裁判村神戶東急飯店,每位裁判一個房間, 晚餐一餐4500元日幣,中餐為3800元日幣,早餐在飯店內免費進餐。 日本籃球協會還提供裁判兩套裁判服,兩雙黑襪子,一雙黑色皮製裁判鞋,一件 裁判夾克,手提袋及一些資訊。 在裁判交通方面,每位裁判均分配一張免費的捷運系統乘車卡,由裁判村附近的 「三宮站」到選手村的「波特皮亞」飯店僅需十分鐘,該處正前方200公尺也是 本屆男籃賽決賽的漢堡體育館。 在擔任執法裁判當天,由日本籃球協會裁判組派出一位工作人員帶路,服務態度 相當熱誠,出賽地點在姬路市中央體育館,必須搭新幹線子彈列車,約二十分鐘 車程;另外一處是尼崎市市民體育館,搭乘地下鐵或計程車約三十分鍾車程。 所有執法裁判必須提前兩小時出發,一小時前抵達體育館,然後在裁判休息室, 由兩位執法裁判進行溝通等;每場裁判費每位裁判5000元日幣(約台幣1300元) 。 個人於8月20日出發與籃球界前輩霍劍平先生搭乘日亞航EG212下午二時三十分 班機,飛往日本大阪。出境後,我們搭乘大會選手專車道神戶選手村先行報到, 然後再由裁判組人員轉送本人到東急飯店。 8月21日傍晚6時,在神戶國際會議廳,召開裁判會議由代理秘書長菲律賓籍的馬 提里諾主持,會中由中立裁判希臘藉的魯加斯說明該年6月27、28日在羅馬舉行 的FIBA國際籃球總會技術委員會通過1990年新規則詮釋部份條文。 8月22日起,第16屆亞洲盃男籃賽已經正式展開比賽,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 為預賽(22日至25日),第二階段為複賽(26日至30日),第三階段為決賽(8 月31日及9月1日)。 (一)個人擔任的五場裁判經驗: 1.預賽8月23日下午4時: 在姬路市中央體育館,由大陸對馬來西亞。由我與沙烏地阿拉伯裁判哈森執法。 這場球賽,大陸隊身材球技高出一籌,雙方進攻節奏甚快,終場大陸隊以154比 95擊敗馬來西亞。 此役沙烏地裁判,對籃圈上球的宣判,有些出入。當大陸隊投籃,球未進在彈起 籃圈剎那,大陸球員把球撥進,哈森宣判違例,引起大陸隊不悅,事後哈森也向 我表示,他的確宣判有誤。 另外,依照當時規則(1990—1994年)當30秒計時器響起,而球已投籃在空中, 球進算;如果不進,應宣判爭球,不過計時員應該避免此一誤響,這個情況在此 役也曾出現過。 2.預賽8月5日上午11時: 在尼崎市市民體育館舉行,由卡達對印尼。由我和印尼裁判帕金斯執法。此役, 雙方形成拉鋸戰,卡達在速度上佔上風,禁區也較穩定表現,終場卡達以60比58 險勝印尼。 印度裁判帕金斯在執法經驗上較不足,不過是一位「好人」,幾乎與其它裁判一 樣,他也有一口標準英語,很好溝通。 卡達教練在此此役曾越過教練區,經我警告後,立即退回區內,態度合作,這也 是典型國際賽執法較具權威的例子。 3.預賽8月26日下午2時: 在姬路市中央體育館,由菲律賓對巴林。由我和新加坡裁判陳德保共同執法。德 保兄是我的好友,他在1987年於菲律賓與我共同考取國際裁判,隨後多年一直擔 任新加坡「魚尾獅盃」國際裁判,經驗老道,執法明確。 這場球,菲律賓球員不致火爆,倒是上半場領先的巴林隊,在下半場被菲隊超前 之後,一些粗魯動作頻頻施展,所幸我與德保兄賽前就約定好,要盡快「逮」到 小動作,因此,雖有一些火爆動作出現,但也隨即被控制宣判,而菲律賓終場以 107比83擊敗巴林。 4.準決賽8月27日下午5時: 在神戶中央體育館,由香港對印尼。由我和韓國金亨時共同執法。金亨時曾在亞 運會執法,經驗不錯,這場球香港教練卻「鎖定」他,頻頻有意見,不過也都能 夠「見好就收」,因此未被判技術犯規。 此役,香港隊以81比70擊敗印尼。香港隊身材逐漸提高,觀念打法有進步,中距 離穩定,有隊型。