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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lix (阿莫)》之銘言: : ※ 引述《nube (子安 武人)》之銘言: : : 但是,反對大公們,你們沒有立場去叫一個作家改變他寫出來的東西 : : 你們也沒有立場對著喜愛這部作品的讀者跟作家,施以人身攻擊. : : 創作自由,很抱歉.子安會說一但貼出來的東西沒什麼自由可言 : : 讀者有批評的權利,絕對有.但是作者有聽與不聽的自由 : : 作者沒有要求讀者一定要看的權利,相對的,讀者也沒有權利要求 : : 作者要照著你們期望寫 : : 但我會說,作者該聽聽讀者的聲音...讀者也應該對作者的下筆手法多一點 : : 尊重. : : 這一種對彼此的尊重,跟成年人該有的風度 :       看到這裏,我突然有個想法,何不回頭去看看devo貼的文, :       「一個樂迷的心聲」。 :       收在精華區裏,相信您一定很清楚在哪裏。 :       再者,很多人寫就代表這件事情是正確的嗎? :       很多人拿真人偶像團體等來玩,所以C拿來寫就沒有錯嗎? :       基本上我是很不贊成拿真人來寫,卻又完全不按真人性格, :       好,既然您說是同人誌,那就請按真實的YOSHIKI來寫! 很多人寫不代表正確,但很多人反對的也不代表不正確。 其實事情牽涉到的就是,究竟誰的反對是具有效力的? 基本上,來自Fan的反對聲音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也許有市場的影響力,但在法律上是沒有用處的), 不管是被寫的人的Fan還是寫的人的Fan都一樣! 不論是毀謗還是侵權,不是當事者(被毀謗或被侵權者)抗議是沒有用的。 以C的文章來說,當事者是YOSHIKI, 其他人(包括我)即使看得再不爽也不能拿C怎樣, 板主當然也不宜拿C怎麼樣,這就是言論自由! 畢竟喜不喜歡是一回事,有沒有權力又是另一回是。 : : ..再提"引用".... : : 我實在很難去認同"抄襲"樂團的資料.既然是同人誌,不用正式文獻能取得 : : 公信力嗎?不用正式文稿寫出的"X-JAPAN同人誌"叫X-JAPAN同人誌? : : 江森備的"天之華地之風"說難聽的..他就是一個正式出版的三國同人誌 : : 他不寫進正式三國歷史,誰會承認他寫的是三國裡的人 : : 資料,既是資料就是誰都能拿去用的.. : : 如果要痛批的話,請把所有寫同人誌的人都一起罵進去,他們也是非法 : : 用了原作的IDEA 抄襲、引用、或是延伸,基本上可能侵犯的是原作者的著作財產權。 這是告訴乃論罪,也就是主人不出來告就不會有罪。 至於江森備玩三國誌,那可是絕對不犯法,因為三國誌由於年代久遠, 已經沒有著作財產權的所有人了~ 沒有主人當人就不會有人出來告,自然就沒有罪不罪的問題。 :      是啊,既然是同人誌,當然要按照正式文獻來寫。 :      C使用了X的架構,使用了X的成員,那最重要的人物性格呢? :      那就請按照真實人物來寫。 :      要不然,就不要使用! 如果以法律觀點來說,引用文獻有一定的規則和限制, 違反了這些規則和限制就是侵犯著作權。 這跟寫作的內容無關,當然跟人物符不符合原來個性也無關。 如果著作權所有人要告,寫的個性100%符合他一樣能告, 如果著作權所有人不想告,寫的除了名字其他都不像他一樣可以不告。 這是法律問題,不是喜好問題。 : : 翻譯的諸位們,翻譯的人很厲害嗎?不..子安不那麼想... : : 我也是翻譯的人,翻譯不過只是作一個轉換文字的人,苦勞功勞都有.. 翻譯厲不厲害這見仁見智,但譯者對他翻譯出的東西擁有著作權是不爭的事實, 不論翻的好或翻的爛,也不管譯者有沒有經過原著授權, 只要有人未經譯者同意引用,譯者就是可以主張法律上的權力的。 寫了這一堆只是想說,大家要抒發感覺可以,但請弄清楚自己的立場! 當你既不是作者也不是譯者,既不是被亂寫的人也不是文章被亂引用的人時, 就別太強硬的要求其他人要“體諒“、“配合“、“考慮你的心情“、 或是“達成你的要求“。 因為基本上,你和大家都只是讀者跟路人而已~ 不比其他人不重要,但也不比其他人重要。 任何版胞的不爽都跟其他版胞的心情沒關係。 並不是一個人(或一群人)不爽,全世界就得跟著一起不爽! 沒有人有那麼重要的! -- 泡咖啡的美少年 海鷲超級情報官 A9813 艾密爾 准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