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劫後餘生
對於強暴,人們腦海裡烙印不切實際的刻板印象
不論是熟人或陌生人強暴,
他們對深入了解案情與當事人不感興趣,
直到周遭的親友,甚至自己遇害,
才會明白事實並非原先所想像的那樣。
在人類歷史中,征服者的軍隊蹂躪敵方婦女其來有自。在此我要
再借用費爾絲坦的定義並擴充適用範圍:大規模強暴是把性當作
工作的罪行,目的是對戰敗的「被害」社群宣示主宰權與控制權
。即使在科技發達,各種化學、生物、核子等大規範摧毀武器不
可勝數的今天,有系統地強暴婦女(敵人的妻子、女兒、祖母)
仍然被視為破壞力十足的手段。幾千年如此,今天又何未必不是
如此。
當我們聽到這類戰爭罪行時都會感到一致的憤慨:人們對戰爭暴
行的恐懼、羞恥、剝奪感超越了文化、宗教、政治的差異,只要
是文明人都會譴責侵略者、同情被害人,不論是波士尼亞種族戰
爭,或是薩伊的部落殺伐,任何戰爭都引發我們相同的情緒。
正因為如此,我總是難以理解那些距離我們更近、更個體層次的
暴力事件何以無法引發同樣的憤慨?今天遭到強暴的婦女,可能
是隔壁的中年婦女,也許是偶爾來你家打工當臨時保母的少女,
或者是在你辦公室外不遠阻街拉客的妓女,而外界的反應可能相
當複雜。
雖然在少女被公園流浪漢攻擊的這個例子裡,性侵犯者的動機帶
有狩獵者的味道(想要主宰、征服的動機強過任何性快感),但
我們卻很難消化整個事件的前後關係,遑論年少無知的被害人。
這令人費解的現象有許多原因,有時是因為被害人恐懼強暴犯會
再度回來侵犯,就算我們一再向被害人保證,陌生強暴犯同一名
對象的機會非常低,也無法消滅被害人的表懼,不過,被害人拒
不報案的最主要原因是擔心社區人們的異樣眼光,這裡指的「人
們」,其實便是我們所有人-從她的丈夫、情人或男友、到警察
、醫護人員、律師、法官、陪審團、媒體和一般大眾。
許多人依然不相信妓女可能遭到強暴,也不相信女人會被她以往
自願發生性關係的對象強(例如前夫或前任男友),然而,我們
來看看這個驚人的數據:美國醫學協針對六千名十一歲到十四歲
的青少年進行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半數以上受訪者青少年認為
『在某些』情況下發生強暴是情有可原的,譬如男女交往六個月
以上,或是男方為女方花了許多錢。
這些念頭是打哪來的?我們真的這樣教孩子嗎?這就是我們想要
的結果?我們的兒女當真認為有些時候不顧他人對自身心靈、身
體的感覺與意願,是社會上可以接受的?
柏吉絲指出:「『社會』對強暴的認知受到很強烈的影響,影響
因素綜合了偏見、定見與偷窺式的好奇心,形成一股令人費解的
力量。」
有些被害人在受到攻擊之後會產生「強暴創傷症候群」。柏吉絲
強調檢警雙方需要體認:他們在這段期間內與被害人互動的行為
「不僅影響到被害人應付創痛事件的立即與長遠能力,也會影響
到被害人在起訴過程中是否配合的意願」。強暴與其他類型創痛
一樣,會造成受害者的「創傷後壓力失調」症候,因此接觸強暴
受者的人應該先了解這些症候;創傷後壓力失調症候的影響可長
可短,從睡眠、飲食失衡,到發展恐懼症都有可能,譬如極度沒
有安全感,或者深恐獨處。
很多男人覺得自己彷彿是被害人,從某方面來看,他們確實是受
害者,我經常說每一椿暴力犯罪都會製造出一長串被害人,但是
千萬不能忘記誰才是主要被害人,男人也許會認為被害婦女應該
更積極抵抗一點,但這種心態必須立即糾正,任何在性侵害案件
中倖存的婦女都應該受到喝采,因為她顯然有過人的勇敢和應變
能力;任何人都不應該以二手消息去臆測她處理危機的技巧,自
以為是的見解無非是事後諸葛,在安全距離外以旁觀者的立場來
評估現場狀況根本對被害人毫無意義,唯一的用處只是幫助我們