印尼隊則身材吃虧,失誤太多。這場球賽已經進入複賽。 5.決賽8月31日上午11時5至8名決賽: 在神戶體育館進行,由伊朗對菲律賓,勝隊將角逐第5名。由我與新加坡的陳德 保共同執法。 伊朗隊聘請蘇聯教練,該名教練曾獲1980年莫斯科奧運女籃金牌,1988年漢城奧 運,他與「老狐狸」葛梅斯基聯手擊敗美國,南斯拉夫獲得男籃金牌。 菲律賓並非弱者,他們的拉丁美洲球路,使得雙方打的格外吃力,成顯拉鋸戰, 最後伊朗以十分之差,91比81擊敗菲隊。雙方在此役後,對裁判的服從性相當遵 守,尤其伊朗隊更能配合。 (二)第16屆亞洲盃男籃賽擔任裁判的感想: 1.英語會話溝通的重要: 從裁判報到比賽的14天之中,幾乎都用英語,尤其許多資料填寫,也都用英語, 所幸個人事先下了幾年功夫,總算能溝通派上用場。因此要擔任國際裁判,需要 在英文方面多加充實。 2.人際關係的建立: 這次共有18個國家派出裁判法,因此如何與其它國家裁判建立人際關係,是不可 缺少的一環,而紀念品也必須準備,個人是以紀念手錶贈予其它裁判及A B C亞 籃和日本大會工作幹部。 3.宣判及手勢和規則條文必須熟練: 持平而論,在亞洲各國裁判執法亮相後,與我們國內裁判比賽,我們並不亞於他 們但是在規則資訊及判列的來源,我們應該加強蒐集。 4.日本籃協對裁判的敬重: 本屆亞洲盃男籃賽,日本大會對所有裁判,稱得上照顧無微不至,這點值得我們 學習。 5.比賽期間裁判生活嚴謹: 在執法期間,裁判必須保持良好體能及起居正常。尤其大會沒有給裁判有喝酒機 會,對我們不喝酒的人而言,容易配合;反之,則必須自我克制。 三、第18屆亞洲盃男籃賽執法心得 每隔兩年舉辦一次的亞洲盃男子籃球賽,第18屆由韓國主辦,共有19個國家角逐 ,比賽日期由1995年6月17日至1995年6月26日,分別在奧運第一體育館及漢城 城南體育館舉行,選手村則設在漢城奧林匹克飯店。 個人有幸再蒙全國籃球協會奉派,擔任本屆亞洲盃男籃賽裁判。6月15日下午3時 30分,隨記者團搭乘國泰C420班機飛漢城,抵達後,在駐韓代表處的接機下,前 往下榻的奧林匹飯店,由18樓住處遠眺奧運田徑場、體育館、游泳池,及一大片 青青綠草、池水,令人期盼我們的國家,早日有此體育園區的設備。 當晚在1808號房,中時晚報記者黃祐鋒,大陸隊助理教練宮魯嗚,與香港東方日 報記者吳強在我房間深談,就兩岸籃運交換意見,宮魯嗚認為,快是籃賽中不可 缺的法寶!因為快才有變化更使球賽有接奏! 6月16日下午6時,在飯店二樓召開裁判會議,由亞洲籃球協會(ABC)秘書長馬 提里諾主持,他首先檢查了裁判們的國際裁判證!然後大家先自我介紹姓名、國 家。曾在瓊斯盃執法的美國裁判歐莫里,也應聘在內,另一位中立裁判為斯洛伐 克的可拉。 (一)個人在本屆亞洲盃男子籃球賽擔任的8場裁判如下: 1.預賽6月17日: 球賽由泰國對印尼,和我一同執法的是科威特的ALASFOUR他在16屆亞洲盃也曾 擔任裁判,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裁判。此役雙方球員都算規矩,並未出現太多小動 作,不過球賽很緊張,雙方呈現拉鋸戰!最後泰國以71比66小勝。 本屆亞洲盃男籃賽採用1994年-1998年國際籃球規則,其內容修改頗多,例如擲 端線界外球,取消一加一罰球改為罰兩次……,等,因此在執法上,大家都熟記 規則與裁判法,而臨場的技術委員也相當注意過程。 2.預賽6月18日,中午12點30分: 與韓國及裁判皇甫共同擔任吉爾吉斯對科威特比賽裁判,地點則在漢城第一體育 館。這場球賽方勢均力敵,雙方動作較粗野,尤其是爭取入圍複賽,加上比數拉 不開,因此火藥味甚濃。 