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zomid:版主 這篇可不可以幫我收起來, 並放在最上面?220.143.225.242 03/21
→ nozomid:想了想還是加個 "J禁出沒注意" 之類的比較好...220.143.225.242 03/21
→ nozomid:不是要置頂是放進我 "房間" 裡的第一層 謝謝220.143.225.242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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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WGEMINI (那隻!) 看板: BB-Love
標題: Re: [討論]J禁定義
時間: Tue Mar 22 22:13:56 2005
nozomid 桑的文,個人也覺得相當重要~
補一些之前給過同好們的資料,順帶以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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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禁同人誌的內容有搞笑,有BL曖昧,有嚴肅討論,也有單純的演唱會報導
另有一說將演唱會報導本歸類為純 FAN BOOK , 不放在同人誌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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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禁 是:
傑●斯事務所關係者禁止閱讀(刊物,網頁,內容),包括演唱會場工作人員。
亦不可在非同人誌相關(不理解同人誌)的公開場合販售、展示或發表。
由於日本方面曾經有傑●斯干涉社團創作的事件,
因此「J 禁」是以 J 系藝人為創作對象的社團,所自己發起的自保兼自律規制。
由於傑●斯對於肖像權的嚴格管制,
因此「J 禁」也包括「同人誌與現實人物、團體一概無關,請勿虛實混淆」的意思在。
這部分等同於漫畫中的 " 本漫畫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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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禁是:
不要給不了解何謂同人誌者閱讀。
因為一般女性取向的同人誌內容,多少有 BL 成分,容易造成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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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J 禁同人誌的委託或販售,除了販售會之外,
就只有同人誌專賣店可以買賣,一般 J 系精品店是不能夠寄賣的。
謹慎嚴格一點的社團,甚至有Internet禁的規定,也就是包括網路拍賣都禁止。
雖然說買了的人或是一般社團大概不太管這些,尤其這裡是台灣(汗)。
不過基礎上,J禁 + 一般禁是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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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關於 J 禁問題的質疑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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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社團可以用 J 禁限制讀者 ?
J 禁的問題其實到現在還是沒有一個定論 ,
它的存在跟同人誌很像 , 都是一個模糊的非定制(法定)範圍 ,
關於衍生同人誌的法律問題 , 日本台灣都有過討論
J 系同人誌的存在源頭日本 , 經過多年討論 ,
官方與社團們互相達成的默契能理解的就是 :
" 社團遵守 J 禁原則 ,事務所看心情 , 目前是睜隻眼閉隻眼 "
( 這一點和現實中其他衍生同人誌的處境其實沒有太大差別 )
所以 , J 禁最主要的精神並不是不讓事務所介入或抗議管制 ,
反而是 J 係相關的社團儘量限制自己
在能理解同人誌相關的場合販售、展示或發表。
先前之所以會有干涉問題 , 是未遵守 J 禁原則的社團 ,
將同人誌放在一般音樂精品店寄賣造成的 , 和台灣先前的布袋戲同人誌事件很像 ,
並非同人活動受到干涉 ,
但此事也造成之後 J 系社團較為低調處理販售與宣傳
而因為 J 禁另一個最大的意義就是也包括特別強調
( 這是其他同人誌所沒有的特有謹慎 )
「同人誌與現實人物、團體一概無關,請勿虛實混淆」
強調同人誌屬於同好分享 , 與一般漫畫或小說涉及現實的狀況時
會寫的「本書與現實人物、團體一概無關,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是一樣的東西
日本方面關於藝人的同人誌 , 除了 J 家之外 ,
還有樂團 , 東洋藝人( 甚至包括台灣的 F4 喔! ) , 西洋藝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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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
> 同人創作者可自律在一定限制下活動,
> 但有什麼樣的權力能要求相關者不准閱讀?
> 嗯~~我的意思是:要求自己沒問題,但為什麼可以禁止別人?
的確 J 禁的基本邏輯會變成 " 限制社團自己 ,同時也限制閱讀者 "
您說的也沒錯 ,其實這是幾乎沒有任何約束力的 , 上網看YAHOO拍賣
還是一大堆 J 禁同人誌 , 就知道每個人的想法不同不可能全都遵守如一
但就是因為明白這樣的創作對象 , 是可能比一般平面動漫畫更有爭議
而且非常可能有閱讀者不當將同人誌的幻想套用在真實人物上的困擾
( 漫畫同人誌尚不太會有此問題,小說同人誌經常造成這類狀況
有許多將小說情節信以為真的讀者,這對作者或藝人本身
都是非常困擾的事............ )
所以 , 小心謹慎便是社團能做的唯一補救方針
因為對象是真實人物 , 可能牽扯到版權之外其他問題的關係 ,
因此更加強調社團自己的喜好或幻想與實際人物無關 ,
禁止給事務所方面的人員閱讀 , 也是儘量讓這樣的作品只存在於
理解同人誌的世界範圍內 , 並且不讓它困擾本人 , 只是如此
事實上
搞不清楚什麼是同人誌 , 仍然創作同人誌而不自知的J家同好大有人在
有許多的家族都是用秘密家族或申請家族來限制入口者 ,
做到所謂的自律 ,
如果要解釋說 J 禁是在禁止他人 , 倒不如說是在要求閱讀者自律 ,
不要將自己的解釋,臆測與幻想帶給藝人不便跟困擾
畢竟同人誌是因為喜歡 , 因為愛所以才誕生的作品 ,
因為想跟同好分享所以做出來的 , 這一點任何同人誌
都有其充滿愛意和幻想的成分存在 , 但是對於創作的對象
如果會造成問題與困擾 , 二方都不愉快的狀況下
是不是更糟糕呢 ?
如果說這是過度的限制讀者 , 不如看成是社團的自我保護
同時保護藝人的一種折衷方式吧............
畢竟 , 創作的慾望跟喜好的感情 , 是製作同人誌的動力來源
但如果與動力來源不愉快 , 我想是誰都不想發生的狀況
再講個不正經但是很真實的 , 依照資料推測 ,
J 係藝人多多少少都知道 J 系同人誌的存在 ,
而且經常表演得比同人誌還誇張還幸福 ~
搞得同人女們根本只能嘆服而已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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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WGEMINI 來自: 220.137.34.115 (03/22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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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aziki:推...演的比同人誌還誇張..XD 210.240.172.52 03/22
推 nozomid:J禁界最大手的, 就是他們自己了 XD 220.143.225.62 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