應付下一椿強暴案,最重要的是被害人保住了性命,而且是她獨
力爭取來的。
這些問題不僅止於「傳統」的性侵犯案件,柏吉絲和哈伍德提出
這樣的案例:一名男子遭到同性戀強暴,他的妻子覺得丈夫應該
有能力反抗;一個女同性戀者遭到男人強暴,她的伴侶對於她與
男人發生性關係感到受傷與憤怒,即使她是遭到強暴也無法消弭
伴侶的責怪。
第十章 玉石俱焚
施虐者的卑微感與無力感凌駕於情緒之上,
如果被害人拒絕他的要求,試圖脫離關係,
在憤怒絕望之際,施虐者會撂下一句狠話:
「如果我得不到她,別人也休想。」
關於上面這一章,請好好反思這樣強烈的獨佔慾有什麼好歌頌的
,正如絕愛中過於美化的情境,別說一句’泉也願意’,”晃司
也在學習’這樣的話就原諒所有不可原諒的情節,學習不是用這
種暴力來學習做人的!
書籍:惡夜執迷
出版社:天下文化
作者:約翰.道格拉斯/馬克.歐爾薛克
-----------------
在這想提出的是創作不只是一種空想便可以帶過,
也不是用愛就可以歌頌”強暴或是幽禁”的情節.
這不僅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就如同貞節牌坊曾
被大力歌頌一般,像這種強暴情節要創作可以,
請好好研究後再來描述正確的觀念,不要說不明
白或是一知半解就可以美化...
另外,在本書中一再強調:「沒有人有權利用任何藉口去強暴別人,
不管如何!就連以愛為名也一樣!!」
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每個人不希望被強暴,就不要
預設立場寫著”bl”小說,假想著被強暴者會怎樣
怎樣,這樣的行為和電影’殺戮時刻中’認為非白人
,黑人怎樣都與我無關的行為不是無異嗎?
同樣是暴行就沒有可美化之處。
希望以後想創作強暴的情節的人好好想想。
謝謝
> -------------------------------------------------------------------------- <
作者: rainman (雨人) 看板: BB-Love
標題: Re: 強暴情節...^^|
時間: Wed Jun 23 14:55:28 1999
OK,我們來看看這就是強暴迷思。
(1)強暴/幽禁
(2)男主角解釋為愛而強暴
(3)第二男主角/女主角接受這個理由
(4)然後兩個人就更加相愛了。
這不是美化?是什麼?任何一種暴力都不應該被鼓吹
也不應該被美化,甚至於連強暴都不應該在某種情況
被正當化。
另外,這是私事,但身為小時候受到性侵害的我可不
覺得這是很美的事,我經歷過害怕還有恐懼的感覺,
若說強暴後還能這麼美化,為什麼這麼多受虐婦女在
反對?任何事不是說”小說”,笑笑看過就夠了,真
實的事件發生後,這種美化的行為就成了夢魘。
請好好思索!
沒有人希望在非自願下被人用暴力”愛”,所以作
者或讀者在創作或閱讀時想想到底這種事發生在自
已身上,還笑得出來嗎?還覺得美嗎?
傷害就是在這種認同下產生的。期待的是有一天連
強暴這種字眼及行為都該從人類身上消除。
> -------------------------------------------------------------------------- <
作者: rainman (雨人) 看板: BB-Love
標題: Re: 強暴情節...^^|
時間: Wed Jun 23 17:17:04 1999
對不起,再提出一個觀點。
雖然不會贊同強暴,但是若在作者安排下,
功力強到可以讓對強暴的反感而消除..這樣就
能承認這樣的強暴是合理必要的嗎?
這樣的說法和贊同的行為有何差別?原本就錯
的事卻可以在美化下變得有理,變得消除強暴
這件事背後隱藏的征服及不當性。對於閱讀者
而言,不就又產生另一種”某些情況”下,強
暴是可以的迷思嗎?