此後,雙方多次被我宣判帶球撞人,手肘打人的違反運動精神犯規,和雙方拉扯 的雙方犯規,非法阻擋等,韓國裁判也頗能配合,因此球賽雖然粗野一些,但場 面仍被我們控制的很好、最後吉爾及斯隊以57比50勝科威特隊。 今天觀眾人數因逢假日,加上觀眾席上面有日、韓等隊出賽,因此觀眾有三、四 千人以上,同時電視也做實況轉播,遇到這場面,最主要的是沈的住氣,並且要 注意自己視線不要被擋,而且路線跑動要勤快!特別注意空手球員的非法拉扯! 才不致使球賽火爆。 6月19日裁判輪空休息一天。 3.預賽6月20日擔任下午2時: 擔任日本對印尼比賽之裁判,與香港藉的老友劉承基共同執法,地點位於城南體 育館。下午1時即抵達,隨即與劉承基交換裁判心得。 印尼隊在卡位動作時,有較粗表現,雙方肢體接觸嚴密。有多次被我們宣判犯規 。值得一提的是,球員上衣未紮進球褲,也被我們強制執行。此外日本隊被我宣 判一次技術犯規,原因是投中後,技術性推人。 4.預賽6月21日下午2時在城南體育館: 擔任吉爾斯與印度之役的裁判,另一位中立裁判斯洛伐克藉的可拉,由於這場球 賽是A組中,爭取分組亞軍入圍八強複賽的關鍵賽,因此大會排上一位中立裁判 。 印度隊在上半場遭吉爾吉斯的抄截,大傷元氣,一路敗下陣來,球賽雖然進行順 利、但絲毫不敢大意。對於曾在奧運,歐洲杯執法多次,又是與柯特里巴同鄉的 可拉,我多次向他請教臨場法寶,可拉謙虛的表示,路線及視線是最重要的一環 ,尤其目前裁判分工很細,兩人合作很重要。這場球賽,吉隊以77比46擊敗印度 ,吉爾吉斯入圍八強。 5.預賽6月22日下午5時 : 在城南體育館,擔任科威特對馬來西亞裁判,與韓國裁判池石鎮共同執法。這場 球賽,雙方併戰激烈,上半場結束時,韓國裁判吹馬來西亞上籃後犯規,由科威 特罰兩球,引起馬隊不滿,經我安撫後,才告平息!科隊73比63獲勝。 今天晚上9時韓國籃協特地在奧運村一家韓國烤肉店宴請所有裁判,各國裁判有 很好的交流,席間大家都很響往能到台北擔任威廉瓊斯盃裁判,可見已經邁入第 18屆的瓊斯盃,已在各國建立招牌。 6.準決賽6月23日下午3時30分: 與韓國裁判皇甫共同擔任伊朗對香港裁判,此役,伊朗球員的防守背後抄球,近 乎犯規,因此在宣判時,特別注意是否有犯規! 雙方在此役,身體接觸頗多,稍有不留神,就有推拉動作出現,所幸在嚴格執法 下,順利結束球賽。 7.準決賽6月24日下午3時30分: 在城南體育館擔任科威特與泰國比賽的裁判,另一位裁判是這次裁判組總聯絡人 ,韓國的鄭慶九。 泰國帶這場比賽,有多次出現危險動作,結果在下半場把一位科威特球員推倒地 上,被鄭慶九宣判犯規。事後他認為當時的確可判泰國隊「違反運動道德」此役 ,科威特以92比63獲勝。 值是一提的是中華隊在當天下午,也以63比62擊敗韓國隊,這是正式國際賽中, 自1963年第2屆亞洲盃在台北舉行至今,中華隊事隔32年後,首度擊敗韓國隊。 8.決賽6月25日晚上7時: 在奧運第一體育館,與日本裁判共同擔任馬來西亞與印度之役的裁判。馬隊在下 半場有一次球進帶球撞人,被我宣判犯規,隨後由印度隊罰兩次(馬隊已超過七 次),此役雙方都卯足全力一拼,終場印度82比76獲勝。 今日交叉決賽,大陸以52比42勝中華隊,韓國以97比78勝日本,明天將由大陸與 韓國爭冠;中華與日本爭第三名。 6月26日今日為名次決賽,大陸以禁區優勢及準確外線,擊敗韓國隊,比數87比 78。另一場3、4名之爭由中華對日本,此役中華體力不濟,以63比69敗北。 (二)第18屆亞洲盃男籃賽,執法上共同要求及注意事項: 1.球衣必需紮進球褲內。 2.底線裁判在罰球時,不舉罰球次數,但可以提醒。不過要把球收到手中,待執 行裁判比好罰球次數,再把球交給執行裁判。 3.國際賽必須攜帶裁判證,而且擔任裁判任務前要做熱身運動,以免受傷。 4.臨場執法時,特別注意不要被擋住視線。 5.要注意空手球員的拉扯衝撞動作。 