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來為大家解釋這個問題好了
這次....我會控制自己的語氣不要太衝的....歹勢!
※ 引述《Roughneck (籃球狂熱暴徒)》之銘言:
: 恕刪.................
: 也許大家都忽略了一件事,就是那個規則,大家都得遵守他
: 來玩,相信很多有比過籃球比賽的板友,在打完比賽不管輸贏一
: 定要是雙方隊長和裁判要在記錄表上面簽名的,很多其他的比賽
: 也是這樣。
正式比賽需要等所有紀錄員 包括紀錄員 計時員 24秒計時員
在法定紀錄表上簽名並且畫記完成之後
先由檢查員(就是非執行開賽跳球的裁判) 再由裁判員(執行開賽跳球裁判)
兩人檢查紀錄表之後在紀錄本上簽名 兩位完成簽名比賽即完全結束
但是因為後續畫記紀錄表往往需要時間
所以常常都是沒問題了 就請裁判員和檢查員簽名
之後再作後續畫記和三位紀錄員簽名
事實上這樣的動作是不合法的~~
而雙方隊長並不需要簽名
如果有球隊要提出抗議 則要在比賽結束之前(也就是兩位裁判完成簽名之前)
該隊隊長需要在抗議隊長簽名欄上簽名
此時.....裁判就不得在紀錄本上簽名!!
抗議程序才開始往下一階段繼續
緊接著必須由抗議球隊和所屬籃球聯盟(協會)提出抗議書
並繳交500馬克或相等幣值的保證金
但是現在已經沒有馬克這種貨幣 這次比賽是收250美金
再來就是技術委員及該場執法裁判以及第三隊領隊開會
作出最後判決
如有不服此判決 可再向國際籃總提出抗議~~
: 所以在爭議的判決之後,我相信應該大家都不服,但是我卻
: 不知道不管是洪教練還是小錢到底有沒有保留這個抗議的最底線
: ,也就是在記錄表上面簽名,還是壓根不知道有這個程序,假如
: 是前者,那拿出什麼抗議程序不符來壓我們婊我們,那就算球迷
: 變成暴民一樣可以接受,沒有人可以接受自己國家的球隊在自己
: 主場打還被婊的,但是假如是後者,那不管是籃協洪教練還是女
: 籃的球員們,這種錯誤是不被允許的。
或許大家看了重播可以看到 比賽一結束
小洪老師一開始是訝異 然後是接受了判決
要球員去向對方握手 自己也去向裁判和對方教練握手
一般正常情況說來 這樣表示接受判決的結果(誰要抗議還會去跟裁判握手?)
所以裁判也認定此比賽無爭議了~
於是兩位裁判就先在紀錄本上簽名(按照比賽規則此時比賽已經結束)
此時籃協的副秘書長也是籃協的裁判長提醒小洪老師有抗議的權力
所以請小錢到紀錄台作簽署抗議隊長攔
而臨場技術委員也到紀錄表旁
並且說 You have the right of protesting!!
也要我們讓紀錄員完成他的工作再把紀錄表交給他
此時紀錄員一邊讓小錢簽名一邊完成紀錄表的畫記和簽名
接著技術委員就開始抗議的程序
我們繳交球隊和協會的抗議書以及保證金
技術委員向韓國隊解釋國泰提出抗議並且說明即將開會處理
並且通知兩位執法裁判和俄羅斯的領隊(第三隊領隊)回球場開會
(這樣的處理方法 讓我們一度以為抗議有可能翻盤)
接著就是閉門開會
這個時候ESPN把比賽轉播的DVD提供給球隊
我們一群人沒事就跟一堆記者 小洪老師 王泠教練一起看重播
而ESPN的工作人員也說剛剛技術委員賽後有走到轉播的小電視前看一下重播
很明顯的看出來此得分應該是不算的~~
此時大家抱著更高的期待翻盤嚕!
但是....規則明定這種錄影的結果不得作為抗議的佐證
只能列為日後訓練改進的依據
至少主導的技術委員知道真相了~相信他應該是還有點良心的!!
期待抗議會有好結果^^
過了很久之後 技術委員拿出一張寫滿英文字的紙 影印了幾份
其中一份交給國泰隊和籃協
重點是 抗議被拒絕!
理由是裁判已經在紀錄表上面完成簽名動作 比賽已宣告結束
而我們提出的說法是...當時裁判先簽名了 在三位紀錄員完成簽名之前
此裁判簽名應屬於無效的簽名~
技術委員的回答更妙....會讓人想打人...但是~~他說的沒錯!!
他說他從紀錄表結果看不出來是裁判先簽名 紀錄員才簽的
而如果這個抗議在裁判簽名之前被提出~裁判不能簽名!!
我們就回答不出來了~~
因為還是那一句老話 規則的確就是這樣定的!!
所以那時候技術委員應該告知紀錄員不要簽名而不是在旁邊等他完成
由此我深深覺得他是個老江湖!老狐狸!
他還意有所指的說你們教練不懂規則不是藉口(no excuse)
讓紀錄員簽名欄空白 表示裁判簽名是不合法的 所以抗議隊長簽名是合法的
一方面國內這樣的抗議幾乎沒見過 加上這次是由FIBA主導 一切照規則來
不像國內抗議好像比較沒那麼一版一眼~
甚至國內最常用的抗議是教練罷賽或是對裁判怒目相向 口出惡言
這次事件剛好讓我了解到抗議程序的每個細節部分
而小洪老師和王泠教練就有點灰心的向在場的一些國內裁判先進們說
以後你們如果遇到這種爭議狀況 趕快簽名就跑 反正我們也沒輒!
除了道盡了球隊的心聲也表現出現場所有關心的朋友和媒體的無奈~~
感覺這種狀況也不像是你說的前者或是後者
也有點感覺是在自己家的主場被表掉~
但是...我認為事情過去就算了!就當作一次學習經驗的教訓!
老實說..就我個人感覺~這次比賽不是那麼重要
能出國和強隊對抗磨練是很不錯 提高女籃能見度也很棒
但是再怎麼說這也算是個非正式比賽
老實說也從沒有很多人看好我們會打到前兩名
(當天賽前與該名技術委員閒聊的時候
他說如果今天俄羅斯跟台北隊贏球 這樣台北隊就晉級 What a surprise!!)
我比較覺得慶幸的是......這不是發生在正式比賽
如果這發生在要爭取世界盃或是奧運參賽權門票的正式比賽 不是會嘔到死嗎?
換個想法想或許會好一點~至少下次如果遇到就可以處理得很漂亮了!
不過......我們衷心的希望這樣的狀況不要再發生!!
: ps. 到底裁判長是捷克還是俄羅斯籍,看到兩種報導 @@
該場的執法裁判是俄羅斯籍和日本籍 而作出得分有效的是俄羅斯籍裁判
而臨場技術委員也是此次比賽負責裁判編排的裁判長是捷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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