6.空中最高點落下的球不得碰觸(亞洲盃長人多)。 7.由於有邊線及底線擲球,因此要確定擲球點。 8.追蹤裁判要深入三分線延長區。 9.投中後的端線發球擲球員,可以移動;但是犯規及違例的端線球不能移動(允 許1步內)。 10.在禁區內投進不算的違例或犯規,應改擲邊線球,其中包含最後一次罰中違例 不算時,亦擲罰球線沿長線之邊線球。 11.大陸隊長人宋濤灌籃後,抓住籃圈,(籃下沒人)有「盪」的嫌疑,立即被判 技術犯規。 12.非法阻擋,尤其進攻,要格外注意。 (三)擔任第18屆亞洲盃男籃賽裁判的感想及建議: 1.英文必須熟記,尤其是日常應對,以及臨場時,規則條文的表達,必竟在國際 隊的場合,英語是溝通的橋樑。 2.裁判在出國擔任國際賽裁判時,最好能多帶一些小型紀念品,如紀念衫、紀念 章……,等,以期在各國裁判交流時饋贈對方,促進情感。 3.中英文版的規則,如能多帶幾本,必要時分贈其它國家裁判,也是很好的禮品 。 4.應多利用比賽前的裁判會議提出規則疑問或意見交換,如此更能使執法順暢。 5.本屆亞洲盃球賽從頭到尾,沒有發生任何抗議或不滿事件,比起國內執法更加 順暢,顯示國際比賽,各國尊重裁判及裁判的權威。 6.韓國籃球協會裁判連絡組,鄭慶九等5人,應聘擔任亞洲盃裁判,他們的熱情接 待,令各國裁判留下深刻印象。 四、裁判工作感言 籃球裁判工作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國內有一句慈濟名言「歡喜作、甘願受 」,套用在籃球裁判工作相當恰當。民國七十一年至七十七年間,每次開車北上 台北中華體育館擔任甲組籃球賽執法工作,遇到緊張球賽雙方球隊輸不得時,教 練、球員、觀眾的怨言抗議,不論是針對一同執法的資深裁判或是個人,每每開 車回家在高速公路上時,心中難免想到「自己何苦來哉?跑到台北受氣!」,然 而經歷自我心理調適之後,隔天仍然從新出發,再度接受挑戰。 從民國70年迄今20多年,個人承辦數十次省主席杯、全省中學籃球賽、全省中正 杯籃球賽、國際籃球訪問賽,協助辦理區運籃球賽、區中運籃球賽、教育部籃球 聯賽、、等,看到教練們的表情、裁判執法的態度的、球員臨場的表現,說明擔 任裁判必須有充分準備,如此才能贏得球隊的信任。 二、如何勝任裁判工作 1.生活起居必須正常,避免抽煙喝酒打牌,有充足睡眠。 2.對於規則的研究不僅閱讀中文版規則,如果英文能力足夠不妨收集英文原文規 則;同時收集中文國家的規則與判例訊息,並且要取得國際籃球總會的規則與判 例的說明錄影帶,詳細研究,對於整個規則會有更充分了解。 3.務必要多參加裁判規則研習會,除了國內研習會之外,最重要設國際籃球總會 主持的講習會,如此方能取得國際籃球總會第一手資訊,不致受到他人偏差解釋 。 4.多一份謙虛,少一份太強的主觀意識。裁判的人際關係並非「吃定」球隊成員 ,他是一位受人尊重的規則執法者,因此對人一定謙虛受教。 5.比賽期間與參賽球隊必須保持一定距離,尤其避免接受球隊的招待或是同一飯 局、牌局、特定場所。雖然這是短暫的快樂,但是這位裁判的聲譽卻在往後出現 負面評價,這一點也是裁判們最不易自我察覺的。 6.對於規則的討論有必要,但是不要鑽牛角尖。國際籃球總會特別助理Kotleba. 在1999年5月上海國際籃球裁判講習會上就曾經強調,稱職的裁判是不會鑽牛角 尖的,更不會討論一百年才發生一次的判例! 7.平日必須維持體能,尤其每天務必要運動,保持身材的流線,不宜挺著肚子執 法,這會嚴重影響速度,因此裁判的塑身相當需要。 8.飲食要注意營養均衡與清淡,對於鈣質、維他命C的吸收有一定的份量。在比 賽期間,不宜大魚大肉,更要注意環境衛生以免拉肚子或是感冒造成無法執法。 9.熟悉籃球戰術及趨向,作為執法時的參考。 10.養成心理抗壓能力,對於教練或是球員無理取鬧時,如何面對?對於複雜的判 例出現如何處理?面對自我引用規則失當造成的球賽判決錯誤如何彌補!觀眾不 滿情緒宣洩時如何善後?這一連串的問號都是裁判心理必須建設的課題。 三、如何勝任學校籃球教練 1.對於籃球訓練的領域不斷的充實求知。 2.詳讀最新規則的演變,如此才能設計戰術及訓練。 3.有機會必須繼續進修,不論是學位或是英文、電腦,以因應E世代的來臨。 4.教練不僅在籃球的訓練,他更具備心理治療師的角色,能夠時常激勵球員上進 。 5.對於籃球訓練工作必須全心投入,並且要有計劃性。 6.提供完整的資訊讓球員畢業出路以及就讀大學有目標。 7.是球員的良師也是益友。 8.帶動球隊士氣,能夠營造球隊和諧與向心力。 9.身教言教須落實,絕不可喝酒或酒後於球隊亮相訓話。 10.有良好的人際關係,以爭取資源或是學校同仁的支持。 四、給裁判及教練的建議 籃球裁判與教練工作是挑戰性極高的任務,要想成為出色的裁判或是教練,他們 同時要具備的就是專業、生活嚴謹、要有熱誠服務的心、誠懇待人、積極上進、 良好的人際關係、、等,其中專業知識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此外熱心奉獻於籃球 運動更是提昇裁判及教練能力的原動力,因為有熱心才能追求進步,不論在訓練 方面或是執法任務上,自己才能突破。 個人歷經裁判30年經驗、教練工作20年、辦理全省以上籃球比賽20年,在這三個 領域中看到許多成功的裁判、教練、球員表現,他們許多特點就是熱心、上進、 受人尊敬的為人。 因此建議想要從事裁判工作的人士,務必要有研究規則的精神、爭取更多層次的 臨場執法經驗、參與各項規則或是裁判研習會、維持良好的體能、嚴謹的生活習 慣、建立豐富的人際關係,然後一步一步的由基層裁判晉升到更高階裁判。 在教練方面,務必做到「身教言教」、專研籃球訓練與戰術知識、公平關心對待 球員、做到良好的人際關係、建立完整的訓練計劃及方法。 擔任教練或是裁判工作的熱心籃運人士,只要無私的投入,謙虛的待人,嚴謹的 規律生活,加上研究的精神,相信他們的收穫必然無窮。 面對規則重大改變,教練及球員在訓練上必須有因應之道,球員在基本動作及觀 念上必須強化;教練在訓練球員時除了技戰術之外,體能訓練必須強化,因為可 以預見的是現行的籃球比賽已經邁入高強度競爭的比賽,如果教練不察規則的改 變而調整訓練內容,這種教練將面臨淘汰! 建議教練在訓練時必須強化體能及臨場智慧: 1.必須強化球員的無氧衝刺,以及有氧能力的訓練。因為無氧衝刺用在快速打法 ,有氧耐力用於最後第四節或是延長賽之際的體力纏鬥。 2.固定實施循環訓練,每週一至兩次,每次8個訓練站為一趟,美站操作20秒至 25秒;站與站之休息20秒至25秒,可以增加球員的各種體能及協調性。 3.重量訓練每週安排一至兩次,以強化肌力,才能在強力籃球比賽中立於不敗之 地。 4.實施狀況訓練,模擬比賽時間倒數計時的運用,讓球員有處理掌控時間的能力 。 5.板凳深度必須拉大,對於可派上用場的替補球員深度,務必拉大到10位球員可 以派上用場。 6.快速移動中的投籃命中率要加強訓練,因為縮短進攻時間,相對的球員均處於 高速來回奔跑之際,其投籃命中率必須維持在一定水準之上。 7.教練在訓練的同時,也要針對規則向球員最機會教育與說明,必要時可以商請 裁判在球場實地操演。 8.教練除了在球場上訓練球員技戰術之外,同時也要提出一些犯規、違例、受傷 、、處理的方式,讓球員有所依循,不至臨場慌亂! 9.注意球員飲食及生活作息,維持球員的體能狀態,對於一些垃圾食物必須嚴加 管制。 10.在加強速耐力及肌耐力訓練過程中,必須重視球員的熱身運動及整理操;因為 高速衝刺以及持久消耗體力之下,如果沒有充分的準備,容易導致受傷。 在上述建議之後,我們可以發現,現階段規則對於進攻球員與防守球員相互間的 接觸尺度已有明確規定,以往進攻球員佔上風的「強取式」打法,目前會被宣判 為帶球撞人,這項規定直接讓進攻球員更重視步伐的運用,因為採取「硬來」的 打法勢必提早五犯畢業! 有關球員在球場比賽中的運動精神,2000—2004年籃球規則有逐步加重罰責的趨 勢,尤其每當球場上球員技術犯規時的罰責,除了加罰一次之外,並且給予對方 發界外控球權;如果球員發生違反運動道德的犯規,將被宣判犯規同時對手可以 獲得兩次罰球,然後加上中場發界外球權利。這些罰責顯然對於球場上避免暴力 的出現有其正面遏阻意義。 因此誠摯的建議教練、球員以及裁判,籃球規則是比賽的依據,不論扮演甚麼角 色,對於規則必須充分了解才能奔馳球場。 籃球規則好像駕駛人必須了解交通規則一樣,不容易違規受罰或發生危險,它是 「了解越多、吃虧越少」。 Top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份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編譯(民87):1998--2002年國際籃球規則。台北:中華民國 籃球協會。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編譯(民90):國際籃球裁判法二人裁判職責及執法技術。台 北: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編譯(民87):青少年籃球訓練教材。台北:中華民國籃球協 會。 朱聲漪(民87):實用籃球教材與戰法。台北:臺灣省體育會籃球協會。 吳喜松(民85):籃球訓練與裁判。苗栗:苗栗縣政府。 林正常(民90):運動訓練法。台北:藝軒圖書出版社。 陳全壽(民87):籃球選手的科學選材。桃園:國立體育學院。 中國籃球協會審定(2001):2000年籃球三人裁判法中文版。中國北京:光明日 報出版社。 中國籃球協會審定(2001):2000年籃球競賽規則中文版。中國北京:光明日報 出版社。 中國籃球協會編譯(2001):2000--2004籃球規則重點。中國北京:中國籃球協 會。 中國籃球協會編譯(2002):2000—2004年籃球規則講義。中國北京:中國籃球 協會。 張柏坦、閻育東(1998):籃球裁判必讀。中國北京: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 趙培宏(2000):最新籃球規則圖解。中國北京:學苑出版社。 中國籃球協會(2001)。籃球競賽規則2000年。中國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 中國籃球協會(2001)。籃球三人裁判法。中國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 中國籃球協會(2002)。中國甲A籃球聯賽規則與判例講義。中國北京:中國籃 球協會。 周志權(2002)。2000—2004年國際籃球規則補充說明。吉隆坡:馬來西亞籃球 協會。 國際籃球總會F.I.B.A.(2002)。INTERNET F.I.B.A WORLD TECHICAL COMMISSION。 二、英文部份 F.I.B.A.(1986).Basketball for the 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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